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地税发[2003]748号为加强对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税务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319号)的规定,现将外资企业分支机构有关税务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分局,在接受纳税人年度所得税汇总或合并申报后,应于每年7月31日以前为纳税人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该证明由各营业机构送交其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和营业机构由同一税务机关主管的,无须提供上述证明。二、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对纳税人的汇总或合并申报资料发现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向其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营业机构税务事项协查函》。营业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有责任就核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函复汇缴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或检查中,发现营业机构有少报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等涉及所得税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做出相应税务处理。三、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营业机构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仅适用于下述情况:营业机构在7月31日前未提交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或其他凭据,据以证明其汇缴机构已申报汇算年度所得税;且又无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四、对上述情况的营业机构,税务机关可核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以同行业利润水平或其他方法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收法律法规的税收待遇规定,计算应补税额及确定处罚;但纳税人汇总申报处于亏损年度或免税年度的,应由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统一税务调整处理。五、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以上规定对营业机构进行税务处理后,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六、上述有关表格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制并发放各分局。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向市地方税务局反映。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三年九月一日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
关于深圳车船税免征交强险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1.交强险不包含车船税,这两个是独立项目,只是销售时绑定在一起。 国家汽车强制保险费与车船税 私家车强制险: 第一年:5座950元,6-8座1100元 第二年:855元,990元 第三年:760元,880元 第四年:665元,770元 第五年:665元,770元 2,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一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也会变 车船税: 1.0升以下:180元/年 1.0~1.6升:36
-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企业哪些境外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计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的方法。《通知》同时规定,企业不能准确计算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款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首先明确了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
深圳关于对遗产继承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5目前公布预开征遗产税,深圳房产遗产继承要交遗产税试点政策大致如下: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以上案例,财富增加了15倍,遗产税金却增加了38倍。关键是遗产税的征收方式必须是以现金的形势上缴,
-
关于外地户口回深圳参保和退休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2外地户口退休时社保关系是在深圳,那就按照深圳政策退休,在深圳领取养老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关于深圳社保的问题?补缴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