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财产受损怎样分担损失?
合伙利益的分配、亏损的分担,有约定和法定两种办法。
有合伙协议的按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协商不成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即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损益分配的时间由合伙人约定。
二、合伙财产怎样承担债务?
合伙企业有于合伙人个人财产分离的合伙财产,合伙企业当然要承担清偿其债务的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两种立法例:一是并存连带主义,即合伙的债权人请求合伙清偿债务或者请求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两者没有先后次序之分。这对合伙人来说,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是并存无限连带责任。二是补充连带主义,即合伙的债权人须先请求合伙清偿合伙债务,对其不足部分才能请求合伙人清偿。这对合伙人来说,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属于后者,即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参与合伙,则以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以家庭财产出资参与合伙,则应以合伙人家庭共有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参与合伙,但将合伙盈余份分配所得用于合伙人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则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不足部分则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如果同时存在合伙债务于合伙人个人债务,当合伙与合伙人都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如何确定清偿这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呢?对此,英美等国家采取了双重优先原则,就是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清偿。换句话说,合伙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的债务,合伙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个人的债务。这样处理较为公平妥当,我国多数学者皆赞成此种办法。
-
合伙财产盈余的分配与亏损的负担
353人看过
-
共同海损损失怎么分担
129人看过
-
车祸财产损失怎样证明
171人看过
-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补偿
425人看过
-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
73人看过
-
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
191人看过
合伙财产是合伙经营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切财产、权利和利益。既包括合伙人的最初出资(含出资请求权),以及用出资购买的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在合伙经营期间所取得的盈利和孳息。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历来有争伦,国外一般认为系共同共有。... 更多>
-
合伙企业中遭受亏损的合伙人财产怎么分配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3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
-
合伙人承担遭受损失如何补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合伙企业是由多个不同的合伙人共同投资形成的经营组织,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各合伙人组织起来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负盈亏,形成一个对外的经营整体。但就合伙企业内部来说,虽然合伙使他们有了共同的利益,这仍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合伙人的利益属性,各合伙人仍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合伙营利要按规定的比例分配于合伙人,经营亏损也要由各合伙人分别承担。因此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对外所欠债务时,依据无限责任的原则,不足部分
-
合伙人承担遭受损失如何追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
-
合伙损失怎么分摊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根据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入伙需要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同意,你的弟弟入伙并没有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不能成为合伙人,所以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承担与你弟弟无关。
-
死亡受伤财产损失怎样界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8界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受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