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擅自转让夫妻股权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股权转让行为经配偶追认的,并且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一般发生法律效力。
(2)股权转让行为未经配偶追认,并且办理转让登记,属于善意取得的,股权转让行为有效。
(3)股权转让未经配偶追认,虽然办理转让登记,但属于恶意了取得的,配偶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行为同,股权转让无效。
(4)股权转让未经配偶追认,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有什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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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转让股权,该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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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自行转让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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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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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让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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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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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让夫妻行为的法律效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须征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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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受让人是否属于善意。这里的“善意”主要是指受让人不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受让人明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受让的,就不应认定为善意。第二,受让人是否有偿取得。这里的“有偿”取得,不仅仅指受让方为受让股权支付了一定价款,而应指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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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转让的法律效力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因此,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让股权可能有效,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股权购买方(第三人)是否是善意: (1)股权转让有效:第三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并不知晓卖方出售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存在与卖方恶意串通的情形; (2)股权转让无效:股权价格偏低或无偿转让,受让人与转让人之间非正常关系,这种情况下股东没有经过其配偶同意,以非合理价格转让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股份)予第三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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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股东的股权转让效力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7我国目前公司立法采取出资形式法定原则,且现有的出资形式中并未包括人力资本,也未在立法技术上采取包容性条款的情况下,人力资本难以成为法定的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形式。现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严格禁止劳务、信用出资,而人力资本出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以将来劳务出资的性质,故此种出资形式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还不能被轻易确认,此种出资产生的“股东”的股权转让效力就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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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股权转让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1根据第179条的规定,擅自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何理解这里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行为,以转让股权等形式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是否属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以及应以何种进行定罪处罚,是刑事司法当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解释》第6条明确,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下述三种行为,均应认定为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