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一方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可以要求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吗?
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
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方式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就是同意了,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能顺利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而且法院也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呢?那么,剩余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金钱担保或者物的担保。
夫妻双方结婚一段时间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积累了一点财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以及其他。这些存款肯定会以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而汽车、房产也有很多情况登记在个人的名下。一旦夫妻感情恶化,则表面上的财产所有权人就有转移这些财产的可能。而这些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内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转移了,对方要主张权利的时候,这边可以来个死不认帐,就是认帐了,那执行也是个问题。
所以,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就非常必要。
就拿一对上海夫妻来说吧,双方假设有存款20万、价值160万的房产一套、价值20万的小汽车一辆,全部登记在女方名下。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要起诉,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时候法院说了,需要提供全部价值的20%的担保。一共200万的财产就需要提供40万的担保。男方辛苦了十多年的家底全在女方手里掌握着呢,到哪里去找这40万啊?找人借?哪里去借?谁愿意借?所以男方就只能放弃财产保全这条路了,财产保全在这里也成为不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上海还好点,外地有些法院呢?他们是要求你提供100%的担保,也就是200万的财产需要你提供200万的担保,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很多当事人也只能知难而退了。
对于离婚诉讼的财产保全,如果离婚双方怕另一方进行财产转移的话,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不过法律是明确规定,在离婚期间夫妻双方是不能随意进行转移共同财产的,如果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期间进行转移财产,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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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应该如何取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要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关于外遇取证如下: (一)采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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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不可以请求赔偿损害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以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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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吗?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5最高院颁布的解释一第二条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故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一夜晴”等都不应属于司法解释所指的“同居”范畴。这种出轨行为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