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集体土地征收有了补偿规范维护农民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02:34 261 人看过

媒体日前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获悉,黄岛区政府出台《青岛市黄岛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了规范。

《办法》对黄岛区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补偿费用的拨付和分配比例,确定了告知、勘测定界和面积确认、报批准备、批后补偿、清理场地、支付费用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办法》的出台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征收明年立法提高农民收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指出———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7日起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阐述了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继续做好三农工作需要把握好的若干重大问题,对做好明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要求。温家宝指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开展相关工作,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温家宝指出,30多年来数亿农民进城,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要使进城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居民,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中国人口规模巨大,只靠几个城
    2023-06-05
    400人看过
  • 落实农村土地政策维护农民利益
    落实好农村土地政策,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改革实际上是从土地承包开始的,由此确立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从而走出了市场取向的改革路子。?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2年8月,全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主要方面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把我们党和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方针、政策上升到法律,从法律上给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深化土地改革,保护农民利益。?我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违背政策、违背法律,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损害农民的
    2023-06-10
    230人看过
  • 规范征地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朱留华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知》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为了进一步解读《通知》的有关内容,7月22日上午,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接受媒体采访,逐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记者: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新体现在哪些方面?朱留华:征地补偿新标准指的是各地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
    2023-06-08
    40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的分配:(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6-26
    202人看过
  • 征地改革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依《宪法》对《土地管理法》中征用概念改为“征收或征用”。2004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同年底,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200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要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以上事实说明,征地改革在不断推进和完善过程中。一、改革征地补偿办法是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农民的利益能不能维护好,影响着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团结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是实现。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按原用途补偿,以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为基础,按不同地类分别乘以不同倍数计算征地补偿费,同时规定征地补偿费最高不得高于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法律还规定征地不得降低被征地人员的原有生活水平。我们知道,土地既是
    2023-04-23
    254人看过
  • 高速公路山东段征地补偿怎么维护农民利益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
    2023-06-10
    63人看过
  • 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找谁
    一、土地纠纷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
    2023-03-30
    28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要怎么维护农民的利益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尼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沛执行,加强管理。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拟。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有意见的,要认真反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小股东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诉讼权来保护自己的利
    2023-08-04
    22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征收房屋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相关的补偿标准。补偿的费用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对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偿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和奖励。二、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
    2023-06-23
    17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不同意被征收,如何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集体土地不同意被征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映意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
    2023-07-06
    480人看过
  • 黄粱陈村土地征收是否涉及农民权益?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是不可以的。无论是任何项目,都不可以未经司法途径进行强行征收,如果遇到强征,要及时报警,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情况根据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农民可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卖给外村农民吗我国对农民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购买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且尚未获得宅基地,或者虽已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也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宅基地的市场价值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在巨额迁拆补偿款的诱惑下,买卖农村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住房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城市居民之所以热衷到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购
    2023-08-06
    11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对农民权益的影响分析
    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多个问题,包括土地征收权被滥用、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公和农民维权困难等。其中,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范围不合理,征地补偿范围小、标准低,安置补助费过低且与我国现行劳动法不协调。此外,存在“以租代征”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土地征收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1.土地征收权被滥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政府和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滥用土地征收权,导致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2.征收程序不规范:部分地方在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时,存在征收程序不规范、审批流程不透明的问题,使得农民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3.补偿标准不公: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政府和开发商通常会对被征收的农民给予不同水平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往往存在不公现象,使得一些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害。4.农民维权困难:由于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上述问题,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
    2023-09-04
    88人看过
  • 切实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维护、保障农民权益为基本宗旨,对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这一重要修改,既确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征收、征用公民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土地,又确定了国家实施征收征用必须遵循目的正当性(公共利益)、程序正当性(依据法律规定)和必须给予被征收人、被征用人补偿的基本原则。这对于保护农民权益,规范国家权力具有重大意义。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损害农民权益和农地非农化失控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指导思想有偏差,目的动机不纯,往往是出于利用土地做无本买卖,以求尽快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加快建设,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其实
    2023-06-08
    130人看过
  • 征用了农民土地不给补偿如何维权
    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而这一般都被忽略了,这是相当难的,因为征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本来就是由市县政府制定的,农民如果不服单纯从补偿标准上进行维权。这类案件,主要的应该从征地合法性上进行维权。对于农民来说,考察征地是否合法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看是否公布(张贴)了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农民们可以联合起来,依法维权政府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2023-08-03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给农民一次性补偿吗? ?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限制多少年现在一般是一次性补偿给农民,但是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改变征地“一次性补偿”的模式和制度,将
    • 农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土地和利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国家征收土地是有相应补偿的,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
    • 农民征收集体土地农民有权诉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
      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准则,原则上按公布准则进行赔偿,但有时公布的准则极低甚至不公布赔偿准则。如不公布赔偿准则,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限定,土地的赔偿加上安置赔偿费之和通常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量,全国平均每亩地大体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另外计量。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准,但通过按此准则计量出来的赔偿准则也不能需要当地生活
    • 征地拆迁,要怎么维护农民的利益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10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对尼高征地补偿标准、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做好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拆迁中要认沛执行,加强管理。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或实物补偿等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拟。要严格
    • 集体福利农村征地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4
      农村征地补偿不是集体福利,此时农村征地的补偿款是需要发放给个人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国家征收农村的土地的,首先是要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发放给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之后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