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手续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50:46 425 人看过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经商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同意,我部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预算分配、拨付和监督检查。

财政部商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政策,分配和拨付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安排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预决算审核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安排和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第四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财力,积极参与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并按照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以及国发[2007]24号文件规定的来源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第六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三)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四)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八)其他资金。

第七条土地出让净收益为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费用后的余额。

第八条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补助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支持办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商建设部、民政部制定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不足部分在一般预算中安排。廉租住房租金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得混同安排使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包括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支以及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开支,不得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二条收购廉租住房开支,指利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收购房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支出,包括支付的房屋价款等开支。

第十三条改建廉租住房开支,指对已收购的旧有住房和腾空的公有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后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支出。

第十四条新建廉租住房开支,指利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新建廉租住房的开支,包括新建廉租住房需要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支付廉租住房建设成本支出。

第十五条发放租赁补贴开支,指利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支出。

第四章预算管理

第十六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

市县财政部门要商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指导同级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并根据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做好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时,首先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其次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仍不足的由市县财政通过本级预算以及上级补助(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以及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予以安排。

第十八条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中涉及购建廉租住房的,必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

第十九条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批准后,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

第五章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投资计划,以及实施进度拨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购建项目以及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第二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申请租赁补贴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经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示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市县财政部门根据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年度预算安排,将租赁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或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住房的租赁方。暂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租赁补贴资金,确保租赁补贴资金落实到人、到户。

第二十二条收购、改建和新建廉租住房,由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合同和进度、购房合同以及年度预算,提出预算拨款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廉租住房建设单位或销售廉租住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决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度终了,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报送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决算。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继续滚存下年安排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决算时,还应当会同民政部门提交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当年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发放标准、发放金额,当年购建廉租住房套数、面积、位置、金额,当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户数、面积、金额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将市县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报省级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发展改革、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区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于次年2月28日前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备案。具体报表格式详见附表《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_____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表》。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市县财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于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跟踪复核,确认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于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或收回配租的廉租住房。

第二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开发相关文章
  • 廉租房有哪些保障的方式
    廉租住房制度规定的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实践中,通常是三种方式相结合适用。(1)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具体租金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现住宅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2)货币补贴。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宅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宅。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现住宅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和每平方米租赁住宅补贴标准确定。(3)租金核免,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
    2023-05-01
    402人看过
  • 杭州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材料
    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材料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Ⅳ原件。二、申请注销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资格证的报告原件。三、原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原件(如原发租赁证的,需一并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证原件)。四、缴至申请当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租金通过银行代扣的,提供经租管理部门开具的租金缴交证明)。五、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六、申请人入杭户籍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七、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详见须知四)。八、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九、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十、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十一、其他相关证明。申请材料须知一、“户口所在地址”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时,应提供户口簿首
    2023-05-29
    172人看过
  • 廉租房申请手续步骤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一、廉租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
    2023-03-16
    281人看过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
    2023-06-23
    124人看过
  • 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手续
    廉租房是政府推出的社会福利之一,在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请,解决自己日常租房的压力。但廉租房是需要申请,申请人必须要提供一份正规合适的申请书。那么,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手续有哪些呢?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1、廉租房是很多人都是比较头疼的是申请书的书写,抬头应该写清楚是向谁申请的。比如xx区领导或xx区。2、正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自己做简要的介绍。这不同于自我介绍,在这个部分里,主要有姓名、出生年月、是哪里人、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址、收入情况)、家里成员情况(将家庭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情况或其他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主要就你自己现在的情况做出一个简要的概述,主要讲明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说明概括自己为什么买廉租房的基本原因。第三部分就是说明自己和家人现无居所、实际生活困难、无住房的情况,需要廉租房的申请。此部分主要表明自己想申请廉租房的决心和最根本的原因
    2024-03-15
    121人看过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2024-04-28
    295人看过
  • 郑州买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郑州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申请主体;申请人的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外来人员需要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还需要满足就业达到申请要求规定的年限并且有居住证。一、公租房年收入超出是否必须搬走一般情况下,公租房年收入超出是必须搬走的。但相关单位会给一个搬迁期,在期限内搬走即可,并且在期限内可以继续享受公租房待遇。如果申请人的收入超出不是太多,名下没有其他住房,并且有实际困难的话,可以提出续租申请,但通过的希望不大。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南通公租房申请具体条件是什么南通公租房申请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满5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2、在市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
    2023-03-30
    431人看过
  • 上海廉租房哪里申请办手续?
    一、上海廉租房哪里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根据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的廉租住房申请。申请对象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出售或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二、在上海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廉租住房申请表2、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2)申请对象
    2024-01-18
    82人看过
  • 广州廉租房保障如何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保障应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2、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
    2023-06-10
    205人看过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
    2023-08-18
    176人看过
  • 保障房申请的基本要求
    每一住所困难家庭或许独身居民只能请求购买或许租借一套保障性质的住宅,或许挑选请求资金补助。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请求住所保证。三、租用保障房申请的条件住宅困难家庭或许独身居民请求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一)家庭请求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独身居民请求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许独身居民年收入在请求受理日之前接连两年均不超越本市规则的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工业总额或许独身居民个人工业总额不超越本市规则的租借保障性质的住宅的工业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许独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办法的住宅动工用地或许自有住宅;(五)家庭成员或许独身居民提出请求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区域享用住宅保证;(六)市政府规则的其他条件。保障房如何申请1、凡符合准购条件的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镇政府
    2023-08-17
    133人看过
  • 北京怎么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北京怎么申请廉租房?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2、离婚不足2年的;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获得补偿安置的;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
    2023-05-05
    200人看过
  • 廉租房要怎么申请,廉租房有哪些申请材料
    一、廉租房要怎么申请廉租房要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户主向户口地点地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2.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0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阅;3.审阅往后,提出初审定见并张榜发布,将初审定见和请求资料一起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4.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住所状况是否达到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将达到条件的请求人的请求资料转同级民政机构;5.民政机构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是否达到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反应同级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6.经审阅,家庭收入、家庭住所状况达到规则条件的,由建造(住所确保)主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二、廉租房有哪些申请材料廉租房的申请材料有: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
    2022-06-10
    305人看过
  • 廉租房申请的手续是怎样的
    湖北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以下是湖北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湖北廉租房政策:(一)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三)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申请配房租赁的家庭,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1、人均收入低于560元,住房标准小于8平米(含8平米)的,租金直接减免,减免后按我市共有住房租金的50%收取,即按房屋使用面积记租,租金为每月0.75元/平方米2、人均收入低于560元,住房标准为8-16平米(含16平米)的,人均月补贴12元/平方米3、人均收入560-1300元(含1300元),住房标准小于16平米(含1
    2023-05-08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更多>

    #土地开发
    相关咨询
    •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是什么,申请廉租住房须携带哪些材料及手续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1、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到哪个部门?答: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哪些程序?答: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3、申请时须携带哪些要件?答:须携带以下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最低生
    •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
    •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程序和手续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我的了解,申请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保障性住房。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必须是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保障对象。申请保障性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社区应及时受理区域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廉租房政策对廉租房有哪些保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1、首先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2、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限定准则收取租金。 3、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本领。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
    • 廉租房申请的具体手续是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廉租房定义: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简介: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