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9:42:58 412 人看过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3、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应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且有二人共同进行。

一、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做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做: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和侦查的相关情况,向侦查机关反映情况;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案件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并向检察院反映情况;审判阶段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判决生效后,可以根据被告人的授权依法进行申诉等。

二、批捕后律师可以阅卷么

批捕后律师可以阅卷,刑事案件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关于刑事申诉我们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
    2023-04-27
    31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标题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标题可称作“附带民事起诉状”或“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人民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起诉的,标题写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确定根据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依据比较容易确定,共有4类: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项目按格式要求写。(3)诉讼请求刑法第36第1款条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提出的实体法律依据。该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在被害人获得司法救济的可能性上,法律也给予了特别的重视。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
    2023-04-17
    173人看过
  • 在诉讼中如何聘请律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在诉讼中聘请律师,应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事务所由律师组成。好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好的律师。聘请律师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家好的律师事务所。其次,看看律师的声誉和他们过去的成就。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宝贵的实践经验。一位著名的律师是经过实践训练的。因此,找律师,就要找那些办过大案要案、取得好成绩的人。然而,著名律师收费昂贵,他们不愿意亲自受理一般案件。第三,当你确定要找哪位律师时,不妨直接与律师联系。在谈话中,你会知道他是否是你需要的律师,但你必须更加小心那些在胸前作出保证的律师。第四,在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前,要检查律师是否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以免上当受骗。当你决定委托哪个律师并且律师愿意接受委托时,讨论一下律师费。根据国家规定,律师办案应当向当事人收费。没有具体的国家标准,一般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6律师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2023-05-31
    108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增资纠纷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法关于增资纠纷诉讼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公司增资纠纷的法律适用;2、公司增资纠纷的管辖法院;3、注意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之间的区别;等等。一、公司增资要经历哪些流程公司增资流程如下:1、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2、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各股东则要根据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如下:1、先开股东会,股东应同意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和章程;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3、进账后必须联系会计师事务所索取询证函,然后交验资账户银行领取三单;4
    2023-03-28
    194人看过
  • 关于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六项任务,提高保障社会和谐能力。其中研究制定刑事证据规则,制定完善刑事证据制度是六项改革任务之一。证据规则内容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浅析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的几个问题。一、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主要是指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明显争议,争议证言与定案直接有关,提供这样证言的证人原则上应当全部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不是要求所有证人都要出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没争议的,证人就没必要出庭作证。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制定具体的规则。以下情况应该在规则中明确:1、控、辩护双方要求、申请关键证人出庭的,证人应该出庭;2、被告人可能不认罪案件中关键证人应该出庭,如强奸案件的受害人;3、重大影响的严重刑事案件,关键证人应该出庭等。二、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的有重要意义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控、辩双方对证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小额诉讼辩护程序应注意哪些问题
    小额索赔程序的抗辩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注意抗辩时间,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抗辩(二)如果双方同意免除抗辩期限,原则上应在同一天安排开庭,(三)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规定答辩期限,但不得超过7日。(四)被告人提出答辩意见的,法院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将答辩意见告知原告,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1)销售合同纠纷、贷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2)赡养费纠纷,(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其他人身伤害责任纠纷,责任明确,原告要求赔偿的损失金额纠纷,燃气、供热合同(5)银行卡纠纷案件(6)劳动关系明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仅就劳动报酬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工伤医疗费用发生纠纷,经济补偿或补偿(7)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关系明确,仅就劳动报酬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发生纠纷(8)其他金钱支付纠纷
    2023-05-07
    379人看过
  • 关于管制刀具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管制刀具的认定、制造、销售、携带、保管等应注意以下问题:1、所谓管制的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2、经销上述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机关检查。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严禁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它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4、凡制造、销售上述管制范围内各种刀具的单位和持有匕首的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须向公安机关补办登记许可证手续。非因生产、工作需要持有上述刀具的,应一律自动送交当地公安机关。5
    2023-03-03
    3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在刑事诉讼当中,为了证明相关事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人提出的证人证言是相关证据当中主观性最强的一种,证人出庭作证并不像其他证据比较的固定,证人作证具有变化性,带有个人的主观性,需要重点关注。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需要关注哪些问题?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应当作证,同时要求在生理、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以及年纪太小的人,他们会因为某方面的原因不能正确辨别是非,同时因为证人作证需要表达他们又不能正确表达一件事,所以上面的这些人是不能作为证人的。2、证人所说的话带有个人的主观性,也是极易受到相关因素的干扰的,因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信度还是需要法庭的质证环节来检验。3、证人因为掌握案件的某一情况,很多时候是不能被替代的,如果一个人看到了某一起案件的发生情况,他必须自己亲自作证发表证人证言,不能将事情将给其他人听要求他人代替自己。4、一个人的身份可以有多个,如果在刑事诉讼当
    2023-06-17
    491人看过
  • 侦查经济犯罪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案件性质的界定。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2、犯罪手段和类型。对犯罪手段和类型进行剖析,是研究侦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经济犯罪的智能性特点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较为复杂而且与经济业务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认真研究。就某一类案件而言,由于犯罪发生的环节和犯罪手段不同,此类案件也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唯有对犯罪手段和类型有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强的侦查方法。3、调查取证的重点及难点。调查取证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主要内容。因此,侦查方法的研究也应以此为重点。由于各类案件各具特点,取证的重点及难点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应予以重点解决。4、经验总结。除了针对案件特点提出应对之策外,侦查方法的研究应更多地借助于对案例的剖析。这种剖
    2023-03-10
    4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普通程序简便审理,是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简化办案程序,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也有应当值得注意的问题。1、不适用简便审理的范围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的,只有在符合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接受指控并自认其罪,控辩双方都同意适用条件下,才能进行简便审理。但进入简便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被告人在进入简便审理过程中改变态度,不再认罪,则应当迅速恢复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同时,我们也应当明确,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案件就不能进入简便审理:一是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且被告人数众多的;三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语言不通的;四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案件作无罪辩护的;五是被告人明确表示不愿意适用简便审理的。2、应当注意的两个误区一是不能将简便审理作为一个程序来对待。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只有两个,
    2023-06-11
    271人看过
  • 环境侵权诉讼中证据收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2)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遭受了损失。而加害人即被告若试图辩驳受害人的请求,就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举证:(1)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情形,如不可抗力、受害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第三者具有过错等情形存在;(2)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在具体的环境侵权案件中,具体由哪一些人或单位应当收集哪一类型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案件当事人为达到诉讼目的应当如何准备证据?通俗地讲,即谁可以收集证据,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一、哪些主体能够收集证据?与传统民事诉讼相同,环境侵权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主体较为广泛,与此同时环境类侵权案件的专业性、特殊性也使其收集证据主体具有相应的特点。下列主体能够收集证据1、环境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受害者和排污者,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最好进行证据公证。2、律师。3、行政执法机关。4、公安部门。5、检察机关。6、人民法院。7、监测
    2023-04-21
    279人看过
  • 关于检查院不起诉的问题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有以下情况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2)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后果的,但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检查院不起诉了,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还会有事吗?检查院不起诉了,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不会有事。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相关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五种情形
    2023-07-21
    360人看过
  • 审查起诉的相关问题解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基本任务有三点:(1)审查侦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侦查活动中的偏差和遗漏问题予以补救;(2)通过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合理斟酌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种因素,作出正确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3)掌握案件的全面情况,为支持公诉做好准备。二、审查起诉的案件来源有二:(1)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提起公诉的案件;(2)由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部门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案件。三、审查起诉的对象是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审查起诉部门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适
    2023-06-11
    3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
    2023-04-21
    43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的期限有多久,审查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7
      行政诉讼与行政行为的效率、法律安定性等紧密相关。为使争议的法律关系尽早确定,避免行政行为合法性长期悬而未决损害公共利益,行政诉讼中设置了起诉期限制度。那么审查起诉的期限有多久,审查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 审查起诉故意伤害辩护意见该注意哪些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6
      审查起诉故意伤害辩护意见包括对刑事部分的建议;对民事部分的代理意见;以及被害人所要求的民事赔偿合理合法。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22
      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要掌握案情、讯问有针对性要讲究策略和方式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询问被告是必经的程序。作为办案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保障讯问的效果。通过讯问,办案人员要弄清案情及基本犯罪事实。
    • 审查起诉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 审查起诉庭审后被告人应注意什么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3
      在审查起诉阶段,询问未成年被告人的,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在场,询问的地点需要由公安机构确认,若询问的是聋哑人的,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与,并在询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翻译人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