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23:54 431 人看过

​一、从业人员是什么意思

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是:

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②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④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主要是: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保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安全生产法》特别强调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在第五十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

三、从业人员相关职业介绍

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人格特征:不喜欢冒险和竞争,富有自我牺牲精神;工作踏实,忠实可靠,偏爱那些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环境性格:有责任心的、依赖性强、高效率、猜疑心重。首先,会计必须要身体好,因为会计基本上都是坐功;

其次,会计必须要胆大心细,否则工作不知要反复多少遍;

再次,会计必须要品德好、心态好,否则可能会为此而蒙上污点;

最后,会计必须要不断更新,跟着政策走;

总之,会计人员是比较辛苦的一类职业从业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7、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9、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一、无证上岗安全员违法吗?无证做安全员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2023-04-03
    353人看过
  •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向其他人许可实施该专利,而专利权人本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不得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但专利权人本人可以实施该专利;(3)普通实施许可,亦称普通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在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权的同时,还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本人也可以实施该专利;(4)交叉实施许可
    2023-05-05
    389人看过
  •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三、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
    2023-03-24
    465人看过
  •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业主的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和共用设施及设备、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权利。3、有权按规定进行室内简易装饰装修(指在不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明显加大用电负载、改变设备设施和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下)。4、有权自己聘请合法施工人员对其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线、水箱以及其他设备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单位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单位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该物业的重大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帐目。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单位违
    2023-03-29
    306人看过
  •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
    2023-05-04
    483人看过
  • 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㈠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㈡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㈢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㈣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㈤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㈠如实作证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㈡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证人证言提出的问题;㈢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推荐阅读:对证人证言的认证如何保障证人的安全?相关知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除下列人不能作证人外,其他人均可
    2023-04-22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7
      《安全生产法》 关于劳动合同的安全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
    •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3
      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
    • 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
    • 失业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凡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本人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获得再就业服务;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患病医疗的,可以申请医疗补助;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也可以按
    • 安全生产公共从业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一)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二)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三)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碧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