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没有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56:04 307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保险金的人。受益人通常出现在寿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投保人死亡保险的目的是在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时,保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免受经济损失。因此,在死亡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将被指定为保险受益人。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方。同时,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收到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生前的遗产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除受益人外,任何人都无权分享保险金。此外,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有支付保险费的权利,不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的存续为条件。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受益权应当返还被保险人,或者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是受益人的继承人。第二,如何处理无受益人的保险费首先要了解哪些情况属于非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是指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情形。受益人主动放弃受益权,是受益人在享有受益权的前提下主动放弃该项权利。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益人可以放弃受益权。其次,《保险法》对没有受益人时如何处理保险金作出了相关规定:即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况属于商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出现下列情况的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1、以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担保;2、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主合同无效;4、未经权利机构决议,私自提供担保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产给自己做担保,这种情况很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所以这种担保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做担保,那么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造成影响,也会变相影响股东相应的利益。所以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了必须符合的条件。法律并不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但是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符合下面几点: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023-03-23
    38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特点: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和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前提;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刑法建立紧急避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避险人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正在发生的危险造成的社会危害;3、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是使合法利用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别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方,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方,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5、避险只能在必要时实施,这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6、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制。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
    2023-07-16
    1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装修合同纠纷
    因装修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其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装修的是不动产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装修合同纠纷怎么仲裁1、装修合同纠纷应当由当事人依法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公平合理地进行仲裁。仲裁庭可以先行调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应及时作出裁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
    2023-08-12
    437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权属于哪些人?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投保人享有法定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保险人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后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己的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而产生,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他可以选择保险或不保险、可以选择此时保险而彼时不保险,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
    2023-08-17
    1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汽车车身险保险责任
    属于汽车车身险保险责任的情况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一、车被刮破找不到责任报保险怎么办汽车被刮蹭找不到责任人报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损险和三者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
    2023-06-26
    205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仓储保管人的责任
    仓储保管人的责任:1、提供合适的仓储条件仓储人经营仓储保管的先决条件就是具有合适的仓储保管条件,有从事保管货物的保管设施和设备。2、验收货物保管人应该在接受仓储物时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质量,并签发验货单证。3、签发仓单保管人在接受货物后,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存货人的要求,及时向存货人签发仓单。仓储保管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交易习惯,仓储合同中保管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1仓储费用请求权仓储费用,是指保管人因保管仓储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仓储费用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标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也可依保管人所预定的价目表支付。2损害赔偿请求权保管人因仓储物的原因(包括性质、瑕疵)等所受的损害,可以要求存货人负赔偿责任,但保管人已知有问题时,则不在此限。3留置权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货物,因保管费及因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2023-07-25
    139人看过
  • 保险受益人是否存在法定情况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受益人具备的条件: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①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②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③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
    2023-06-15
    353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有无受益人
    可以指定受益人。虽然我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受益人。保险法虽然没有对财产保险中是否可以指定受益人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保险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首先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在衡量财产保险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的问题时不应该局限在保险法的条文中还应该从我国保险法及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首先,从保险合同受益权的性质而言。受益权是指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即请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为金钱给付的权利。很显然该收益权是一项财产性权利,而基于财产权的可转让性,被保险人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也可以通过转让使得第三人成为保险受益人。这是被保险人对自身权利进行自由处分,体现民法理论的意思自治原则。其次,从财产保险的功能而言。财产保险的功能在于填补损害、禁止得利,是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保险人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
    2023-03-01
    2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合同中的缔约过失
    以下情况属于合同的缔约过失: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缔约过失责任后定金可否回交给缔约方定金应该返还。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由此可见,因为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交的定金也应该返还。二、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真相怎么办签订合同隐瞒真相的,该合同属于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
    2023-06-23
    282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1)投保人是申请保险的,也是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要求是成年人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做投保人。(2)被保险人是保险的承保对象。被保险人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但如果是儿童的话,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3)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死亡赔偿金的受领人,对人身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后,由受益人领取死亡赔偿金。一、保单需要约定受益人吗保单需要约定受益人,可以是法定受益人,也可以是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1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二、受益人通常等于继承人吗受益人不等于继承人,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继承人则是指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只有出现没有指定受
    2023-03-25
    333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相关知识点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第五十四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2023-06-12
    71人看过
  • 保险金信托受益人有哪些
    信托受益人,是指享受信托助产本身的利益及由信托财产历增加的收益的人,只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人,称为本金受益人。只享受信托财产增值收益的人,称为收益受益人。受益人是几个当事人时,称为共同受益人。一、保险金信托有哪些类型?(一)被动信托,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信托只由信托机构代为领取保险金与代交保险金给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委托人生前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机构,由其保管。如委托人去世,信托机构即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依据信托契约,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二)不代付保费信托。这种信托与上述被动信托相同,只是信托公司在收得赔款后,并不将此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妥善管理并运用,使其增值,将增值收入交与受益人。只有等到信托到期,才将本金交还给受益人,信托关系即告终止。(三)代付保费信托。委托人生前除将保险单的权利移转给信托公司,并代保管保险单外,还将一定金额的证券或资金交存信托公司,以证券或资金的收
    2023-03-24
    39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婚姻受到胁迫
    一、哪些情况属于婚姻受到胁迫属于婚姻受到胁迫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2.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二、撤销受到胁迫的婚姻有时效限制吗撤销受到胁迫的婚姻有时效限制,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如下区别: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
    2023-06-17
    155人看过
  • 车损险哪些情况下属于骗保范围?
    下列情况属于骗保:1.提供虚假索赔材料进行保险诈骗。2.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3.伪造车主的假身份证上门骗赔。4.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更换驾驶员以非法规避责任。5.先出险,后投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盗抢事故以后再投保。6.套牌车辆出险。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技巧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二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
    2023-03-20
    3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有哪些属于所有权保留的情况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的表现是,在买方完全偿还价格之前,所有权没有转移的后者,如果买方在完全偿还价格之前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或转卖货物,则卖方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和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方只是作为卖方的受托人占有最终产品和转卖收益。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理论上认为股权保留
    • 车险哪些情况下属于保险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26
      属于汽车车身险保险责任的情况为: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
    •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但是有四种情况是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分别是服务项目类、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以及治疗项目类。如果仅凭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多数的人可能都无法完全的了解,下面我们来详细说明一下。服务项目类主要包括人们在看病的时候所缴纳的挂号费、会诊费以及病例工本费等等。除了
    • 无效合同属于哪些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 存在保险受益权大于债权的情况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您询问的问题“存在保险受益权大于债权的情况吗”,经查答案如下: 这个要分情况定了。也要看保险的险种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分布情况。 一般情况下,受益权是不能被代位求偿的。 保障类的保险的受益金一般也是不能被追偿的。 但如果是年金型理财型等保险的生存金收益金等,法院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夫妻二人,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一方,孩子是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