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造假者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2:40:36 142 人看过

影院成为“偷票房”的直接操作者

“偷票房”,顾名思义,就是把某部影片的票房所得“偷”走,或转移到其他影片上,或揣进影院自己腰包里——前者往往是发行方与放映方相互串通,共同牟利;后者则是放映方私自出售不与发行方进行收益分成的电影票,独享其成。

偷票房的直接操作方是影院。对于影院来说,将一场电影偷换成另一场电影的票房,能获得片方给予的承诺利益,但这样违法违规的操作涉及法律风险。

票房造假的处罚手段

2011年,国家首次拟立法处罚偷票房,当年11月,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公布了《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偷票房现象,就有“加盟电影院线的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影院顶风作案的背后,是影院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剧增所带来的生存困境。在地价房租不断上涨,影院间竞争加剧等内外因素夹击下,影院分账比例却在下滑。

按照2009年广电总局电影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中“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的建议,目前业内实行的票房分账方式为: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剩余影片票房由制片方(含发行方)与影院(含院线)按照4357的比例分成,即二者净分账收入分别占总票房的39.4%和52.2%。

而2011年底出台的《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新规定出台后,不少影院负责人表示,影院分账比例减少给经营带来了更大压力。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比一审稿,二审稿明确禁止“虚假票房”,并规定了罚款最高50万元、最严重可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针对劣迹艺人频出的现象,对演员提出了“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的要求;对国产片在院线放映场次不低于三分之二时间的规定加上了“合理安排”场次和时段的限定;为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明确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此外,电影内容审查标准新增了电影不得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初审及征求各界意见期间,有些常委会委员、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要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加大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

据此,二审稿增加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应当统计、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影销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并明确了法律责任:票房造假者可处5万至5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最新电影票房分账发行协议律师整理版

<p>甲方:_________</p>

<p>法定住址:_________</p>

<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p>

<p>职务:_________</p>

<p>委托代理人:_________</p>

<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p>

<p>通讯地址:_________</p>

<p>邮政编码:_________</p>

<p>联系人:_________</p>

<p>电话:_________</p>

<p>电挂:_________</p>

<p>传真:_________</p>

<p>帐号:_________</p>

<p>电子信箱:_________</p>

<p>乙方:_________</p>

<p>法定住址:_________</p>

<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p>

<p>职务:_________</p>

<p>委托代理人:_________</p>

<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p>

<p>通讯地址:_________</p>

<p>邮政编码:_________</p>

<p>联系人:_________</p>

<p>电话:_________</p>

<p>电挂:_________</p>

<p>传真:_________</p>

<p>帐号:_________</p>

<p>电子信箱:_________</p>

<p>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p>

<p>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p>

<p>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p>

<p>第一条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p>

<p>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p>

<p>第二条影片长度</p>

<p>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p>

<p>第三条发行区域</p>

<p>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p>

<p>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p>

<p>第四条发行期限</p>

<p>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p>

<p>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p>

<p>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p>

<p>第五条独家发行权</p>

<p>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p>

<p>第六条版权费及支付</p>

<p>乙方应将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版权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p>

<p>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p>

<p>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p>

<p>除票房收入外,乙方不用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版权费。</p>

<p>第七条票价及票房收入</p>

<p>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制定。电影片票价可以根据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若电影片实际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p>

<p>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天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p>

<p>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报送的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所表明的票房收入都是真实、合法的。若乙方或电影院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赔偿金。</p>

<p>第八条资料交付及归属</p>

<p>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影片的拷贝以及影片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p>

<p>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影片发行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若乙方想保留相关素材和资料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从而取得影片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p>

<p>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p>

<p>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在电影片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亦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电视(有线、无线)、网络等媒体播放。</p>

<p>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p>

<p>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p>

<p>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其他电影发行单位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其他发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p>

<p>5、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p>

<p>6、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包括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等。</p>

<p>7、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作)。</p>

<p>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p>

<p>1、本次发行的电影仅限于在影院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对电影片进行播放。</p>

<p>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样片或拷贝等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p>

<p>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同时发行与该电影片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影片。</p>

<p>4、经享有独立著作权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乙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p>

<p>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电影片进行除电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处置,如对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或未经独立的著作权人许可以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p>

<p>6、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电影院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偷录、偷拍,制作盗版制品。</p>

<p>7、在乙方发行电影片之前,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乐曲演奏、片头、片尾音乐演唱者、词作者等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书面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p>

<p>8、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作,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p>

<p>9、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作。</p>

<p>第十一条姓名、肖像的使用</p>

<p>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p>

<p>乙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不得对上述人员进行诋毁、侮辱、诽谤,扭曲形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p>

<p>第十二条贴片广告</p>

<p>乙方在电影片中加载的贴片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影片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p>

<p>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搭载、删减贴片广告。</p>

<p>第十三条首映式的举办</p>

<p>乙方可以在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给积极予以配合,邀请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p>

<p>如影片未举办首映式的,乙方可以举办有关电影片的宣传活动,甲方也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并邀请有关主创人员参加宣传活动。</p>

<p>相关主创人员参加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p>

<p>第十四条发行单位的署名权</p>

<p>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并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p>

<p>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设置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对影片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否则,乙方要承担一切不利后果。</p>

<p>第十五条双方保证</p>

<p>甲方:</p>

<p>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为电影片的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p>

<p>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p>

<p>3、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亦不会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p>

<p>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p>

<p>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均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p>

<p>6、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影片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p>

<p>乙方:</p>

<p>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p>

<p>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p>

<p>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p>

<p>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p>

<p>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除</p>

<p>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p>

<p>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p>

<p>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p>

<p>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p>

<p>4、乙方拖欠支付甲方应得收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p>

<p>5、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p>

<p>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p>

<p>第十八条合同的终止</p>

<p>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p>

<p>1、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p>

<p>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p>

<p>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p>

<p>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p>

<p>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p>

<p>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p>

<p>7、_________。</p>

<p>第十九条保密</p>

<p>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p>

<p>第二十条通知</p>

<p>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p>

<p>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p>

<p>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p>

<p>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p>

<p>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p>

<p>第二十二七条合同的转让</p>

<p>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p>

<p>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p>

<p>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p>

<p>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p>

<p>(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p>

<p>(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p>

<p>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p>

<p>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p>

<p>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

<p>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p>

<p>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p>

<p>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p>

<p>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p>

<p>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p>

<p>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p>

<p>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效力</p>

<p>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p>

<p>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p>

<p>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p>

<p>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p>

<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p>

<p>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p>

<p>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p>

<p>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p>

<p>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p>

<p> </p>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署名权相关文章
  • 被伪造签章者是否需要承担票据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七条依照票据法第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者除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
    2023-06-26
    113人看过
  • 伪造票据的票据责任是伪造人一人承担吗
    一、伪造票据的票据责任是伪造人一人承担吗?1.伪造行为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因而不能依票据文义责其负票据责任。为保护票据当事人合法利益,惩治和防止票据伪造行为,票据法和刑法都规定票据伪造人的法律责任。依照《票据法》第103条、第104条、第107条,伪造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伪造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赔偿责任,应向善意持票人赔偿。2.付款人依法履行了审查票据义务而付款的,没有责任;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而付款的,应当承担损失。付款人有审查票据的义务,该项义务分为三个方面:(1)付款人处存有出票人预留印鉴的,应审查票据上的出票人签章与其预留印鉴是否一致。一致的,可排除出票伪造。不一致的,就应拒付,否则即构成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付款。(2)付款人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不连续而付款的,构成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付款。(3)付款人应当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请求付款的人身
    2023-06-06
    424人看过
  • 购房者违约卖房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一)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二)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三)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四)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五)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卖房违约金一般有多少一般情况下,卖房违约金是房屋总价款的20%。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
    2023-07-07
    221人看过
  •  行凶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故意杀人罪行的罪犯将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和雇凶杀人者,一般是共同犯罪,应定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罚。组织或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是主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故意杀人罪行的罪犯,将会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于情节比较轻的,会依法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和雇凶杀人者,一般是共同犯罪,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去定罪进行处罚。组织或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是主犯。 主犯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主犯的处罚更是严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情节较轻的则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主犯在故意杀人罪中的处罚要根据其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影响力来确定。一般来说
    2023-08-30
    320人看过
  • 标书造假承担哪些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要求赔偿吗中标人弃标招
    2023-04-22
    181人看过
  • 网上发帖捏造虚假事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捏造虚假事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社会舆论和道德层面上应受谴责的行为。倘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导致不良影响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除了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也对类似行为有相应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
    2023-06-03
    472人看过
  • 承重墙砸了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看完上文请记得,业主们可千万不能擅自改动房子里的承重墙哦!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现非要拆掉承重墙就得注意了,这个时候业主们需要向原来的设计师或者是具备相同资质等级的设计师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并且提出详细的设计方案之后才能进行施工。而且更重要的是,业主还需要立即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这件事情;否则的话,后果可不只是要把承重墙恢复原样这么简单了,还可能要面临对街坊邻居们的赔偿问题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024-05-02
    493人看过
  • 约定请人看电影但是却爽约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约定请人看电影但是却爽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责任的主体是自然人以及法人,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然而请人看电影并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受法律约束,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024-05-08
    422人看过
  • 假想防卫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吗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假想防卫应负的刑事责任。一、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有哪些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在进行正当防卫时,采取的手段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主观上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或者故意,因此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有:1、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2、故意,包括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二、哪些情况可以做罪轻辩护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做罪轻辩护的情况一般有很多种:首先是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处罚,但是不能判处死刑。对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些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时候犯罪。因为过失犯罪进行辩护以及因为假想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等主观恶性辩护。三、正当
    2023-06-25
    35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所有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均需要按期披露其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这是一种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监督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手段。一旦政府及监管机构查出上市公司存在任何涉嫌财务舞弊的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范畴,并且由执法机关予以追究。与此同时,即使未达到犯罪程度,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报表也将面临被审计机构宣布无效的风险,包括职业道德被否定以及缴纳相应数额的罚款等等。此外,投资者也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7-26
    466人看过
  •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谎称被侵害是假想防卫吗当事人谎称自己被侵害,其实并没有发生这样情况,只是当事人自己想象的,基于此采取的自卫行为应该是假想防卫,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下面就是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
    2023-07-18
    85人看过
  • 工会工作者违反《工会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工会干部在依法享有一系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工会干部不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给职工和工会组织造成了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对工会工作人员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损害了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追究其责任:一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情节不严重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二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三是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造成职工和工会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
    2023-06-14
    434人看过
  • 造谣者在网络时代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造谣者在网络时代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造谣者在网络时代应该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刑事责任。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2023-11-16
    203人看过
  • 假药罪刑责生产销售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一、假药罪刑责生产销售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假药罪和生产劣药罪的区别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为: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生产、销售劣
    2023-08-13
    28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署名权
    词条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 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 2、署名方式决定权;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 4、署名指示权。... 更多>

    #署名权
    相关咨询
    • 约会出去看电影女方会承担法律责任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4
      约定请人看电影但是却爽约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责任的主体是自然人以及法人,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然而请人看电影并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受法律约束,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什么是会计造假,有些会计造假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隐瞒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
    • 吸毒者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8
      对于涉及吸毒行为的人员,当地公安机关将依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15日以下拘留或者2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相关部门将收缴其吸食、注射的器具以及使用的毒品。如果这些人员已经达到成瘾标准,他们应当接受强制戒毒治疗,并接受相应的治疗和教育指导,以恢复健康身心状态。对于那些在强制戒毒后仍然吸毒的人,相关部门有权决定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期间再次对其实施强制戒毒措施。
    • 假发票会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个人或企业使用假发票将可能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界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工伤鉴定造假做承担的法律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2
      1、一般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 2、工伤鉴定造假做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所述: 3、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