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阳市太子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修建太子河右岸大堤拆迁补偿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15:30 375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太子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提出的《关于修建太子河右岸大堤拆迁补偿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修建太子河右岸大堤拆迁补偿意见

修建太子河右岸大堤是造福全市人民的公益事业,对加速河东建设和实现跨河而立的城市发展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规范有序地完成该项工程的拆迁工作,有效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辽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结合河东拆迁区实际,现就拆迁补偿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鉴于太子河右岸大堤建设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被拆迁人全部实行货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被拆迁人居住的有照私房(含楼房,下同)补偿800元/平方米;各类企业用于生产、办公的有照房屋补偿700元/平方米。上述补偿标准包含主体造价、小配套费、土地使用费以及其他税费。

2.国营和集体企业拥有的违章建筑房屋,补助100元/平方米。具有被拆迁区域常住户口的其他被拆迁人拥有的违章建筑房屋,长期用于居住且有生活设施,建筑标准较高的(砖瓦结构,内粉饰外贴面),补助400元/平方米,普通砖瓦结构房屋补助200元/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有营业执照的,按面积分档予以补助: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20平方米以内部分补助600元/平方米,超过20平方米部分补助30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100平方米以内部分补助4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部分补助30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

3.经批准建设的农用大棚看护房(25平方米以内)且内有生活设施的,补偿200元/平方米;大棚面积低于0.5亩的看护房不予补偿。

4.对被拆迁人正在做温室生产的大棚,按建筑质量给予补偿:钢骨架、砖土围挡的,补偿60元/平方米;钢制棚架、无遮挡的,补偿30元/平方米;铁管棚架、无遮挡的,补偿10元/平方米。温室大棚坐东朝西或坐西朝东的,间距低于7延米的,在耕地上建设、1年内没有形成生产能力的,或根本未进行温室大棚生产的,一律无偿拆除。

5.对居民使用的仓房,按建筑质量,补偿30元/平方米至80元/平方米;禽舍、厕所四周有围挡、有顶盖的,补偿50元/平方米;围墙高度在1.5米以上的,每延长米补偿30元;高度在1.5米以下的,每延长米补偿15元;水井每眼补偿300元;地窑砖混结构以上的,补偿100元/平方米。

6.企业动力电每千瓦补偿700元;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不予作价补偿,设备搬迁支出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由于拆迁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7.企业职工误工补助费发放以劳动保险、劳动合同和1年以上发放工资表人数为准(不含离退休在劳动保险公司领取工资的职工),按每人每月300元补助3个月计算;企业已停产、停业的不发放误工补助费(以是否纳税为依据)。

8.果树每株每年轮补偿5元;幼龄林、中龄林按林(树)龄每年每株补偿2元;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按立木材积每立方米补偿120元。

二、企业生产、办公用房全部拆迁的,经货币补偿(助)后自行安置;部分拆迁的,自行按实际需要缩小生产经营场地和规模,政府不再另行提供土地或产权调换。

三、农民居住的房屋拆迁后,确实无处居住的,由所在村按规划提供用于居住所需的宅基地,规划和房产部门按规定办理新建房屋的规划审批和产权登记手续。

四、各有关区、乡(街)、村、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拆迁安置工作要予以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被拆迁人识大体、顾大局,充分认识太子河右岸大堤建设的重大意义,体谅政府的实际困难,主动配合做好拆迁工作,不提过高要求,保证按规定时限迁出。

五、此意见只适用于太子河右岸大堤建设项目的拆迁工作,其他文件与上述意见不一致的,以此意见为准。

辽阳市太子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2003年9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办公用房相关文章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道路条件不断改善,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相对滞后,为加快全市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步伐,解决广大农牧民候车环境的问题,我市制定了《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六月三日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落实农村客运站点项目计划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将自2005年起加快建设步伐。为了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农村客运站点是改善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牧民候车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三农”的重要内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使我市力争在“十一五”
    2023-06-08
    439人看过
  • 通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关于统一收缴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收取建筑工程安装劳保费。现将市建设局《关于统一收缴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通辽市建设局关于对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统一收缴的工作意见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的来源、保护建筑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劳动保险事宜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建筑安装企业劳保费的统一收缴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的性质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费是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建安工程费用项目中具有法定意义的规费,属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间接费的范畴,不计入招标竞争价,主要用于建筑安装企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和支付包括在劳保费范围之中的有关政策性补贴费用
    2023-06-10
    109人看过
  •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听证制度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使其更加科学民主,符合辽阳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听证制度(以下简称听证制度):一、本决定所称听证制度,是指对拟实施的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项目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立项前,组织社会各有关方面,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公共安全、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论证,提出建设意见。二、本决定所称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三、实施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听证制度主要采取听证会的形式,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四、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听证会组织者根据具体建设项目性质等因素确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参
    2023-06-10
    208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黑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黑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全省生态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抓好我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系统工程学原理为基础,依据《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技术方案》,立足我市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资源优势,坚持高起点、大手笔,精心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编制出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统筹考虑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生态市建设规划,描绘生态市、县两级生态建设的宏伟蓝图,提出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
    2023-06-10
    145人看过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漯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漯河市人民政府二00二年五月十日漯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按审批要求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漯河市城市规划区内以新建、扩建、改建方式竣工的建筑物房屋、构筑物、城市道路、桥涵、地铁、广场、停车场、各类管道(线)等建设工程,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依据法定职责参与审核验收相关事项。法律、法规对竣工验收项目另有规定而本办法未涉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定职责组织验收。第四条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完成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和合同约
    2023-04-22
    228人看过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单位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三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八月三日三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2005年7月)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关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维护和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高尚之举。三明市
    2023-04-22
    101人看过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一月四日徐州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意见为加强对我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控制工程总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城市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现提出如下管理意见:一、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程序管理市区(不含贾汪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重点办)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市政重点办做好工程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工程建设单位在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下达后应当尽快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拆迁许可、项目报建等前期手续。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实行责任制、限期制,必要时实行会办制。市各有关部门要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期办结相关手续,办理不力或不能按
    2023-06-10
    166人看过
  •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市、县(市)区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的机动地,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5%的部分,其承包经营权属于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不得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已经发包给新增人口或其他无承包经营权人的应当收回,分包给具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短期内难以收回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自今年4月1日起,发包方应将发包收益分配给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具
    2023-06-10
    433人看过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为了积极稳妥推进电网建设,构造和谐工程建设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发〔2006〕2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8〕117号)精神,结合宿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方法,积极营造和谐的电网工程建设环境,加快推进电网工程建设,为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二
    2023-06-08
    61人看过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昌金高速公路萍乡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萍中央、省属有关单位:昌金高速公路萍乡段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即将开工。为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参照其它地市的经验教训与做法,结合萍乡的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交通局上报《昌金高速公路萍乡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昌金高速公路萍乡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关于昌金高速公路萍乡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意见(市交通局二00二年三月十三日)上海至瑞丽高速公路(沪瑞高速)是国家计划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之一,已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建设,并列入国家交通部和我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昌傅至金鱼石高速公路是沪瑞高速在江西境内的西段(简称沪瑞西线昌金高速),在我市境内东起芦溪县银河镇,西至湘东区荷尧金鱼石。它的建设将加速区域
    2023-06-10
    379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文号:鄂政发[1994]165号现将《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巩固、增强河道堤防工程的防洪抗灾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51号令),制定本实施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长江、汉江干堤及其重要支堤直接保护范围内(上述堤防直接保护范围,由省水利厅根据国家规定予以公布并附图告示),所有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堤防维护费)的纳费义务人(以下简称纳费人)。第三条堤防维护费的征收标准如下:对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
    2023-06-07
    390人看过
  • 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建设厅(委、局)、能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实施以来,各地财政、科技、建设、能源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进展。为加强示范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扩大国内光伏发电应用规模,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决定对《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
    2023-06-10
    211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更好地筹集水利建设整治资金,优化上海水环境,不断提高本市水利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订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0)2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沪府办发(2002)27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额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缴费者),均须按规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上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上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二、自2006年1月1日起,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继续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
    2023-06-08
    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办公用房是指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用于办公、会议、培训等用途的房屋。 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租赁合同、产权登记等。 在使用办公用房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 更多>

    #办公用房
    相关咨询
    • 辽阳市太子河区关于女职工的补休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 辽阳市太子河区哪里有休产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30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 辽阳市太子河区处理违章在什么位置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9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
    • 辽阳市太子河区交通违章罚款怎么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2
      不收取手续费;只需要缴纳罚款。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辽阳太子河区处理交通违章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