一、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1.设立行为的差别。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限于生前行为,并使二人以上所为的共同行为,表现为以设立法人为目的的订立设立合同并制定章程的行为,简称社团章程行为;财团法人的设立行为,是行为人所为的捐助行为,简称捐助行为,不限于生前行为,可以使死因行为。捐助行为,性质上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得于生前为之,是为生前捐助行为,应订立捐助章程,订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财产,故为要式行为。捐助行为亦得以遗嘱为之。此种遗嘱捐助,无另定章程的必要。
2.设立程序的差别。财团法人一般以追求公益事业为目的,其设立在多数国家较为严格。社团法人内部形态不一,依法适用不同的设立程序,其中非营利社团法人在许多国家只需登记即可。
3.设立人地位的差别。社团法人的设立人在社团法人成立后,取得社团法人的社员资格。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完成财团法人设立后,未必与财团法人有联系。
4.变更和解散的条件不同。在社团法人,社员可以依决议自动加以变更,还可以依决议资源解散。在财团法人,其目的、章程及组织的变更、管理方法的修改,或者解散,须由特定机构(如法院或主管机关)依职权为之,不存在自愿决议的变更或解散。
二、社团法人是否可以投资
社团法人可以投资,但是投资的收益不能分红。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十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三、社团法人的法律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有何区别?
57人看过
-
社团法人是什么意思
97人看过
-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193人看过
-
社会团体法人和社团法人的对比分析
230人看过
-
社团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不同之处
368人看过
-
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区别有哪些
372人看过
-
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有何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21、概念不同。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因此,企业法人相当于传统类型中的营利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 2、类型不同。我国的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社会团体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
-
什么是团队, 团队与团伙是什么意思, 团伙与团伙作伙的区别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5团队是褒义词,由员工和管理层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它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一般根据团队存在的目的和拥有自主权的大小将团队分为四种类型:问题解决型团队、自我管理型团队、多功能型团队、共同目标型团队、正面默契型团队。团伙是贬义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纠集在一起从事不轨活动的小集团团伙:很冲动“火”的一群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临时性结团伙同冲击目标,但缺乏稳定性、持
-
在本社团法人参与投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3社会团体法人可以作为投资人,但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这实际是不矛盾的。“营利性”的判断标准不是不能赚钱,而是赚了钱不能用于社团成员分红,只能用于社团的发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第29条规定:“社会团体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团体的资产。社会团体的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
-
什么叫社会团体法人?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3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综上所述,社会团体法人一般是非营利法人,以社会组织形式存在。社会团体法人依法成立、有自己的财产和活动经费、有自己的组织名称,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总则团体法人分类有哪些?可以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也可以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
-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有哪些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公民自愿结合成立的从事政治、社会公益、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法人。其本质特征是由公民基于某种一致的目标自愿组合成立,而不是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的,它们不是为了行使某种管理职权,一般也不从事某种具体的社会事业,它们是一定的人基于一定的宗旨或一致的趣味而形成的社会组合。社会团体法人的成立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须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