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0:20:08 407 人看过

1.功能不同:定罪事实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事实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2.构成内容不同:定罪事实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事实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刑罚轻重及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刑罚轻重的各种事实状况。3.存在的时间不同:定罪事实只能是与犯罪行为过程有关的犯罪事实,它存在的时间范围是在犯罪的预备到犯罪结果发生这一阶段:而量刑事实除了犯罪事实外,还包括罪前罪后的态度和表现。

一、量刑三年一般判多久

量刑建议为三年,到了法院一般会按三年的量刑来进行处理,但具体的也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检察院给的量刑法院会作为参考,对于判三年的有期徒刑一般犯罪者是可以申请缓刑的。

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确定。

量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

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认定诬告陷害罪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诬告陷害罪与错告、检举失实的界限二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事实都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不同。诬告陷害是故意捏造事实,处于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向国家机关告发;而错告、检举失实则是鉴于对情况不了解或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而告发检举,主观上没有陷害他人的目的,而且往往是为了伸张正义,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向有关方面进行告发检举的。前者是应受到法律制裁的犯罪行为;后者是一般的错误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二、诬告陷害与一般诬告行为的界限二者在客观方面都具有捏造事实、向有关单位告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具有诬告他人的故意。其区别的关键在于:一要看捏造的是犯罪事实还是一般违法的、错误的事实;二要看诬告的目的是意图使被诬陷者受刑事追究还是受党纪、政纪处分。三、诬告陷害罪既遂的标准本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为目的,客观上是实施了捏造犯罪事实并进行告发的行为,其既遂的标准是行为实施完毕,即只要行为人捏造了犯罪事实并且进行了告发,不论他人是否受到刑事追究,均构成犯罪的既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什么是实行刑事量刑制度
    累犯刑事量刑制度:(1)应当从重处罚;(2)不适用缓刑;(3)不适用假释。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一、累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成立累犯的法律后果是: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累犯也不适用假释。二、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累犯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如果是累犯,原则上有累犯嫌疑的人如果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致危害社会,所以对有累犯嫌疑的人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累犯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一般是不会办理取保候审的。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三、累犯到底能不能缓?被认定为为累犯则不能再判缓刑,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不
    2023-03-29
    177人看过
  • 挂靠与转包的事实特征有什么不同
    1洽谈施工合同的时间不同挂靠承包的挂靠人在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已经先与工程发包人洽谈、协商施工合同内容。转包则在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转承包人才能与承包人(即转包人)签订工程转包合同。转承包人不可能直接与发包人洽谈工程施工合同。即:挂靠洽谈施工合同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前,转包洽谈转包合同在施工合同后。2签订、履行施工合同的名实不同挂靠承包的施工人(即挂靠人)必须以承包人(即被挂靠人)的名义签订、履行合同;挂靠人通常只是以承包人的代理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的方式出现。挂靠人必须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对外聘用施工人员、购买工程材料、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等行为也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实施。即在挂靠承包中,合同签订人与履行人的名实不符。转包施工的转承包人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履行施工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与转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2023-02-19
    371人看过
  • 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如何量刑
    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是否定罪量刑,要根据的收集情况确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诈骗罪无证据能定罪吗没有直接证据不能定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嫌疑人不承认能定罪吗嫌疑人不承认是能定罪的。量刑的根据是证据材料。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3-06-25
    376人看过
  • 合同与事实不符违反什么法律
    合同与事实不符可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后对与事实不符的合同条款予以修正。如果与事实不符的条款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无效。一、可以解除婚前财产公证吗?如果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二、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呢?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对事实上已经授予专利权的但是违反专利法律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三、附条件生效是指什么当事人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要在约定的条件达成时合同才会生效
    2023-03-04
    391人看过
  • 事实婚姻认定标准是什么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有何区别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殊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的认可,所以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一、结婚证没有办的法律该怎么处理对于结婚没有结婚证法律怎么处理要分情况分析:1、如果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结婚证丢失的,则双方之间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或者一方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办结婚证。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2023-03-25
    329人看过
  • 行政事实行为与民事事实行为是什么
    行政事实行为与民事事实行为我国的行政法学脱胎于民法学,因此研究行政行为不可避免的要先研究民事行为法学理论。民事法学作为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对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要件为标准,将其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相关法律知识:1、意思表示方面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行为人设立法律关系的外在表示。而事实行为则不以意思表示为其构成的基本要素。2、法律效力方面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预期不同的意思表示内容而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事实行为不以当事人预期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行为人的客观活动构成事实行为,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就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3、基本规则方面根据意思表示的不同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则分为表意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意思表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等内容。而事实行为的基本规则则包括:主观心理状态、行为的客观内容、行为所引
    2023-06-11
    289人看过
  • 无基础事实的推定与有基础事实的推定
    一是作推断或者认定根据的事实,称为基础事实,二是根据基础事实认定其存在的事实,称为推定事实,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只要能够证明基础事实存在,就无须再进一步举证证明推定事实存在。对方当事人对推定事实提出反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虽然法律规定从基础事实中可以或者应当推断出推定事实是证据法上推定的一般规则,但有些并不需要基础理论事实。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根据无罪推定与平等推定,在没有相反的事实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无基础事实的推定虽然不同于正常的推定规则,但所形成的效果即对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影响与有基础事实的推定无区别。
    2023-06-01
    291人看过
  • 怎样看待事实婚姻与事实同居?
    探讨同居关系的界定问题,就必然会涉及到与之有关的事实婚姻问题。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通常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属于符合我国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属于事实婚姻的;一种即只能是一种同居关系。所谓事实婚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事实婚姻和狭义上的事实婚姻两种。从广义上讲,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其为夫妻关系的结合。从狭义上讲,事实婚姻专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历来采用狭义的解释,即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依法予以保护。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
    2023-02-28
    373人看过
  •  量刑标准:刑事诈骗罪的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
    诈骗罪是指欺诈他人,导致对方遭受财物损失的行为。根据所涉及的财物损失程度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此罪行的刑罚会有所不同。若诈骗的财物数额较大,则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处以罚款;若诈骗的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款。在刑法中,诈骗罪是指欺诈他人,导致对方遭受财物损失的行为。根据所涉及的财物损失程度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此罪行的刑罚会有所不同。若诈骗的财物数额较大,则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处以罚款;若诈骗的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罚款。 诈骗财物数额与刑罚的关系诈骗财物数额与刑罚的关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刑罚则根据诈骗数额的多少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规定,诈骗
    2023-08-26
    179人看过
  • 犯罪事实是否必须根据犯罪事实的对象量刑
    量刑时要求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其中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根据。审判机关也是通过犯罪事实进行定罪,进而确定量刑。与其它犯罪事实的认定界限(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通常认为,对执行人员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
    2023-07-28
    240人看过
  • 刑事量刑的基本标准事实包括什么
    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下列内容:1、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狭义的犯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2、犯罪性质。指某一法益侵害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3、犯罪情节。犯罪情节有两种:第一种是定罪情节;第二是量刑情节。4、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浙江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
    2023-07-27
    105人看过
  •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什么事实
    法官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说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
    2023-08-11
    451人看过
  • 没有犯罪事实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什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什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2023-04-13
    498人看过
  • 如何依据犯罪事实量刑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2、犯罪的性质。它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3、犯罪情节。刑法上的犯罪情节有两种: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影响和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
    2023-04-26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量刑中有哪几个从轻情节,量刑标准?犯罪事实与犯罪事实该如何量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5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
    • 刑法定罪和量刑事实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
      定罪情节,就是存在于犯罪实施过程中,它通过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及其程度来确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量刑情节,是指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认可的,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决定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依据的各种主客观情况。如果说,定罪情节决定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基本情况,由此决定了对行为人是否需要定罪,并决定了与该行为相适应的法定刑幅度的话。那么,量刑
    • 定罪和量刑事实是什么的解答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
      定罪情节,就是存在于犯罪实施过程中,它通过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及其程度来确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量刑情节,是指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认可的,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决定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依据的各种主客观情况。如果说,定罪情节决定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基本情况,由此决定了对行为人是否需要定罪,并决定了与该行为相适应的法定刑幅度的话。那么,量刑
    • 合同与事实不符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3
      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可以修正,但是如果涉及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有可撤销的情形时,也可主张撤销合同。
    • 停止量刑犯罪事实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06
      在刑法中,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对于中止犯,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是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二是中止行为本身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