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中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对最近期间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后任注册会计师,是指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之前对已审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
第四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沟通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条、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沟通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即使未接受委托,后任注册会计师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章、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第六条、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七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方式允许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答复。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前任注册会计师作出答复,或限制答复的范围,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第八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应当合理、具体,通常包括:
(一)是否发现管理当局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二)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三)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了解到的管理当局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第九条、在征得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合理询问及时作出充分的答复。
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册会计师作出充分答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并说明原因。
如果得到的答复是有限的,或未得到答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第三章、接受委托后的沟通:
第十条、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在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相关工作底稿以及查阅的内容。
第十二条、在允许查阅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获取确认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围和责任等与后任注册会计师达成一致。
第十三条、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获取的信息可能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但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得出的审计结论负责。
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第四章、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处理:
第十四条、如果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必要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前任注册会计师拒绝参加三方会谈,或后任注册会计师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满意,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或解除业务约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
388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会计估计
129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387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
261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
211人看过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
253人看过
-
-
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哪些审计主体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CPA教材第七章,风险评估行业状况、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相关经营风险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审计法律责任有:1、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2、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
-
审计报告中到底是否要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在非无保留意见报告中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注意:是可以,但不是应当。
-
如何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一、明确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乐上财税知悉,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拾遗补缺性的,也不是处罚性的,而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务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二、正确理解审计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