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安徽省正大建设开发公司起诉不予其办理烟草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32:58
458 人看过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文号:国烟法[2000]735号
发布日期:2000-11-10
执行日期:2000-11-10
2000年11月10日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
你局皖烟专〔2000〕559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由于国家对烟草专卖品实行专卖制度,烟草专卖品的批发业务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经营该项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该项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烟草公司。
二00二年二月三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向烟草工业企业派驻厂员
317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烟草专
465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审批设立公司暂行办法》的通知
127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加强免税烟草制品专卖管理的规定》的通
326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残次和废弃烟草专卖品管理的通知
19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违法邮寄烟草及其制品处罚问题的复函
28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最新文章
#垄断
相关咨询
-
关于烟草专卖法关于卖假烟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
-
烟草专卖局处理烟草生产犯罪怎么量刑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4生产烟草量刑标准如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合格产品,销售额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销售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
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实行什么管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8《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十五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
-
烟草专卖总局关于第38条行政处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8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等决定。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