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变化,居住权是否仍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4:02:16 443 人看过

从法律角度看,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可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有居住权,但只能住在前夫/妻家。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住在一起。如果你再住在前夫/妻子家,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是很尴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应当消灭居住权。消除居住权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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