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马某系淮安市楚州区某乡村农民,1999年3月,马某与金湖县黎城镇上湾村(位于金湖县城郊结合部)王某结婚,2005年,王某以自己名义在本村申请了128?O的集体性质的宅基地一块。2007年5月,马某与王某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分割。此后,王某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2009年1月,马某以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为由,诉至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某交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100000元。被告王某则辩称,现其使用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无法评估作价补偿,请求驳回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审判]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宅基地,原被告双方均享有使用权,现宅基地已被被告王某建房,无法对宅基地进行分割,原告马某可回原籍申请宅基地,但考虑到宅基地使用价值上的差异,被告王某应给予原告马某一定经济补偿,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王某补偿原告马某30000元。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评析]
本案讼争的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目前我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因此,农民集体使用的宅基地无法评估作价,用金钱去衡量。但本案讼争的宅基地位于金湖县城郊结合部,随着城市改造的进程,其使用价值飙升,如该宅基地仅归被告王某一人使用,马某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根据我国农民宅基地具有保障性和司法性的特点,因原告马某的户籍仍在原籍,原告马某可回原籍申请宅基地。但马某户籍在楚州区农村,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到的宅基地与讼争的位于金湖县城郊结合部宅基地的使用价值相差甚大,从其使用价值的差异性,给予原告马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不失是解决本案矛盾的好方法。
-
农民集体所有中有没有宅基地?
44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分村集体宅基地和城镇宅基地
207人看过
-
宅基地分割需要集体同意吗
471人看过
-
农村的宅基地是否集体财产
305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宅基地?
23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只能分割,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分割
101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有农民买卖或继承房屋宅基地后该房屋的宅基地所在地能否分割使用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
-
城镇居民能否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建住宅?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的规定,城镇居民住宅建设应当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镇居民不能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农村宅基地是否归集体所有,是如何规定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9《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宅基地宅基地可以分割吗宅基地能分割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30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或分割宅基地。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地产与特定宅基地使用权相关人员联系,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以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前提的,农村房地产和田地只能出售给同村村民,不允许出售给其他村民,更不允许出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农村房地产和田地的分割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和作价补偿两种,而不是公开拍卖。
-
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不合格的能再买房子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村民有宅基地的,不能再买其他宅基地。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实施村镇规划,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