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甄别信贷企业是否涉及民间借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4-05 05:34:26 276 人看过

民营企业财务不透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存在民间借贷。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信息不够透明、银行间共享程度低、资金流向查实难、交易隐蔽、缺乏必要的登记和管理制度、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容易滋生非法融资及洗钱犯罪等诸多问题。

商业银行针对民间借贷风险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已成为当前信用风险管理不可回避且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授信客户民间借贷风险的识别

尽管识别企业民间借贷存在诸多困难,但仔细分析企业经营管理、融资等情况,观察企业主(实际控制人或法人)的个人行为,仍然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观察企业主个人行为

1、观察企业主的经营行为

如基本游离主业,经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或投资性行业,或外流外迁,甚至转向国外。那么在高息利益驱使下,企业主极易热衷于挣快钱,利用实业平台谋得的银行贷款直接转手用于民间借贷等。

2、观察业主的投资行为

若企业主投资偏好激进,热衷于房地产开发以及股票、贵金属、艺术品等高风险行业的跨界投资,或存在炒原材料、大宗商品等投机行为,则该企业将生产经营资金挪用于民间借贷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投资涉及行业众多、投资分散且其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投资欲望时,为了维持投资欲望和正常生产经营,在通过正常融资渠道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势必会进行民间融资甚至是高利贷借款。

3、观察企业主的管理行为

若公司治理结构混乱,如法人代表经常更换,生产经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向银行借款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支付凭证,申请的贷款金额明显超出实际有效需求,账户往来异常,财务信息失真,或者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人,公司大小事务由实际控制人决定,其他高管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不了解的,则存在逃避监管嫌疑,应对其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情况做进一步深入了解。

4、观察企业主是否存在失范行为

包括经常以各种名义诱导员工办理个人贷款或集资,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财务公司等过从甚密,上下游企业反映其行为反常。

嗜好赌博,如部分企业主出入境记录显示近年频繁往返澳门,个人账户晚上12点以后或者在境外频繁波动;嗜好奢侈品消费,尤其是部分年轻企业主财富积累时间较短,父母、亲朋也无高额收入来源,但却拥有大量奢侈品,消费水平远超收入水平。

如存在这些情况,那么企业参与民间借贷的可能性非常大,所谓花别人的钱不心疼,靠自己一分一厘辛苦积累起财富的企业主,行事往往比较低调,也不铺张奢华。

与客户有效沟通

无论是贷前调查还是贷后检查,客户经理在与企业主、财务人员、负责融资人员、公司员工、公司股东等接触过程中,通过一些有针对性的提问来套取企业资金往来信息,是了解企业有无内外部集资(股)或民间借贷最简单的方式。询问的时候要注意方法:

1、背靠背地询问

问企业负责人时避开其财务人员,问财务负责人时避开其会计人员,然后根据询问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发现问题。

2、询问时要讲究策略

可在交谈中突然单刀直入地提出问题,在其猝不及防中发现蛛丝马迹。

3、因人而异,突出重点

如向企业主了解投资理念、从业经历、人际关系;对企业财务重点了解多元化投资及资金紧缺情况;向管理人员重点了解企业主生活习惯、异常动向等,这些对分析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或内部集资有很大作用。

此外,在与企业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资金调度的人员交流过程中,发现其通过电话与资金中介沟通频繁,话语中经常出现价格、金额、期限等字眼,或曾经侧面向客户经理咨询资金调头渠道,或其对民间融资利率十分熟悉等,往往预示着企业已经介入民间借贷。

开展外围调查

外围调查是深度了解企业有无民间借贷的一种方式。企业民间借贷的来源主要是企业控制人或股东的亲朋好友、业务往来单位和不规范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

对于企业控制人或股东的亲朋好友,客户经理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非正式的调查,调查中注意拜访的礼节,争取得到其配合。对于企业的业务往来单位和民间借贷机构,可以通过上门走访、函件等正规的方式开展调查。

此外,要利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以及税务、工商等部门或媒体信息,了解企业和企业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债务情况。

通过关联企业、当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人民法院等外围渠道获取相关信息;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发布的资讯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

例如某工业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借款余额为4000万元,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显示为3300万元,经调查核实700万元为民间借入款。

分析信贷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企业经营成果的静态反映,企业提供给金融机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企业的实际可能会存在一定差距,但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的深入分析,并借助征信系统、税务系统等查询平台,也能从中发现企业是否参与民间借贷的蛛丝马迹。

1、分析企业应付款项等流动负债明细,重点要对明细中无业务关联的应付款项进行核实。

企业的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产生于经营活动,一般与生产规模相当,与生产周期的变动一致,并在短期内就要支付。

对于下面情况应引起注意:

一是企业的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长期固定不变;

二是应收、应付款科目余额较大或者有大额进出,与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实际不相匹配;

三是应付款突然增加,表面挂股东或关联公司,股东通过个人借款再转借公司等,可以通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应付款债权人明细情况,进一步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行为。其他应付款也是一样的道理,若所列的其他应付款对象非企业股东等正常的应付款项,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毫无关联的企业或个人,则此类应付款很有可能成为民间借贷款项。

2、分析财务费用与融资额的匹配度,三费是否异常增加

正常情况下,若企业在银行无信贷业务,财务费用应为负值(表示企业所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而实际上为正值且金额较大,则极有可能是为民间借贷所支付的利息。

若企业在银行有信贷业务,应根据企业在银行的融资规模,结合融资成本(包括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等)匡算出企业的财务费用,与列支的财务费用进行比较,若后者明显高于前者,则企业很有可能为了支付民间借贷利息而使财务费用高涨;

如果企业经营没有显著变化,销售稳定,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增长明显,超出其经营规模的合理范围,或者呈规律性的变动,如季度性地增加一个相对固定的金额,则可能企业将民间融资利息支出摊入其中。

3、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不匹配

资本公积主要来源于资本溢价、接受捐赠等,一般应与企业财富积累经历保持一致。如果企业实收资本较小,而资本公积金迅速增加,或者无故提高资本公积金,或者大额、连续增资,与企业发展不符,则其中可能有民间借贷资金进入。

如某纺织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2年以前资本公积金科目余额呈现缓慢增长趋势,但2013年年底的报表反映企业资本公积金由原来的565万元一下子增加到了2165万元,经调查核实,该企业通过职工以及其他社会集资方式借入了民间借贷资金。

分析信贷企业资金流向

按月定期监测企业账户资金是银行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要分析相关企业的银行账户明细和流水,对与其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交易对手逐一核实,重点关注超过正常需要的异状情况和无业务背景的资金转账情况,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的可能。

如果企业银行账户存在整笔划款,但并非划转给上下游企业或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企业有民间借贷可能。如果发现企业银行账户对外有规律地划款,在特定日期向特定对象支付等量小额资金,往往可以判断企业是在支付民间借贷利息;如为大额提现,则有可能是融出资金给其他企业、个人或者归还民间融资。

2、分析银行授信转贷时点的企业资金进出活动,在银行贷款到期前几日有资金划入,贷款存量周转后原来划入账户的资金又等量划出,可见企业转贷资金源于民间借贷。

3、通过查询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者(包括股东、财务及销售人员等)的个人账户流水,分析明显不符个人正常运作所需的异状资金流转和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等行为,看是否存在高利贷现象。

4、要特别关注其银行存款账户的资金往来信息,对企业与私募基金、合会抬会、资金中介机构、地下钱庄、私人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大额资金往来,或出现异常大额现金进账用于归还到期贷款或同户名转账等情形,应及时跟踪调查企业是否涉足民间(借贷)融资或非法集资。

分析信贷企业融资情况

1、分析银行负债程度

通常,企业过度负债、过度扩张或重大投资失误都会直接导致企业流动性困难,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如无法取得正规金融机构的新增授信,往往会迫使企业走上大额民间借贷的不归路。通过对企业实际控制人所涉及的行业及其资金实力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民间借贷行为。

如企业主业不突出,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一般,但银行负债高,该类企业往往利用信贷资金涉足民间融资、高利贷,甚至已将此作为主业。如果融资平台多、融资饱和度高,但企业的资产却同负债规模背离较大,企业可能存在抽取资金用于归还民间借款及利息的情况。

如果对外投资大,且资金来源不明,在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和银行债务严重不匹配的情况下,应对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和来源构成进行仔细分析,看资金是否来源于民间融资。

分析对授信周转时效性的要求。一般要求客户经理在一天内完成授信周转,或者要求在营业结束前将信贷资金整笔转出,尤其是部分企业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时附带了时间点的要求,例最好在X月X日前完成审批或放款,可能暗示其在该时间段左右需要归还高利贷资金。

2、分析表外业务融资

部分涉及民间融资高利贷企业在表内融资饱和的情况下,往往利用虚假的贸易背景或者为融资而制造贸易背景,如通过关联企业交易开立国内证等进行假贸易真融资。

分析贷款担保方式。很多参与民间借贷的企业在办理银行信贷的时候,采用了第三方抵押:

一是因为抵押人自身没有融资平台,或者对外融资过度,不符合银行准入条件,通过相互合作获取银行贷款后,借款人将贷款资金出借给抵押人,并获取一定的费用。

二是抵押人与借款人合作,获取银行贷款后,从事民间借贷或者对外投资获取回报。这种情况下,信贷客户与提供抵押或保证担保的第三方除了私人关系因素外,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可能性较大,一旦抵押人和借款人之间出现了矛盾,很容易引发信用风险事件。

借款企业涉及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

一强化贷前调查

判断是否存在民间融资情况,贷前调查是关键。除了常规调查外,要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通过对非财务因素的收集、监测、分析,获得和掌握影响贷款偿还的信息:

1、强化调查力度,对新增贷款、首笔贷款还要着重调查企业主的道德品质、诚信度、投资理念和经营管理能力,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

2、要拓展调查宽度,把调查工作延伸到税务、工商部门、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企业以及业主的左邻右舍等,顺藤摸瓜,从企业的上下游和周边企业旁敲侧击,广泛获取信息。

3、挖掘调查深度,提高现场调查的频率。除抽调原始凭证、实地核查库存商品等手段外,还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水电费账单、纳税凭证、购销合同、以及资产权属证明等材料,以及通过行业协会等外部相关信息,全面摸清企业有效资产和真实现金流状况,用于发现涉及民间借贷的蛛丝马迹。

加强贷款审查

首先,提高审查质量

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应加强对主要财务科目及其关联企业间应收应付明细的审核,努力实现两个匹配:

一是企业(股东)经营历史与现有经营规模及资产规模的匹配。对历史积累不足以支撑现有经营及资产规模的企业,重点分析其资金来源,判断是否通过民间集资筹措资金;

二是企业经营状况与授信额度及借贷成本的匹配。

对行业前景一般,经营并不存在快速扩张条件的企业,重点分析其授信额度的合理性,判断其授信的真实用途;

对银行综合借贷成本超过企业产品毛利率的授信申请,结合企业周转水平,判断企业是否能以主营业务承担该财务成本;

对主营业务无法承担该财务成本的企业,拒绝授信,以防止可能的不良用途。

其次,优化授信方案

应针对不同的授信客户,设定合理的产品组合,尽可能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等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替代资金不易监控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要把抵质押、保证等手续办到位,不留瑕疵。

第三,严把审批关口

对存在融资成本超出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企业,应直接予以否决。

强化授后管理

1、在贷后阶段,严格执行贷款新规,努力实现两个结合:

一是受托支付与企业日常资金进出管理的结合。

除贷款资金严格执行贷款新规、落实受托支付外,严格监控授信企业的日常资金流转,重点监控与企业主营无关的大额资金进出,通过资金流向和金额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民间借贷行为;

二是常规检查与企业重大行为排查相结合。

除依照业务流程进行首次检查、定期检查外,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变化和重大事件,尤其对企业重大投资行为的资金落实情况、管理层重大变化、法律诉讼等事件进行重点分析和排查,防止因民间借贷引发授信风险。

2、加强资金管控

对自主支付的企业一定要求其提供购销合同、发票、发货清单等佐证资料,以检查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的用途是否一致;

加强销货资金归行的管理,将资金归行率作为授信的前提条件和持续用款条件,对达不到持续用款条件的要分析原因,要求企业整改,发现有民间借贷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日常资金支付的管理,强化跟单支付的意识,对企业达到一定金额的支付必须要客户经理审核签字后前台才能付款。

3、银行客户经理应密切关注贷款企业资金流出流入动向。

监控银行贷款资金用途的合规性,防止贷款资金流向与其生产经营无关的企业或个人,甚至流向民间借贷市场。

4、寓服务于监督之中

通过给企业办理结算、融资、咨询、理财等综合性业务,及时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增强民间借贷风险识别的敏感性。

改进监测技术、提升风险监控威慑力

民间借贷活动较为隐秘,检查人员仅凭交易凭证很难判断一笔交易是否为民间借贷,特别是在每天大量的账务交易中,更难识别出风险疑点。

当前非现场监测手段的主要问题是,监测点和监测条件设立过于宽泛,缺乏针对民间借贷风险特点的精确识别、监测和管理。而运用非现场技术,根据非民间借贷资金特征和运作规律进行识别和监测,对疑点进行精确打击,效率较高。

一是有针对性地改进监测技术,重点采取对资金链的上下游密切跟踪、模型精细特征识别、多渠道技术手段配合、日常监测与累计识别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二是加强监测疑点核实管理,建立以疑点性质和风险权重为标准的分类疑点核实机制,加强疑点核实的过程规范管理,并通过建立模型设计者、运用者和疑点核实者三方之间的沟通和反馈桥梁,不断对监测模型进行总结、优化、提升;

三是将监测结果运用于员工行为排查和教育,以及客户信贷管理中,提升管理工作执行效能和威慑力。

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

1、应提升员工执业素养

一个良好的信贷体系由业务素质不高的信贷人员执行,也会偏离既定的方向和目标。而一个优秀的信贷人员能够弥补信贷政策、管理制度的缺陷。

企业民间融资、虚假申请贷款材料能够顺利在多家银行瞒天过海,关键在于信贷人员不能切实做到实地调查借款人经营及资产情况,并进行真实性核对和审查,如果信贷人员切实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完全能够避免因此而产生的信贷风险。为此,需从典型案例分析入手,提高员工深入分析和发现企业参与民间借贷的能力。

2、要完善内控体系

要制定具体、规范、全面的民营企业涉及民间借贷的识别程序和管理制度,明确和细化各岗位、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管理机制。

3、要完善奖惩制度

要求经办行在申报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前,将企业是否涉及民间借贷作为一项重要调查内容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在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中做出贡献的员工要给予特殊奖励。

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信贷管理中存在调查不尽职、隐瞒不报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参与民间融资活动、充当资金掮客的客户经理,一律予以开除;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维护执行制度的严肃性。

4、各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贷黑名单等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增强对民间借贷风险的共同防御能力。

例如,北京宜信致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推出致诚阿福风控云平台。致诚阿福专为P2P、消费信贷、小额信贷、银行等机构设计,基于宜信10年累积的1100万真实借贷数据、逾40万风险名单,将致诚信用评分、借贷数据、欺诈名单数据等结合形成了小额信贷行业风控解决方案,旨在防范行业多头负债和欺诈风险。目前,致诚阿福已经与300多家机构合作,在有效防范借款人信用风险,提高机构审批效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会涉及哪些风险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2、损失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借贷双方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023-06-01
    279人看过
  • 企业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在哪认定民间借贷的方式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需要的证据有: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二、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是否贴花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不需要贴花。三、一万块利息一个月800合法吗一万块钱一个月利息800,年息是=800/10000*12=96%将近1角利,不受法律保护,是非法高
    2023-03-06
    254人看过
  • 如何甄别小贷公司的真伪
    案例回顾:刘先生是名自由职业者,近日收到一街头传单散发的贷款广告信息,加了客服的QQ号以后,对方简单询问了客户贷款金额、期限、用途等问题后,便让刘先生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收入等信息进行审核。约一小时后,该客服人员就对刘先生说,贷款审批已经通过,很快就能放款,不过附加条件是刘先生需缴纳5000元额度的“保证金”。好在刘先生经朋友提醒,及时醒悟过来,否则,5000元肯定就打水漂了。刘先生的案例其实非常典型,骗子的招数就是贷款前要先付“保证金”,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借口骗取钱财,而申贷者只需要记清一点,就可以避免这样的骗局发生,那就是,凡是在放贷之前提前收取费用的贷款公司,都是骗局,一律不可相信。同时,鉴于社会上骗术奇出,想要甄别小贷公司的真伪,可以试试以下几招:第一、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中必含“小额贷款”字样,并可以登陆本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第二、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第三
    2023-12-21
    6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涉及利息约定不明该如何应对
    一、民间借贷涉及利息约定不明该如何应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约定不明,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民间借贷债务转让法律是否支持民间借贷债务转让法律一般支持。民间借贷债务转让如果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的,则法律会支持;反之如果没有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则法律不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
    2023-08-28
    438人看过
  • 企业如何借贷
    一、企业如何借贷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在无效后果的处理上,因借贷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借款人不应当据此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本金的同时,应当参照当地的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目前实践中法院对于企业间借贷多判决为无效。二、借款利息多少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2023-06-05
    301人看过
  • 如何在企业间进行借贷
    企业间的借贷需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不具备金融借贷许可资质的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对此的处理一般是:借款方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合同;(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借贷合同;(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六)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二、哪些的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下列借款合
    2023-06-24
    115人看过
  • 法院怎样甄别是投资还是借贷
    法院要甄别是投资还是借贷,可以通过分析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方式,对于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等证据证明时合伙关系的,一般认定为合伙关系。借贷一般应当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一、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在急需用钱时,一些人会选择找人借钱。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法律关系就发生了。但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否认借款事实等情况,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就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至法院,作为被告应当从以下几点行使抗辩权:1、被告抗辩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而是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原告的债权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提交
    2023-06-21
    195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何审查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2023-06-08
    151人看过
  • 涉及借贷的民间案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什么案件,主要看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而定,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但涉及到诈骗、非法集资等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一、欠钱不还能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吗?民间借贷纠纷通常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但是如果是生活极其贫困,属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且借贷数额又不是很大的;某些省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云南省针对贫困妇女、老年人、少数民族、农民工等还可以进行公益援助。二、民间借贷如何处理抵押物1、首先要看民间借贷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权不成立,则会驳回关于抵押的诉讼请求。如果抵押权成立,则判抵押权人优先受偿。2,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其对抵押物只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3、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擅自将抵押物卖掉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该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物,停止侵害,赔偿损失。4、如果贷款人在卖掉抵
    2023-03-04
    316人看过
  • 法拍房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吗
    一、法拍房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吗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禁止“一房二卖”行为,因此若实施此种行为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涉及到退还房屋首付款及追究违约责任方面,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参照并按照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条款进行处理。若买方在支付首付款后决定退出交易过程,理应对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倘若合同中未对违约事项及其对应违约金作出明文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那么违约金的收取比例可控制在百分之二十以内。最后,如因卖方自身手续问题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方无权向买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
    2024-04-20
    28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企业间借贷还是自然人借贷纠纷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3-06-13
    345人看过
  • 民间借贷涉及非法集资如何处理刑民交叉问题
    刑民交叉问题《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如何处理?《规定》第五条“非法集资犯罪”是个学理上的概念,对应的罪名有七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并非“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
    2023-06-12
    206人看过
  • 企业之间如何借贷,详细的
    就企业间贷款而言,不仅包括具有金融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贷款,还包括不具备金融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对于企业间借贷,在商事审判中,应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和效力。对于不具备金融业务资格,但实际经营贷款业务,以贷款收入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贷款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后果的处理,由于借不应因借款人双方都有过错而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贷款本金的同时,应参照当地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对于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不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在实践中,法院对企业间借贷的判决大多是无效的。企业之间借贷有哪些风险企业之间借贷的风险: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
    2023-08-08
    30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否涉嫌构成诈骗罪?
    当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目的时,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为民间借贷纠纷。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个罪名,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确认民间借贷行为属于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即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即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即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有在借款人的行为满足上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民间借贷能
    2023-07-08
    1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企业之间能否借贷以及企业之间能否相互借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
    • 民间借贷涉及高利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不算高利贷,除非年利率超过36。 民间借贷利率主要分三个阶段规范。约定不超过每年24的法院予以支持约定高于24不超过36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债务人已经支付了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与支持超过36的,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
    • 民间借贷是否合法以及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要进行民间借贷,为
    • 如何办理企业破产民间借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经理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破产财产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经管理人应当在调
    • 哪些民间借贷涉及犯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0
      超过24%的年利率属于犯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