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反请求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8:52:20 129 人看过

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一、劳动仲裁时忘了加班工资仲裁怎么处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增加仲裁请求应该在举证期内。或者另外起诉,开庭时劳动者提出增加仲裁请求的,除非举证期到庭审调查之前,否则应该另案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一审判决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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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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