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工返聘期间出工伤用人单位补助4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21:20 397 人看过

沈女士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工作中发生事故致9级伤残,单位却不肯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经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而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制品公司应支付沈女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

2007年3月底,沈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此后,原单位上海某制品公司继续聘用沈女士从事冲床工作,并签订期限自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退休返聘协议,沈女士每月平均工资1600元。2008年4月25日,沈女士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沈女士为因工致残程度达到9级。2009年5月,沈女士就工伤待遇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上海某制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某制品公司诉称,沈女士于2007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后双方存在特殊劳动关系。沈女士工作受伤后未再到公司上班,双方已不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沈女士不享有工伤待遇。现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请求不支付沈女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沈女士辩称,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主张因退休而不享有工伤待遇,系对法律的理解错误,请求驳回公司方的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女士作为公司方返聘的退休人员,双方建立了特殊劳动关系。沈女士在返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经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9级。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方理应支付沈女士工伤保险待遇,即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后原单位返聘下班后受伤算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什么是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退休返聘人员在需求上与一般的人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他们强烈地需求获得尊重。中国是一个敬老的社会,这种社会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员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尊重,他们已习惯于别人尊重的眼光和礼敬的态度,一旦周围的环境发现了变化,他们感到没有被尊重,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进而影响工作情绪。退休返聘后受职业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一、退休职工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返聘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虽然符合《工伤
    2023-05-05
    191人看过
  • 哪种情况属退休返聘?退休返聘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哪种情况属退休返聘?办了退休手续后仍然留在单位工作或者换了个单位工作的,这叫退休返聘人员,返聘人员再工作是属于劳务性质的人员,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性质的人员了,也就是单位的临时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招聘和辞退返聘劳务人员的。企业和员工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和企业是劳务关系,也就是企业的临时工,不再是合同制。二、退休返聘受伤属于工伤吗?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
    2023-02-17
    303人看过
  • 老职工退休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出意外返聘受伤不按工伤处理
    退休后,常师傅被原单位返聘继续工作,并签订了《临时劳动协议》。其间,常师傅右手被机器切伤致残。在找到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常师傅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此案经两审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虽受聘于被告公司,但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由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余元。常某原系某造纸机械公司职工,于2003年4月30日退休。同年12月15日,该公司返聘常某回单位工作,双方签订《临时劳动协议》。2004年12月25日双方又签订《员工聘用上岗协议书》。2005年3月16日14时许,常某工作时手被机器切伤,随即被送到医院救治。后常某住该院近一个月并接受手术治疗。伤愈后,常某就赔偿问题找到机械公司,但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今年年初,常某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械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一审期间,经常某申请,机械公司认可,
    2023-06-08
    368人看过
  • 返聘还返回老退休工资算工伤么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如果其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算工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一、超过退休年龄是不是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对于超龄城镇居民,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主责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又工作是否与所在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近年的司法判例更多的是倾向于形成劳动关系,最高院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的答复似乎也给司法机关的判例提供了依据。二、兼职社保交,不交可以吗?兼职员工是否需要交社保,主要得看用人单位与兼职员工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只是劳务关系的话,那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是否需要交社保就得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了。比如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通常就只需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不需要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023-06-28
    80人看过
  • 退休返聘期间发生工伤公司被判赔偿
    沈女士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工作中发生事故致9级伤残,单位却不肯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经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而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制品公司应支付沈女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2007年3月底,沈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此后,原单位上海某制品公司继续聘用沈女士从事冲床工作,并签订期限自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退休返聘协议,沈女士每月平均工资1600元。2008年4月25日,沈女士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沈女士为因工致残程度达到9级。2009年5月,沈女士就工伤待遇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上海某制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某制品公司诉称,沈女士于2007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后双方存在特殊劳动关系。沈女士工作受伤后未再到公司上班,双方已
    2023-04-22
    383人看过
  •  退休人员返聘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用人单位中的雇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其他用人单位或原用人单位签署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在于市场上。在劳务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中的雇员会从用人单位退休。随后,他们与其他或原用人单位签署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在于市场上。劳务关系解除时经济补偿问题劳动关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但在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则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规定。基于此,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间解除劳务关系时,不应当再享有经济补偿。 聘 用 单 位 与 返 聘 员 工 解 除 劳 务 关 系 是 否 需 要 补 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返聘
    2023-09-07
    106人看过
  • 退休返聘工资10000元税款是多少?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80%-60000)3%=1080元。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退休返聘人员不仅包含本单位返聘员工,还有外来退休员工,他们都是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但又要分为两类:退休再任职和兼职。退休返聘工资一般是多少退休返聘工资情况,具体如下:1、退休之前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3、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法定退休年龄:1、女:单位参保的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位参保,个人参保;3、其中,从事井下、
    2023-07-12
    348人看过
  • 退休返聘能够鉴定工伤吗
    一、退休返聘能够鉴定工伤吗退休返聘人员已经享受退休待遇,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在大部分地区是不能鉴定工伤的,但除了上海之外。原则上适用人身损害赔偿。二、退休返聘的注意事项《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等。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如下:1、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
    2023-05-05
    40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工作时受伤如何处理
    对于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在企业工作中受伤,应不能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辞退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不具备合法劳动就业能力的人,其不具备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就不能与企业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若其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又被企业返聘工作中受伤,也不能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等八部委办《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之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
    2023-05-05
    117人看过
  • 单位返聘退休人员需要签合同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退休人员并不属于劳动者,所以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但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书面协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5
    133人看过
  • 上海退休人员受聘期间受伤属工伤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全市首例退休人员工伤认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退休人员被单位聘用的,工作时受伤属工伤。陈老师退休后受聘于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成为客座英语老师。2006年的一天,当她欲离校回家时,在校园走道上被迎面奔跑而来的一名学生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骨折。上海商业会计学校认为,学校和陈老师之间只存在民事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陈老师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学校还提出,陈老师在校园内被学生撞倒致伤的事故是他人侵权造成,可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但不应通过工伤认定途径解决。2006年8月,陈老师向黄浦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007年1月,劳动部门认定学校与陈老师之间存在特殊劳动关系,陈老师的伤属于工伤。学校不服裁定,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区劳动局作出的关于陈老师的工伤认定。此后,学校又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关于陈老师的工伤认定。法院对行政裁决
    2023-06-10
    456人看过
  • 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病假给发工资吗?
    休返聘员工与单位是劳务关系,病假期间是否支付劳务报酬按双方的聘用合同约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在《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退休人员形成的是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与用人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除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方面要执行劳动法标准外,其他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而病假工资则是普通劳动关系下的福利待遇,所以能否有病假工资是根据退休返聘人员与公司是否有协议而来的,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2023-06-24
    113人看过
  • 民警退休单位返聘可以吗
    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伤保险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然而,在聘用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法律则没有规定其可以加入工伤保险。而在实际生活中,聘用单位往往是不予办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员因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的承担主体便成为了纠纷高发区。加班补偿返聘人员在劳动后所受领的经济利益属于工资还是薪酬关系到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加班费用问题。根据现行
    2023-05-05
    313人看过
  • 退休返聘员工工伤工资如何发放
    退休以后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主体资格了,工伤也就不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进行赔偿了。单位对其雇员是有法定的赔偿义务的,虽然退休人员与雇佣单位不构成劳务关系,但是符合民法规定的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所以单位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伤应该依法对其进行赔偿。一、退休以后还能享受待遇吗1、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应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2、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二、退休年龄什么时候签
    2023-03-04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关于退休返聘工伤期间工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包括有明确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而此例中,受伤职工已经65岁了,超出了法定工龄。此种情况目前在《条例》中未明确规定,各省依据《条例》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各不相同,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形: 1、虽然职工已经超过法定工龄,但是单位在聘用后,仍然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此时应按未退休职工予以认定为工伤,并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2、单
    • 返聘的用人单位不安排退休工人领补偿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退休工人返聘与单位形成的非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单位不承担其上下班途中人身伤害的损失。
    • 退休返聘脚踝骨骨折,单位补办工伤。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
    • 单位返聘退休后工资怎么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你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单位对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
    • 新事业单位返聘退休人员工资条例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2
      1.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所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