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时限制度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怎么体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20:53 308 人看过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收到证据后处理程序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法院调取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运用
    诚然,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某一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虽然具有自由裁量权,但其行使和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正确和适度与否,客观上和主观上还应取决于该法官对于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的正确把握程度。对此,贝卡利亚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是好是坏,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受难者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害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着事物面目的一切细微的力量。因此,一个法官在日常审理案件时,如果遇有法律漏洞,适用法律时,如果不能从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上把握,主观臆断作出不符合社会公平、公正的解释,打着法律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权的旗号,滥用自由裁量权,就会使社会的普遍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受到损害,也有损于法官自身和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这样当事人对法律正义失去信心。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为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的实现,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在行使
    2023-04-22
    320人看过
  •  法官是否有自由裁量权?
    这段内容讲述了审判长在审判过程中必须按照事实进行判断,不能随意乱判。如果审判长不按照事实进行判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审判长在审判过程中必须按照事实进行判断,不能随意乱判。如果审判长不按照事实进行判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审 判 长 能 否 随 意 乱 判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审判长在审理案件时需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判断。随意乱判不仅可能导致冤假错案,还可能损害司法公正和失去公众的信任。因此,审判长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实际上,法官在
    2023-09-11
    48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法官有没有自由裁量权
    一、诉讼时效法官有没有自由裁量权除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外,法官不具有对诉讼时效延长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二、诉讼时效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
    2023-06-15
    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吗
    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现代行政权的重要内容,是19世纪末以来,政府功能从理念上发生根本性转变和行政权扩展的重要结果,也是20世纪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所享有的对行政事务有选择余地的自由处置权,一般而言,自由裁量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与特定的行政事务和具体的行政权相结合,从而体现出它对该行政事务的自由处置成分。作为现代行政权中最活跃的部分之一,自由裁量权在行政主体执法的各个环节都有体现,具体到行政处罚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循“处罚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有权依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就行政相对人的某一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范,是否应立为行政处罚案件等定性问题,以及对于已立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违法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适用何种处罚程序、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等进行自由选择和确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中的
    2023-04-22
    169人看过
  • 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有哪些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基于案件的基本情况,根据公正、衡平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问题酌情作出裁判,或者是在多种合法的法律解决方案之间进行合理选择。法官自由裁量权并没有明文进行规定,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便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自由裁量权的基本特征1、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力。自由裁量权是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权力,故在诉讼外的一切权利均不属审判权,也谈不上自由裁量权。2、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处理案件的权力。法官独立审判是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前提条件,自由裁量权的主体只能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包括独任法官、合议庭成员和参加决定案件审判结果的审判委员会委员。3、自由裁量权是对当事人权利作出处分的权力。自由裁量权是一种决定权,其处分的对象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或诉讼权利。不包括为了保证
    2023-06-13
    287人看过
  • 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受贿有联系吗
    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概念与特征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为求得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充分有效地发挥自己主观能动作用,独立、正确地处理各类案件的一种权力。其基本特征如下:1、自由裁量权贯穿于诉讼过程的始终,它始于案件的受理,终于裁判的作出。2、自由裁量权行使主体的特定性。其主体主要是审判组织,即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3、自由裁量权一经作出,非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自由裁量的内容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当然的具有法定效力。4、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正当合理。判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正当合理性,以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为标准。二、自由裁量权的内容。1、适用实体法上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数量众多,许多法律存在交叉和竞合的现象,还有些法律之间存在矛盾和不协调之处。即使是某一具体法律,也往往存在许多原则性的规定及一定的适用幅度。这些
    2023-06-02
    374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分配仍较原则,对于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自由裁量权缺乏约束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这一规定比较笼统,操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比较多。因此,民事证据规定对此举证原则予以细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规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具体的举证事项的承担作出规定,应该理解为这样的规定只适用于这两类案件中,我们认为,既然对具体类型的案件的分配原则作了明确,就应该尽可能细地多列举各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类型的具体分配原则。一、运输毒品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运输毒品案如果证据不足够的话是很难被判刑的,因此想要追究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话是比较困难的,最好是能够一开始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
    2023-06-21
    348人看过
  •  现代婚姻自由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若有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则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若有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则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结婚自愿规定民法典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结婚自愿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该条规定,结婚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禁止结婚
    2023-08-25
    483人看过
  • 中国立法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供充足的施展空间
    且不说上述关于适用死刑的罪刑设置是否合理,单说刑法分则关于适用死刑的条文规定:首先,立法本身为法官对前述61个涉及死刑的犯罪确定量刑时提供适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甚至更多的选择。其次,即便是刑法典明确确定的唯一适用的刑罚是死刑的7个犯罪中,劫持航空器罪、绑架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贪污罪、受贿罪和战时造谣惑众罪,仍可见立法为司法的选择所提供的广泛空间。我们再将上述在形式上看绝对适用死刑的7个罪名进一步细化,便又形成了两组:第一组是实质上的死刑绝对确定刑,包括劫持航空器罪(当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情节)、绑架罪(当出现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情节),其死刑的适用是立法规定的绝对确定的死刑。第二组是形式上的死刑绝对确定性,包括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贪污罪、受贿罪和战时造谣惑众罪。这些罪行之所以被称为形式上的死刑绝对确定性,是因为立
    2023-02-20
    493人看过
  • 两大法系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之比较
    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各自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的经济政治需要,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一、英美法系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实行起诉便宜主义和起诉法定主义的明确规定,但英美国家的检察官拥有广泛而几乎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具体表现在:第一,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受案件性质的限制。对于轻罪案件,检察官自然享有起诉、不起诉的权力。对于重罪案件,检察官亦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在英国,根据《刑事案件起诉规则》规定,公众利益是检察官考虑起诉或不起诉的首要问题。因此,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只要检察官认为追诉不符合公共利益,都可以裁量不予起诉。在美国,虽然检察官在决定起诉时要考虑犯罪的轻重,但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是否有利于其改造等其它因素。即使是重罪案件,如果检察官对案件进行综合考虑后,认为起诉不利于犯罪行为人改造、不体现公众利益、无助于遏制犯罪或耗费司法资源太
    2023-06-08
    59人看过
  •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反思
    (一)从立法上看我国尚未制定举证时限制度。依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提出没有时限,当事人从进入诉讼开始,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中都可以提出新证据。如《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第132条第3款规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第153条第一款3项及第1款1项都规定了因新证据的提出可以发回重审或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有困难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这是我国关于举证时限的唯一规定。但这一规定过于宽泛,且只有限定期限,没有规定法律后果。举证时限立法上的不足直接影响了审判效率,浪费了审判资源,增加了诉讼成本,损害了诉讼效益。例
    2023-06-08
    81人看过
  • 言论自由法律限制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性主要体现在:1、不得利用言论自由进行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煽动行为;2、不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3、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披露商业秘密。醉驾的危害体现在哪些方面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2、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不能正确判断距离、速度。5、触觉能力降低饮
    2023-07-03
    390人看过
  • 选举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权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1、有要求妥善保管、知悉股东名册的权利;2、甲方股东有处置所持股份和获取收益的权利。(二)甲方应履行如下义务:1、有遵守乙方管理制度的义务;2、乙方作为本企业多种形式股份流通变动的唯一合法场所;3、有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红利、股息资金的义务且各种分红、送配行为的股份和股东基数都应以市场登记数据为准;4、有及时并据实向乙方提供资料、信息的义务;
    2023-07-16
    357人看过
  • 在审判实践中,缓刑适用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主要表现有哪几种
    1、避重就轻,盲目判缓。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那些罪行较重,不能判处缓刑或不适宜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仅仅由于其自身存在有自首或其他一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就过多地考虑到这些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而忽视其罪行、犯罪情节等方面因素而盲目判处缓刑。有的对于本应依法判处实刑但有一定社会背景的犯罪分子,却以罪犯有自首情节或认罪态度好为理由,脱离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两方面的客观情况,随便判缓;有的对那些罪行较重的罪犯特别是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故意伤害案件和盗窃犯罪案件中,仅以其民事赔偿或交纳罚金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判处缓刑。2、保留公职,刻意判缓。那些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曾被委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和被赋予一定管理职权的公务人员是知法者,他们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他们一旦实施犯罪,纯属是知法犯法,就其主观上讲对社会具有更深的恶性和更大的罪过,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也更严重,这本
    2023-06-12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缓刑适用中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主要表现在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0
      缓刑适用中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主要表现: 1、避重就轻,盲目判缓。 2、保留公职,刻意判缓。 3、贪污贿赂,唯利判缓。 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那些罪行较重,不能判处缓刑或不适宜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仅仅由于其自身存在有自首或其他一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就过多地考虑到这些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而忽视其罪行、犯罪情节等方面因素而盲目判处缓刑。有的对于本应依法判处实
    • 抗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时,法官根据法律的授权,在有限的范围内依照立法的精神和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或者其他非正式法律渊源裁判案件的权力。也就是说,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具体案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视情况采取与案情特点相适应的自治方法的权利。是必须依法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行为的权力。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依法对事实的推断。审判实践中,有些抗诉案件的抗诉理
    • 举报法官制度法官如何做作枉法裁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1、上诉、2、申请再审。3、应该有他枉法的证据可以直接的检察院或上级法院举报。
    • 如何理解我国现行法律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直以来,谈到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少专家、学者、法官往往持否定态度,原因是法律规定的局限性与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价值基础。法律一方面要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之不足,实现实质正义;另一方面又要尽量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以防止法官的任意裁判。法律既不能对之放得太宽,也不能“管得太死”。应该说,法律规定越模糊,自由裁量权空间就越大;法律规定越精确,自由裁量权空间就越小。正是
    • 中断抗辩是否属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是法定的,法院不能采用自由裁量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