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4:13:58 469 人看过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如何处罚

1、因非人为因素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所致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当事人初次违法,或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当事人初次违法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3、因人为因素所致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当事人初次违法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政处罚是什么

超范围经营的,按无证经营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如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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