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2、主给付义务产生相应的抗辩权,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抗辩权。
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如何理解
从合同义务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的义务。
在合同签订后双方也是要按照约定去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合同的义务也是会根据不同的类型而划分出不同的义务;
如果在履行期间当事人没有实现义务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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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和合同义务的区别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1、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2、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欺诈禁止等义务。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