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债务承担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0:12:17 266 人看过

债务承担的种类如下: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一、合同的转让指的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债权和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可分为合同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债权人转让与债权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二、债务承担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权转让的,须通知债务人务转移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三、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

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债权债务转移的类型有哪些?1、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合伙人承担债务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合伙人承担债务责任的类型有: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3、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
    2023-08-14
    67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承担的种类有哪些?
    医疗侵权的责任承担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包括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停止损害;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侵权的责任承担可以分为三种: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对于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医务人员包括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停止损害等方式。关于刑事责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医疗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2023-08-20
    134人看过
  • 债务承担和履行承担的异同有哪些?
    债务承担与履行承担的区别如下:1、形式不同。债务承担合同可以由债务人和承担人订立,也可以由承担人直接与债权人订立,履行合同仅在债务人和承担人之间订立;2、生效要件不同。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经债权人同意方可生效,履行承担合同的订立,无需经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3、效果不同。债务承担属于债务转让的范畴。作为债务主体的变化,承担人已经将其添加到与债权人的债权中。在债务关系中,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务人,使原债务人免除债务,脱离合同关系。债务承担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所谓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之间存在以下明显的区别:第一,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债务的协议都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移转不生效。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
    2023-07-04
    71人看过
  • 哪些种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哪些项目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六)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七)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八)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2023-08-14
    461人看过
  •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意思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按照相关规定所订立的,比如说债权代理人以及债务的程序又或者以及协议中的抵消内容。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
    2023-07-23
    19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一、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并存的债务主要是第三人和债务人协商之后,债权人确定其愿意加入共同债务的偿还,如果在
    2023-06-19
    459人看过
  • 婚姻中债务如何划分?常见的债务种类有哪些?
    个人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总而言之,在认定夫妻债务的问题上,不能只看这笔债务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因为婚后的债务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离婚的时候彼此都不能伪造共同债务,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结果就是,会少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
    2023-07-03
    497人看过
  •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一、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哪些呢债务承担的种类有以下几种: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二、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
    2023-02-13
    162人看过
  • 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有哪些
    承担保证债务的形式如下:一、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二、按份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三、最高额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四、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保证人应该怎样承担保证债务一、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二、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
    2023-07-30
    124人看过
  • 第三人承担债务后能否追偿,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
    一、第三人承担债务后能否追偿第三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例如第三人作为债务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
    2023-06-17
    299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的种类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种类?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
    2023-02-25
    127人看过
  •  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规定有哪些?
    遗产继承人需要先偿还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剩余财产。遗产继承有债务时,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产继承人需要先偿还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剩余财产。遗产继承有债务,首先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继承人可以不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遗产继承人不能不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遗产继
    2023-08-22
    385人看过
  • 企业债务类型有哪几种,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债务类型有哪几种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其中,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而对外筹措的长期借款为企业主动承担的债务,是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筹措并能够利用战略发展后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的部分。这部分债务主要对应企业购置设备、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对外投资、调整资本结构等而筹措的资金。短期借款则是企业为了应对短期资金不足而向企业外部筹措的资金,如企业为现金周转或偿还债务等而筹措的资金。应付部分则一定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相关。二、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哪些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2、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3、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银监会表示,《通知》的目的是要求银
    2023-04-18
    367人看过
  • 从犯有哪些种类应承担什么责任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从犯如何认定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
    2023-03-30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是指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
    • 公司债务的承担的种类和要件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4
      1、继承的种类:分为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及法定继承三种; 2、成立要件:遗嘱继承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都必须由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及签订遗嘱扶养协议实现;没有的前提下,就根据法定继承来处理其遗产; 3、关于三者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的部分,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进行继承;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 地方债务有哪些类型,地方债务承担的范围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2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
    • 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
    • 债务承担的分类及适用对象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2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