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屋无法协商归属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14:36:59 218 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房屋无法协商归属怎么办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三、共同贷款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1、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想要财产,而另一方不想要,可以协商解决,得到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就必须竞拍房子。谁出价最高,谁就拥有房子的产权。取得产权的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投标价,从投标价中扣除一半银行欠款,房屋所有人自主还款;

3、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离婚共同按揭,按揭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未还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对双方婚后支付的金额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作出公正判决。

夫妻共同房屋无法协商归属怎么办?相信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后,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争议,此时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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