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医药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1:01:16 261 人看过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需要交通事故中按照责任的划分进行支付。上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而构成了工伤的,医疗费用是需要事故的责任方予以支付的,根据各个地区所规定的内容,社保和公司需要在交通事故的赔偿结束之后,根据工伤赔偿的标准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对比,补足不足的工伤待遇的那部分。

一、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双级赔偿吗

交通事故就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重点是在市政道路上和因过错或意外。

工伤就是工作中或者上下班途中因意外原因所造成的身体损伤。所以要求一定是在工作中、或因公外出途中、或上下班的过程中所受的意外损伤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若符合以上两点,原则上都可以同时获得上述两种情况的相应赔偿。这点就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能获得双重赔偿的最根本一点。原则上就既可以申请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又可以找单位请求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并且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的请求权并不相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而且还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职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理赔是合理合法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本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算作工伤。当然,如果是工作时间又因工外出则不受此限。

最后,交通和工伤竞合时的赔偿项目不是所有项目的赔偿都能拿到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只能择其一。

其他的,诸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相关“赔偿金”性质的项目,只要做了交通和工伤的相应鉴定构成伤残的,是可以同时获得的。

二、上班途中我撞到别人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自己本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把别人撞伤了,如果是负全部责任,自己是责任人,是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的。即使自己被撞伤,别人是责任人,也不会算工伤的。

下班路上出的事故不算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出的事故才能称为工伤,工伤要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是否在履行工作相关事项等因素综合判定,因工作原因导致撞伤的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被撞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定,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不是自己负主要责任的是工伤,若是自己要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工伤。若是属于工伤,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侵害人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的。

三、员工外出遇车祸死亡怎么办

1、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不是因为工作任务而受伤的,单位不承担责任。

2、如果请假外出,处理个人事务途中而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请假外出,并能认定属于提前下班回家的,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也属下班途中,可参考下面的第3点处理。

3、国家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法》规定,如果是上班或下班时候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只要是本人在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需要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的,就应认定属于工伤范畴,可以按工伤保险理赔,理赔后仍有不足的损失部分,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没有给该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造成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则单位全部负责所有费用的赔偿责任。

如果该交通事故是自己需要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的,或者不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如自己扭伤、被砸伤等),则就不属于工伤,则工伤保险不需理赔,单位也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受伤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全部社会保险中所包含的医疗保险会承担相应的住院报销理赔费用,单位不需承担责任。

如果单位连社保也没购买,那么,该次住院中本该由医疗保险支付的部分,不能享受的这个保险待遇的损失部分,需由单位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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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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