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30:07 236 人看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诚于公司,不得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勤勉义务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谋求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性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2)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4)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其行为直接关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法律对他们有更多、更为具体的规则要求,其中特别体现在对他们的禁止性规定方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3.对股东的司法救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行为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职工董事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嘛?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被起诉对监事有什么影响?监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章程对什么人有约束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2023-06-29
    345人看过
  • 董事与高管的法定义务
    公司高管,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217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在公司制企业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不仅熟悉、掌管公司的内部事务和业务秘密,而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被授予了广泛管理公司事务和处置公司财产的权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公司管理权和业务执行权,侵占公司和股东利益,甚至将个人的经营风险转嫁至公司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呈现出大幅上升趋势。针对此类情况,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6章专门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笔者依据现行公司法律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作一归纳,以便公司股东有效行使监督权,同时提示
    2023-06-08
    255人看过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方面受到公司法任职资格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以下资格限制:1. 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未逾三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以下资格限制:1.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未逾三年。 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资格后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资格条件包括股东的年龄、国籍、性别、文化程度等。如果公司股东不符合资格条件,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1. 设立公司时无法获得批准,无法设立公司;2. 无法享受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即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交易,也不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列名;3. 无法行使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参加股东会、投票等;
    2023-08-24
    153人看过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7月23日经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当纳入本办法的任职资格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
    2023-04-27
    300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何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被判处刑罚,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执行期满不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五)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债务数额较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其职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p>根据《公司法》
    2023-05-07
    124人看过
  •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区别
    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3-06-18
    420人看过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股票的情况(1)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1)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2)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2023-03-06
    456人看过
  • 法律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票的限制
    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手中的股票都有特别的规定,其中对发起人的要求严于对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3-06-05
    8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法董事,经理,监事的保密义务
    典型案例某某研究院有一个实验大楼的施工项目,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有4家建筑公司参与投标,其中宇航公司和鹏程公司较有实力.鹏程公司视宇航公司为最大竞争对手,该公司欲争到这个项目,所以不惜一切手段.该公司用重金买通宇航公司一名董事王某,王某将宇航公司的报价通报给了鹏程公司.鹏程公司遂以低于宇航公司报价7万元的报价竞争得该工程项目.但是宇航公司因为规模较鹏程公司大,管理,效率等也优于鹏程公司,所以宇航公司的报价尚有一定利润空间,而鹏程公司的管理成本等等高于宇航公司,而其报价更低,按正常施工情况下,几乎没有利润可言,所以,鹏程公司只好在材料上下功夫.由于鹏程公司施工偷工减料,所以实验楼建成后不到1年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有关部门追查质量问题时,发现了鹏程公司向宇航公司董事王某的商业行贿行为.结果鹏程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宇航公司的受贿董事王某都受到了刑事制裁.宇航公司保密留进一步向王某提出损害赔
    2023-06-09
    349人看过
  • 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情形有下列商业银行法限定的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范围包括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2023-06-26
    272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六)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
    上市公司,人员,刑法,监事,单位,提供刑法修正案(六)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有什么特别规定?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第五条规定,将刑法第161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九条规定,在刑法第16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69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3-06-05
    306人看过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做职工董事吗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同样可以担任职工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属于职工范畴,可以在全体职工的选举下担任职工董事。但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则应当按公司章程处理。一、被别人挂公司监事了要怎么注销被别人挂公司监事注销时需要股东会决议,变更监事即可。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
    2023-03-21
    481人看过
  • 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拟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拟任职公司: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保险机构人事部门填制。二、本表一式三份,并电子文档一同报送监管机关。三、“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按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填写。四、“核准文号”指监管机关原核准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文号。五、“学习经历”自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填起。六、“培训经历”指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外培训。七、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直系亲属长期居住境外的,请将居住国别、起始时间等有关情况简要填写在“备注”栏中。八、“本人声明”由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手书以下内容并签字:本表记载内容符合我本人的真实情况。九、“保险机构声明”由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手书以下内容并签字:经我单位审查,本表记载内容真实。十、
    2023-06-06
    412人看过
  • 董事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和劳动法的是否冲突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解除的只能是高管的职务,在公司中不再具有高管职务的头衔,在头衔失去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其工作岗位,如该公司高管违反了《劳动合同》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应依照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高管的职务被解聘后,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此解除。因此聘用高管适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而与高管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两种法律规范的共同适用并不冲突。一、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
    2023-03-2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和监事不能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1
      根据《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5年的;(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3年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
    • 公司法董事、高管人员任职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
    • 公司监事、经理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0
      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
    • 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主要是公司规模,大公司一般都有董事会监事会。一般情况下,像这种情况法定代表人是A,那么执行董事可以是A,由B担任监事,经理是A,需要注意的是如果B决定由B担任监事,则B就不能兼任董事和经理,但是B是股东会成员。总之,除遵守或不违反以下几个原则,可以自由安排: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