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小股东利益是如何保护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03:42:54 443 人看过

一、法律对小股东利益是如何保护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对小股东权益的救济方式:

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股东可以在特定情形下直接参加诉讼;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哪些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

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

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

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

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关于少数股东权在法律上的保护是如何的

关于少数股东权在法律上的保护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n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保护胎儿的利益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胎儿的权益保障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遗产继承权以及礼物和财产的受赠权,法律将胎儿一律视作拥有民事权利能力。然而,当婴儿在出生之际未能存活下来,其原先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便自动宣告终止。至于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方式,也根据胎儿诞生之时是否处于存活状态分为两种情况来进行对待。倘若孕妇因生产出现状况而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么自初始就无法再享有任何的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4-08-14
    42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小股东有哪些权益
    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新法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新法102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新法105条规定:股
    2023-02-18
    265人看过
  • 对小股东权益有何规定
    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对于中小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新旧会计准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按照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属于合并母公司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之前,应当单独列示,并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不属于合并母公司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类下列示为少数股东权益,资产总额的计算公式改为:资产总额=负债+所有者权益(包括合并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同样,在合并利润表中,应当将少数股东损益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并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前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损益”。但是,新准则规定“少数股东损益”应当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下列示,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少数股东权益的报表形式,形式的变化也是内涵的变化。
    2023-05-07
    52人看过
  • 公司法对保护小股东权益做了哪些特殊规定?
    公司法对约束控股股东设计了哪些特殊制度?所谓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诚信义务公司的控制权往往掌握在公司控股股东手中,如果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将会轻易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为此,法律必须课以控股股东对上述主体的诚信义务,以及规定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规定股东诚信义务的背景。虽然这一义务的主体包括所有的股东,但其主要指向的是控股股东。①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起诉该股东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公司不追究,将有其他股东提起派生诉讼代公司追究之。②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若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爱害股东可以
    2023-06-05
    195人看过
  • 法律对于隐名股东的利益是如何维护的呢
    “隐名股东”是指借用他人名义出资,但未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中记载的出资人。隐名股东在法律上又称为实际出资人,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是显名股东。第一、若你正打算成为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那么一定要注意一下事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隐名股东可与显名股东签订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且享受投资权益,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上进行记载。一旦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发生投资权益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可向法院申请确认上述合同合法有效,并且以合同的约定主张享受投资权益。(二)显名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隐名股东可采取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如受让人不是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上述股权权利,隐名股东可向法院申请确认上述股权处分行为无效。(三)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即显名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
    2023-08-16
    81人看过
  • 公司分立对中小股东的利益应该如何保护
    中小股东在公司权力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利益存在为控股股东侵害的危险。在公司分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对其利益保护是重点研究的内容。1.分立中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份收买请求权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依第75条规定,对于公司分立情形,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对于请求权行使的程序,规定股东与公司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臼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依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在分立中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由法理解释,这种规定应当在于尽量减少这一制度可能造成的对公司资本侵蚀的消极影响。由以上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可知,相比于1999年公司法对这一制度未作任何规定而言,现行公司法是一种很大的进步,并且其对收购股份数
    2023-12-01
    238人看过
  • 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自然人在离世之后便失去了其作为公民所拥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享有属于自身的人格权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逝去的人已经无法行使自己的人格权益,他们的人格利益仍值得我们付出努力进行维护。要对逝者的人格实施保护,必须达到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第一,被侵犯的受害者已然离世;第二,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乃至隐私及遗体等多个方面均遭到了严重的侵袭。比如,未经授权而私自滥用死者的姓名或者肖像;以侮辱、诽谤等不当言辞或行为侵犯逝者的名誉与荣誉;非法揭露、攫取并利用死者的个人隐私以及敏感信息;非法利用、破坏甚至损毁死者的遗体,这其中可能包括尸体、尸骨、骨灰等各个方面。《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4-08-10
    401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内利益人一些保护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内利益的保护中小股东保护是公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话题,也是中国公司法修改的重心之一。中国公司法实施十年,各种公司组织快速发展,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公司大股东压制中小股东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并在各种公司中程度不同地存在,尤其在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完全操纵公司,掏空公司资产,普通公众投资者被任意宰割的情况更是十分严重。对中小股东的特别保护,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其重要的理论根据在于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辨证认识和分析。资本多数决本是无可争议的法律原则和表决机制,是公司法最可选择的公平手段。这一原则对于保护大股东的投资热情、平衡股东间的利益关系和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等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股东平等的基本体现。然而,资本多数决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又是显而易见的,它不过是公司法无奈的选择,其实多数决本身就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和强迫。对资本多数
    2023-08-16
    455人看过
  • 维护小股东利益的策略:小股东应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2023-07-13
    164人看过
  • 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别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为了限制控股股东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规定了控股股东承担诚信义务,另外还发展了七种具体的制度予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这七种制度包括:(1)累积投票制;(2)表决权回避制度;(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制度(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4)表决权代理、信托制度;(5)股东知情权制度;(6)少数股东权制度;(7)代表诉讼即派生诉讼制度。1、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可以集中选举一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这样可以使代表中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2、表决权回避制度。又称表决权排除制度,指某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利害关系(涉及利益分配或关联交易)时,该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就决议事项行使表
    2024-05-07
    474人看过
  • 对小股东法律保护有哪些具体形式
    (1)小股东是否可以就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而起诉大股东?首先小股东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即小股东是否拥有诉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其直接受害人应为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作为权利主体,受制于具有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无法正常行使诉权,从而间接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基于公司的原始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因上市公司怠于行使诉权而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笔者认为法院应予认可其诉权,此类诉讼构成了股东派生诉讼理论,股东派生诉讼起源于英美判例法,目前大陆法系的国家公司法中也予采用。如何确定上市公司怠于行使诉权,这是小股东取得派生诉讼权利的关键,首先小股东在起诉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前,必须向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要求以公司的名义对大股东提出诉讼。当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请求后在一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未做答复,小股东才有权代表诉讼,即要有一个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国外对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
    2023-06-15
    280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机制来维护小股东的权益?
    小股东也可以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章程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小股东拥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权利;公司的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小股东也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等。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实效机制的几点思考1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与就业服务实际上,户籍本身的基本职能只有两个:一是证明公民的身份,以便于公民参与社会活动;二是为国家行政管理奠定基础,提供人口数据。但是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赋予了户籍太多的东西,使其承载了不可承受之重。因此,我国户籍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剥离这些不相关的东西,恢复户籍的基本职能,只要是我国的公民就可以在任何
    2023-07-11
    169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关于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首先是通过人格否认制让作出违法行为的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权规定可以实行代理制,还有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同时,当大股东或高管作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中小股东也具有依法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新《公司法》清算程序的规定及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案例:北京大地集团向山东金都建设集团拆借500万元支持金都集团项目开发。1年后,借款到期,但金都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某因涉嫌犯罪此前已被隔离,这笔借款无人过问。到第3年时,大地集团与金都建设集团联系催促还款,金都集团已人去楼空处于瘫痪状态,也可以说是处于停产、停业状态。金都建设集团的股东也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也因未参加年检被工商管理部门被依法吊销。大地集团经调查发现金都建设集团的财产和产业仍然存在,其开发的一栋价值千万的商品楼还未销售,有财力清偿其500万元的借款。鉴此,大
    2023-07-08
    379人看过
  • 当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时,如何保护其权益
    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少数股东代表股东提起诉讼,被告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案,支持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控股股东向第三方公司返还贪污资金189.44万余元,并赔偿损失利息损失。法官在判决书中还首次认定,股东代表诉讼时效期间从修改后的《公司法》生效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权利人知道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从而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原告林某和被告a科技公司是北京某**卡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该公司15%和35%的股份。2002年底,**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林某提起了清算诉讼。200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先生伙同科技公司及**卡公司其他两名股东对**卡公司进行清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海淀区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1年3月26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会计师
    2023-05-07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法律规定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9
      1、股东的权益依法受保护,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
    • 公司法关于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何保护,保护大股东的合法权利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1、《公司法》第42、43条对公司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规定。该规定的意思是:对于公司法已经有规定的,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作出与之不一样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效力优先。 2、对于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利的
    •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哪些保护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8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如下保护制度: 1、要求大股东严格遵循诚实信用义务的制度; 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决议撤销权、解散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等方面的制度; 3、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的其他保护制度。
    • 法律如何对小股东进行权益保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在股份制公司,控制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而董事的行为对公司有引起不能恢复的损害的可能性。仅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并不能完全弥补,还必须对这些行为加以事前控制。在公司法中赋予任何股东在他以为公司的经营不正当的侵害了部分股东(至少包括当事人)的权益时,均有权请求法院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一旦认定多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公正侵害时,赋予
    • 小股东利益到底受到哪些法律保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法律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1、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小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小股东可以行使股权收买请求权; 4、符合法定情形的,小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