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4:10:18 266 人看过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产申请前规定期限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债权申报的原则有哪些

债权申报一般应遵守以下原则:

1、本人申报原则。债权申报一般应由本人进行,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应出具授权。

2、书面申报原则。债权申报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进行申报的,由法院书记员或破产管理人记入。

3、分别申报原则。担保债权和非担保债权应分别申报。

4、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任何一项债权,债权人只能申报一次,受偿一次。

5、抵消免于申报原则。具备行使抵消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于债权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债务相关文章
  •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须符合哪些规定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2023-03-14
    227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1)有形财产:如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厂房、机器设备等;(2)无形财产:如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股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的财产权利;(3)未设定担保权的财产;(4)已经设定担保权的财产;(5)投资权益、债权;(6)债务人位于境内和境外的财产。二、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1)破产程序受理后债务人财产的增值,包括孳息、不动产增值、退税款、租金等收入(2)管理人追回的财产(追回权)。可供追回的财产包括:对不当交易行为涉及财产的追回。也就是管理人有权追回撤销或无效交易对应的财产。追回之后,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2023-04-21
    277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也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根据新《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二)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生活中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就可以充分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在共同的债务中,有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债务人的财产
    2023-03-14
    471人看过
  •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和法院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具体有出资人欠缴或者未缴的出资、董监高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的企业财产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清算方法有哪些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二、破产债权如何进行申报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
    2023-03-13
    328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债务人财产。一、什么情况下发生公司破产企业破产,宣告破产的情形: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批产;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二、破产撤销权有什么构成要件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1、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且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
    2023-02-16
    159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一、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是,从破产受理时,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到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包括实物、货币等财产。二、债务人转移财产该怎样处理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的行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应当提供担保,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三、怎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的途径:1.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这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2.债务人自动申报财产。3.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
    2023-04-14
    46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 更多>

    #破产债务
    相关咨询
    • 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产申请前规定期限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破产债务人的财产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 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 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
    •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产申请前规定期限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破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
    • 破产法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受理破产申请前规定期限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