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及省内个别银行)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如借记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具体银行范围详见中心网站。每个公积金账户只能对应一个有效的绑定账户;此项业务仅限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公积金提取账户无效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卡没有激活,所以显示卡号无效。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后,可通过网上个人登录模块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身份证号有X的,X用0代替),登录后在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中修改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后,即激活个人公积金账户。联名卡的储蓄账户激活请咨询发卡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365人看过
-
东莞公积金提取绑定账户办理条件
56人看过
-
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497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指南
469人看过
-
租住东莞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295人看过
-
东莞住房公积金其他特殊情况提取指南
72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东莞公积金多少提取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租住东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2、租房者可申请积分入学; 3、向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 4、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5、成立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6、发展不少于10家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7、筹集不少于8万套租赁住房; 8、城中村统一纳入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监管。 二、单位经办人携带以
-
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前提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
-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
-
如何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1据我所知,2016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有: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