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应该如何进行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6:42:03 464 人看过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当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当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债权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一般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实现其债权。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在诉讼中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原、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
    2023-10-03
    434人看过
  • 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的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一、分公司法律地位和责任对涉及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原告起诉时,分公司虽已关闭或被撤销,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其权利义务应由其开办、设立的总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担。二、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因为这类分支机构一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很强,而总公司往往设在外地,在分公司有偿付能力情况下仍以总公司为被告,既不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不便于法院审判。三,对于分公司存续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况,原告可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共同被告或只以总公司为被告。由于分公司经
    2023-06-27
    41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如何进行债务履行
    一、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如何进行债务履行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进行债务履行应当向新的债权人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权转让有效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有效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
    2023-07-25
    55人看过
  • 应该如何进行专利权人变更
    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2023-03-03
    165人看过
  • 如何对行政许可进行分类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分类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依据该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适用条件的不同,我们可以将行政许可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适用于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二是特许。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三是认可。认可是由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并且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资格、资质。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没有数量控制。四是核准。核准是由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主要
    2023-06-14
    381人看过
  • 借条和欠条应该如何进行区分?
    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而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在表现形式、内涵大小、形成原因上也是有所不同的。一、借条还是欠条比较好写借条比写欠条好,虽然借条和欠条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两者的法律含义却大不相同。诉讼的有效期不同。借据的诉讼时效为3年。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借据上标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3年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依据多种事实,如销售债务、劳务债务、企业承包债务、损害赔偿债务等。二、借钱时该写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
    2023-04-11
    393人看过
  • 两家公司合并股权的划分应该如何进行?
    两家公司合并时,应按照合并前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股东的股权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进行合并后,各股东按照原本的持股数量合并到合并公司去。合并后的公司也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来设置股权。但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两家公司合并时,应按照合并前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股东的股权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进行合并后。各股东按照原本的持股数量合并到合并公司去。合并后的公司也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来设置股权。但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 合并后股权调整: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股权比例?在合并后,股权比例的调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股权比例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运营和发展。对于股权比例的调整,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尽可能地避免引起纠纷和争议。首先,在股权比例调整前,公司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2023-08-27
    290人看过
  • 票据抗辩如何进行分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类: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的事由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票据无效:票据欠缺必须记载的事项;变更了票据不得变更的事项;票据金额的中文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上附加付款条件不合法等。(2)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3)票据的权利时效届满。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失。(4)票据已经依法付款。(5)票据已经依法提存。(6)票据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转让的。(7)票据因法院作
    2023-06-14
    216人看过
  • 商标可以如何进行分类
    法律综合知识
    商标种类繁多,具体包括如下几种:首先是商品商标,它通常被理解为产品生产者将其应用于自身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之上以提供识别和区分;其次是集体商标,这是一种以团体、协会乃至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注册的标识,主要用于其成员在商业运营过程中的品牌推广,以此来标记并彰显整个团队及会员身份的特征;最后是证明商标,这类标识则是由具备监督能力的相关组织监管,其存在目的在于认证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质量保证。《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
    2024-08-16
    487人看过
  • 如何来对债权凭证进行分析
    债权凭证制度是针对目前因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而设立的,其设立的本意在于使长期处于“中止”状态的“死案”及时终结,从而降低未结案件数,解决“久执不结”问题,减轻法院“执行难”的压力。但如果对这类案件直接裁定终结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又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案件终结后可重新申请执行,将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实践中各地法院规定的中止执行案件,重新申请执行的程序又都比较繁琐,这就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全面及时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是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三是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2023-04-21
    450人看过
  • 进行债权转让应该怎么做
    进行债权转让的方法是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自通知到达债务人后生效。但是转让的债权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且转让行为不得违反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应该怎么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2022-07-03
    204人看过
  • 虚构债务离婚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对于虚构债务离婚应该如何进行处理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债务可以请律师处理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两人无法
    2023-09-17
    500人看过
  • 固定资产应该如何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固定资产所作的归类。一、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1、生产用固定资产。参加生产过程或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各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和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住宅,公用事业、文化生活、卫生保健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器具等。二、按其使用情况可分为:1、使用中固定资产。指正在使用中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还包括由于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等正常原因暂时停止使用,以及存放在车间备用的机器设备等。2、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投入生产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因非正常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3、不需用固定资产。指不适合本企业需要,已报请上级等待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4、租出固定资产。指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5、封存固定资产。指按规定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封存不用的固定资产。三、结合经济用途
    2023-06-17
    203人看过
  • 放弃继承债权债务申请该如何进行?
    一、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有的观点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应终结诉讼,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处理后,由债权人另行起诉。笔者认为,如果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后,应收国家或集体所有,债权人起诉,必须以承受这些财产的国家单位或集体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虽然可以同样达到请求偿还债务的目的,但造成了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直接进行实体审理,对债权依法进行确认,直接判决用债务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即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避免当事人的诉累。二、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
    2023-04-11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行政文化应该如何分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2
      行政文化主要可分为:行政思想、行政心理、行政道德、行政观念和意识、行政传统和习惯。行政管理的现代化不仅是行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更是行政文化的现代化。因此,行政文化建设必须以现代化的行政管理为依归,形成自觉的行政意识,开放的行政观念,优良的行政传统,良好的行政习惯,科学的行政思想,正确的行政价值,积极的行政理想,健康的行政心理,高尚的行政道德。当然,建设现代化的行政文化,对行政文化的整合与再造,绝不
    • 股权转让债务承担应该如何进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1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股权转让债务承担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
    • 侵权行为应当怎样进行分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3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这种
    • 专利侵权应怎么进行分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7
      行为分为直接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间接侵
    • 债权的实现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