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40:13 134 人看过

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种类

1、证据种类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辑划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2、物证

(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特点:1、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

3、书证

(1)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与物证的主要区别:1、书证是借助于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来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反映的内容比较明确、清楚,能够反映人的思想;物证必须借助人的思维或仪器鉴定才能揭示与案件的关系。

(3)特点:1、具有直接证明性;2、具有稳定性;3、具有物理性;

4、具有思想性。

4、证人证言

(1)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2)特点:

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B、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C、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证人资格

A、了解案情;

B、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C、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D、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5、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7、鉴定意见

(1)概念: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2)特点:

A、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

B、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C、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3)作用:

A、是揭示物品、痕迹证明价值的主要手段;

B、是解决专门问题的主要方法;

C、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方法。

8、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9、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刑事言词证据的效力,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恭!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可以可以定罪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
    2023-02-18
    337人看过
  • 监狱服刑人员证言是否能够作为刑事案件证据
    监狱服刑人员出具的证言拥有法律效力。只要证人的条件和证言内容符合证据“三个特征”的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证人,首先要满足明确理解和表达的条件,而服刑人员一般都是完全能力人,具备成为证人的资格;即使是能力有限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也具备证人资格。此外,虽然囚犯是“污点证人”,但他们并不影响证人的身份。只要证言的有效性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证人证言的提
    2023-07-01
    2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分类:哪些证据可以作为依据?
    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刑事诉讼种类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定种类—刑事诉讼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物证:(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2)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3)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书证:(1)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2)特点:a、具有直接证明性;b、具有稳定性;c、具有物理性;d、具有思想性。2、证人证言(1)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2)特点: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b、作陈述的
    2023-07-08
    66人看过
  • 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2023-06-14
    338人看过
  • 未出庭证人的证言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一、未出庭证人的证言能否作为证据使用1、未出庭证人的证言会被当庭宣读,征求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的意见,查证属实后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法律明确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最新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的效力怎么样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
    2023-06-11
    14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什么情形下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1、证人证言有以下情形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1)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2)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3)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4)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一、如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证人出庭需要控辩双方申请1、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2、法官在法庭上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也不应是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者。(二)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应当审查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
    2023-02-06
    2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脚链能否作为证据?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据此,人民警察在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可能性对嫌疑人使用警具。人大代表可以去抓捕吗不可以直接抓捕,需要报请许可,其中又分四种情况讨论:本级:报请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上级:层报所属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下级: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两级:分别依照以上几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外地: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乡级: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
    2023-07-17
    48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证言具有哪些情形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以上所述,本质是指对证人证言的形式审查。事实上,法庭定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证人证言是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的说明、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如证人讲那天晚上从被害人家逃出的凶手好像是张三,实际上凶手是像张三的另一个人;还有的证人出于种种原因,故意歪曲事实,作虚假的陈述证明。这些证人证言就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否则就可能会冤枉好人或者是放纵了坏人。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
    2023-02-28
    488人看过
  • 证据种类: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022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
    2023-07-05
    366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证言能否作为法官定案的依据?
    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正确的质证思路应该是审查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并考量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是否会或者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该证言的真实性,从而提出相应的质证意见。如果简单地以证人和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由主张其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将无法引起法庭的重视,也于法无据。民事诉讼法院违反程序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怎么办?如果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足以影响实体公正的,二审法院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
    2023-07-16
    306人看过
  • 刑事证人证言言词证据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一、证据能力证明力和证据三性的区别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三性如下:(一)合法性;(二)关联性;(三)客观性。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作为认定案件事
    2023-03-14
    113人看过
  • 证言能否成为独立的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有结婚证就能直接证明存在婚姻关系、房产证即能直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证人证言是否为直接证据,需要根据其证明的内容确定,如果证人证言能够完整的证明整个事件发生的全部经过,例如在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中,某证人看到了一个嫌疑人杀害受害人的全部过程,而非某一个片段,则可以认定为直接证据。而如果证人仅能证明事件中的某一个片段,比如某证人只能证明看到了嫌疑人一直尾随受害人进入了某小区,之后的事情并未看到,还需要其他的证据予以结合,则该证人证言是间接证据。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
    2023-07-06
    55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应否作为法定证据种类
    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分为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也可以分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当事人自认两类。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第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2、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如果仅有当事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而对方当事人又不予认可的,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23-04-27
    4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作为定案的证据质证怎么做?
    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应当紧紧围绕证据的“三性”来进行。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否定对方证据形成、取得过程的合法性来否定证据内容的真实性。通过否定对方证据的证明目的来否定证据与待证事实间的关联性。通过质疑对方证据并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来否定证据的合法性。“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运用法庭调查已经查实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认定案件事实、确定诉讼请求等方面仍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反驳对方的意见,阐明自己主张的正确性。”经过法庭调查阶段的充分举证和质证之后,辩论的重点,在于对案件事实应如何认定,基于案件事实符合的法律规范,从而推导出己方的主张应当被法庭支持的结论。庭审质证,是双方围绕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有无或证明力的大小、强弱进行说明和质疑,最终使法官形成确信而决定采信与否的诉讼活动。一份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首先就是要解决它是否具备证据资格,其次才是解决它是否具有证明
    2023-04-19
    389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 更多>

    #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6
      单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那么请问证人证言是否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1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来说,作为制定依据的证人证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公诉人、受害者方面提出的证人、被告人、辩护人方面提出的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通过双方的问题和对质,证明双方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在证言中不真实或有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和客观性。2、证人证言作为定案的依据,应听取各方证人证言,进行综合比较,确认是否反映事件的实际
    • 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需要符合的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
    • 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吗,对证人证言是否需要经过法庭作出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可能作虚伪陈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记忆、表达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证言失实,因此对证人证言应认真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
    •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特征和证言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的定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证人的特征 1、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案外人。即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都不能成为证人。 2、证人一般都是自然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单位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