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尊重村民自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24:02 343 人看过

关于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些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已经作出了规定。

例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依法征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再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中规定,土地补偿费的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因此,在地方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应该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一、农村房屋拆补偿分配原则

(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二、确权后的土地补偿归谁

土地确权后,占地能够得到补偿。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况: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一般情况,就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决定怎么分,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也有要求补偿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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