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公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7:51:26 372 人看过

事实收养关系的公证效力如何?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你应该提到不同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能力。一般来说,只要合法取得书证,就有能力作为证据资格,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书证的性质、文件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等。,并进行选择和比较,独立判断其证明力和对待证明事实的证明程度;在证据的形式上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达到一个没有合理怀疑的内,形成对待证据事实的坚定证据。二、区分书证的性质:1。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根据职权制作的证明为公文书证。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不合适的形式或强有力的相反证据,则具有完全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确定亲属关系的依据。注:(1)证明出具的主体,应为公法人;(2)应按职权出具;(3)有相应格式要求的,应当遵守格式,有缺陷的,应当要求补正或者核实。属于公文书证的常见亲属关系证明有:公证机构公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福利收养机构出具的孤儿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军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亲属证明;县级以上党务部门出具的党员干部亲属证明等。,都是完整的公文证明。比如村委会、申请人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法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很难按职权出具,应当由其他材料证明核实。2、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应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对于大型管理机构齐全或具有社会管理职责和企业性质的国有企业,其保卫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形式和内容没有错误或毫无疑问,可视为公文。小型管理机构不全的,应当由其他材料证明和核实。说到底,这种类型在形式上并非真正的公文书证。三、其它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则完全属于私人文件,应综合其它证明.证人证言并核实确定其证明力。第三,审查文件的形式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相关性:1。上述有相应格式要求的,应当遵守格式;形式不足的,应当要求纠正或者核实。2、充分理解文件中文字表达的准确含义,避免因句子表达不完善或多义而导致的判断失误,错过近亲属;比如只有一个儿子和只有上述一个孩子的表达明显不同。总而言之,应在正确认识各种书证的性质(证据法上的属性)的基础上,围绕待证事实,才能正确、恰当地判断其证明力,从而获得证明对象的证明。

房产委托公证书的时效

房产委托公证书的时效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具体如下: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公证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对申请的事项的法律意义,真实性、合法性给予公证的一种活动。公证是一种司法制度,是一种将民事法律行为确认的司法手段。公证的证明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查明事实是不一样的,公证机构的公证是发生在双方产生争议之前的,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对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公证的活动,法院认定事实是在当事人发生了纠纷之后,通过诉讼阶段来解决问题时发生的法律行为,目的是为了通过诉讼中查清事实来解决纠纷,做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事实收养公证书的法律效力
    一、一般地,只要合法取得的书证,均具有作为证据资格的能力,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与个人,均可就申请人之亲属关系作出证明。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中,公证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该书证的性质、文书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等情况,进行取舍比较,独立判断其证明力及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度;在证据的形式上构成圆满的证据链,从而达到无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程度,形成对待证事实的牢固心证。二、区分书证的性质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证明为公文书证,一般若无形式上的特别不妥,或出现有力的相反证据,则具完全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亲属关系的依据。在此注意:(1)、证明出具的主体,应当是公法人;(2)、应当依职权出具;(3)、有相应格式要求的,应当遵守格式,有欠缺的应当要求补正或核实。常见的属于公文书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福利收养机构出具的孤儿证明;民政部门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合法的收养关系法律效力有哪些
    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收养的成立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收养条件并履行法定收养程序的收养,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婚姻、继承等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收养关系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成立,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也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均依法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的
    2023-05-05
    208人看过
  • 收养关系法律效力概述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在创设新的亲属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也消灭了原有的亲属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3.关于养子女的姓名问题。姓名是公民身份的重要标志,姓名权也是公民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属于人身权利的范畴。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的身份关系发生了变化,与收养人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成为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新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对于养子女的姓名具有决定权,对于这项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
    2023-07-05
    198人看过
  • 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的效力如下: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一、过继子女应该赡养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过继子女应该赡养养父母。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在成年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只需依法对养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即可。二、过继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吗过继子女没有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有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自合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
    2023-04-12
    370人看过
  •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婚姻、继承等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收养关系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成立,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也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均依法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的关系,主要是指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形成的养孙子女、养外孙子女与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的关系,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子女形成的养兄弟姐妹关系等等。这些
    2023-04-26
    280人看过
  •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该款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婚姻、继承等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收养关系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成立,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也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均依法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养父母近亲属的关系,主要是指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形成的养孙子女、养外孙子女与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的关系,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子女形成的养兄弟姐妹关系等等。这些
    2023-06-18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收养关系的公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4
      事实收养关系的公证效力如何?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你应该提到不同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能力。一般来说,只要合法取得书证,就有能力作为证据资格,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过程中,公证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书证的性质、文件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等。,并进行选择和比较,独立判断其
    • 收养关系规定收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相称,并被群众及相关组织公认;双方互相扶养的事实。三、养育子女与生父母实际上已经终止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关组织证明养父母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不办理合法手续的,也应当按照收养关
    •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3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关系的登记。《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与养父母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虽对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进行了,但解除收养关系属于特殊身份关系的解除,身份关系的解除是以是否办理解除登
    •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3、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4、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