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由税务稽查部门负责处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7:22:34 256 人看过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1、偷税罪的修改对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和公安经侦部门在办理涉及逃税案件的分工合作方式上的变化。修正案二百零一条第四款对逃税罪规定了一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将是否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作为能否追究逃税罪初犯的刑事责任的前置条件,这个规定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税务稽查机关与公安经侦部门今后在办理逃税案件上的分工合作方式带来改变。

2、很显然,今后对于逃税案件,公安经侦部门主动介入查处的方式已不合适。这是因为,根据修正案的特别规定,对逃税行为是否够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逃税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三个先决条件才能确定,而这三个条件主要看逃税人能否积极与税务机关配合,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因此,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逃税案件,公安经侦部门等待税务机关移送就成为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了。

3、当然,除逃税案件以外的其他涉税犯罪案件,公安经侦部门还是应当主动介入查处的。

一、逃税罪的法律内容

1、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逃税罪的量刑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4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税务稽查相关文章
  • 税务稽查档案管理
    税务稽查档案是整个税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工作记录的最终归宿,加强税务稽查档案规范化管理对于促进基层三化建设,最终实现其后期利用价值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于是保存好税务稽查档案就尤为重要,在加强税务稽查档案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应该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一、规范税务稽查档案管理,转变观念是关键一直以来,税务稽查人员有一种错误倾向,总是认为补了税、罚了款就行了,税务稽查档案的管理属无关紧要的小事,无需花太多的精力,因此,这项工作在很多单位至今仍处是一个死角。其实税务稽查档案不仅是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真实记录,也是我们稽查人员从事稽查工作的真实记录,其后期利用价值不言而喻,加之在新的税收形势要求我们税务干部工作要达到标准化、执法要达到规范化、管理要达到科学化的今天,稽查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因此必须转变以前陈腐的旧观念,把税务稽查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到一个重
    2023-06-07
    195人看过
  • 一般逃税罪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逃税罪由哪个部门立案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立案,由逃税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而法院受理案件的时候,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果逃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基本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的,如果是案情比较重大的,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3、逃税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
    2023-02-13
    131人看过
  • 偷逃税款罪由什么部门管辖
    在现实生活中偷逃税款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偷逃税款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而逃税罪是属于普通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逃税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而法院受理案件的时候,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果逃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基本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的,如果是案情比较重大的,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3、逃税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2023-06-12
    126人看过
  • 税务稽查局属于税务机关吗?
    稽查局不是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说的都是征收管理局。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稽查局可以查个人银行流水么稽查局可以查个人银行流水,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
    2023-07-11
    387人看过
  • 经济犯罪由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第十七条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
    2023-04-02
    133人看过
  • 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偷税漏税多少”(逃税罪)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
    2023-06-02
    488人看过
  • 被税务稽查严重吗
    一、被税务稽查严重吗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您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就是过来检查您企业有没有按时交税、有没有偷漏税的行为,实际是对您企业的一种监督,被税务稽查并不严重,也不一定等于偷税,但是在对您企业稽查的过程中被确实查出有偷漏税的行为,那么就按偷漏税进行处理,一般都不会吊销您企业的营业执照,您企业补缴齐税款就可以了。二、税务稽查风险税务稽查风险是指被稽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稽查后发表了不恰当的税务稽查意见的可能性,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1.固有风险是指在不考虑内部控制结构的前提下,被稽查对象整体财务报告和涉税账务余额及业务类别上发生错误而引发的税务稽查处理意见不当的可能性。2.控制风险是指可能出现在财务报表中的涉税重大错误不能被单位的内部控制结构程序和政策及时防止或发现,从而引起税务稽查意
    2023-05-28
    156人看过
  • 税务稽查职能与稽查权限
    一、税务稽查的四大职能税务稽查职能是指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具有的特定职权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体系中居于重要的位置,它的职能必须以反映税收职能为基本前提,充分体现依法治税的主导思想,达到规范纳税、征税双方行为,强化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这些基本职能是统一、完整的体系,各种职能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其中任何一种职能都离不开群体职能而孤立存在,且每一种职能的发挥,只有在稽查机制整体正规化运行的状态下才能得以体现。(一)监督职能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这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事后监督。通过这种监督,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税务稽查的监督主要通过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纳税、解缴税款情况的稽核、审查
    2023-05-03
    483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由土地部门代征的也要开具完税证。一、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
    2023-06-19
    112人看过
  • 税务稽查审理的终结
    (一)税务稽查审理几种不同情况的处理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经过审理认定《税务稽查报告》正确,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得当;符合法定程序;处理意见得当。经实施稽查发现问题是需要做出税务行政处理的,审理人员应当根据《税务稽查报告》和审理情况制作《审理报告》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报批;经实施稽查未发现问题的,制作《审理报告》做出《税务稽查结论》报批。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经过审理认定实施稽查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稽查实施人员应予以补正。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客观上造成了一些税务机关对税收执法程序的忽视。这就要求在税务案件审理中注意对程序要件的审理,稽查行为有程序不足的,审理部门对此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简单地否定了事,而应通知稽查人员补正程序上的不足。程序上不足主要指两种情形:第一、形式欠缺,即稽查行为内容上是合法、适当的行为,但表达方式上有缺陷;第二、程序欠缺,即稽
    2023-06-07
    115人看过
  • 税务稽查人员违法取伪证为纳税人逃税怎么处罚
    一、税务稽查人员违法取伪证为纳税人逃税如何处罚税务稽查人员伪造证据帮助纳税人逃避债务的,依据案件的情节进行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公务人员的处罚、刑事处罚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
    2023-04-05
    450人看过
  • 税务稽查证据—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第二节税务稽查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一、书证的收集与固定按照《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十七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1996]226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书证的收集与固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需要提取与案件有关资料原件的,以专用收据提取有关资料,以统一的换票证换取发票原件。2.不能取得原件的,或稽查对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书证属于复印件的,可以照相、影印和复制,但必须注明原件的出处,由原件保存单位(个人)签注本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由其签章或者押印;拒绝签章或者押印的,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如街道办事处等)或公证处代表人等作为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在现场笔录上记明拒签事由和日期,由稽查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3.收集的报表、会计账簿、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出处等相关信息的材料并盖章和押印。4.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由
    2023-06-07
    307人看过
  • 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有什么区别
    税务检查相对税务稽查范畴较大。首先,从字面来理解,“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虽说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但是对这种税务检查加了限定性的定语: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可见,税务稽查的目的性很明确,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而且它的案源是经过选案分析系统和人工随机产生的,它必须经过四个环节,这种具有特定目的、经过特定程序所进行的税务检查才是税务稽查。其次,从目前税务机关的实际操作来看,有些税务检查也不是税务稽查。比如:管理分局对税务登记证所进行的检查、对停歇业户所进行的检查、对注销税务登记所进行的结算检查。因为这些检查都不是通过选案产生的,而是根据税务机关正常管理需要所必须进行的管理性检查工作。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主要区
    2023-05-04
    231人看过
  • 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正确的办法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处理,并举例说明:[例]a公司连续几年盈利,税务稽查局已完成对其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的稽查,共缴纳所得税900万元。a公司及时交税,并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①借款:营业外支出900万借款:应交所得税900万②借款:应交所得税900万借款:银行存款900万会计处理(不计盈余公积),③借款:本年预缴利润90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公司未调整所得税9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作为收入和费用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本期已经收到和支付,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但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属于补充年度费用,不能在补充年度所得税前扣除。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前年度缴纳的税款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因此,a公司的
    2023-05-08
    20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 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更多>

    #税务稽查
    相关咨询
    • 税务稽查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11
      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国家税务机关代理国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对纳税人而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根据各种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分为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以及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具体范围 1、税务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以及税务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以及对扣缴义务人代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以及记账凭证的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2、税务部门可以根据
    • 税务稽查的构成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0
      税务稽查的构成包括:选案、实施稽查、审理、执行四个部分。 一、选案 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重要环节。目前稽查选案分为: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 人工选案的基本方法是抽样。实施抽样又分为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在实行抽查选案时,一般都采用随机抽样法,它是按照概率规律抽取稽查对象的一种方法。 计算机选案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行业生产经营指标平均增长值分析、分行业财务比率分析、企业常
    • 交易罪由经侦部门负责侦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3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事案件有刑警侦办。
    • 税务稽查如何调查账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可以进行调整。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 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接受税务稽查补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如下:1、当年内被稽查补缴的,计提企业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2、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计提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3、缴纳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二、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