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案件送达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0:10:30 427 人看过

执行异议申请法院裁定期限

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第四百六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第三条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

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
    一、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有如下区别:1.异议的主体范围不同。执行异议的主体仅限于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金钱债务并被执行机关通知履行的本案以外的第三人。而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可以是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2.异议的期限不同。执行异议的期限为15日,从第三人收到履行通知的次日起计算。而案外人异议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结束前提出。3.处理异议的原则、方式不同。执行异议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绝对效力。而案外人执行异议不具有这样的效力。4.异议期间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不同。执行异议期间,执行机构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而案外人执行异议提出后,执行机构在审查期间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二、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根据提出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有所不同: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2)有明确的排除对
    2023-06-06
    299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期限截止时间点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期限截止时间点目前我国民诉法并未规定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异议受理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3-04-02
    183人看过
  • 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的处理方式是由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执行程序解释》第18条、第22条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出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即“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在适用上述原则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最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2.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
    2023-06-06
    220人看过
  • 法院对执行异议复议期限多长时间,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一、法院对执行异议复议期限多长时间法院对执行异议申请书复议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人
    2023-06-06
    241人看过
  • 执行根据的送达
    强制执行
    执行根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由有关机构依法出具的、载明债权人享有一定债权,债权人可以据以请求执行的法律文书。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执行依据必须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文书生效的前提是要将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先行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因未能送达的法律文书属未生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原告方已送达而被告方未送达的情形,如果原告方根据其签收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执行法院在审查时未能发现法律文书未送达被告的事实而给予受理立案,执行人员据此又实施了具体的执行行为,该执行行为的效力如何?执行依据送达前的执行行为,由于据以执行的执行依据未生效,因而该执行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在撤销之前该执行行为仍然有效。因为,执行机构在执行中实施的每一执行行为均是国家强制力的表现,是国家权力的行为。为保证强制执行的权威和迅速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执行机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必须重视执行行为
    2023-06-06
    219人看过
  • 民事案件的公告送达期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告送达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二、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三、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
    2023-04-27
    81人看过
  • 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吗
    异议执行案件必须是合议庭的;合议庭是合议制审判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审判活动普通适用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采用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防止审判工作中出现主观片面断案、个人专断、徇私舞弊,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1)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审级、法院的级别、案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有相应的不同。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应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审理再审案件,原来
    2023-02-19
    136人看过
  • 前海法庭推行E送达求解涉外案件送达难
    诉讼文书的送达牵涉到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问题,特别在涉外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位于境外,送达难情况较为突出。前海合作区是深圳着力打造的国际化新城区,而新设的前海法庭从去年11月受理案件以来,收案103宗,其中涉外涉港案件占了近75%,为了解决存在的送达难问题,前海法庭推出了E送达,探索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解决此问题。前海法庭方面表示,已构建了前海E送达服务平台,办案人员在诉讼中向当事人送达文书前,会就当事人是否同意以E送达方式接收后续文书征求其意见,在获得当事人书面同意后,直接选择E送达方式即时向其送达文书。然后,即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受送达人确认是否收悉,并在开庭时由当事人当庭补签相关诉讼文书的送达回证附卷。通过上述举措,确保电子送达程序严谨稳定。
    2023-06-05
    400人看过
  •  直接送达与留置送达的送达程序差异
    这段内容讲述了送达诉讼文书的程序。当受送达人是公民时,本人不在的话,可以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应当送交代收人签收。当将诉讼文书送达到受送达人时,应当直接将文书交给他本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本人不在的话,可以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应当送交代收人签收。 直 接 送 达 与 留 置 送 达 的 区 别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指将文书交到当事人手中,而留置送达则是指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地点,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签收。
    2023-09-12
    191人看过
  • 按照执行异议案件立案的案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执行异议案件立案的案件包括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等。《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异议案件予以立案:(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三)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四)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五)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超过申请执行期间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实体事由提出阻止执行的;(六)被执行人对仲裁裁决或者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执行的;(七)其他依法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的。提起执行异议需要哪些条件(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
    2023-06-04
    157人看过
  • 执行文书公告送达
    一、执行文书公告送达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公告送达的规定是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7、公告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二、扩展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023-03-08
    351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
    一、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原告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在原告没有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方为共同被告,这一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二、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十五日。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023-06-06
    130人看过
  • 复议决定书送达期限是多长吗?
    一、复议决定书送达期限是多长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二、什么是行政复议吗?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
    2023-06-06
    196人看过
  • 执行后的送达回证
    执行后的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使用时间:一审庭审前民事案件一审庭审前向被告、第三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庭前文书会使用送达回证。一审裁判后一审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也会使用到送达回证。二审庭审前民事二审案件庭审前向被上诉人、第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二审裁判后民事二审案件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1.程序发生的根据不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而发生;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而发生。2.审
    2023-06-14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法院再审案件送达期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 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送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裁定书是怎么送达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2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
    • 法院执行案件必须送达被执行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22
      一、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六
    • 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期限的相关内如下: 1: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