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依据一般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40:35 163 人看过

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要依据事故的轻重程序来决定,一般是罚款或者警告,并吊扣驾驶证,具体要依据下列标准: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公交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哪些法律
    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该条款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签了责任认定书之后怎么理赔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可以报保险,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
    2023-03-12
    292人看过
  •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时是拖着谁的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拖延时间不处理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及时审理判决。交通事故拖着对谁都不利。一、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的,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一直不处理的,受害人就很难及时得到赔偿,而肇事方的车辆可能会被扣留,即使取出车辆后,如不及时处理事故的,车辆将无法正常上路,且无法通过年检。二、交通事故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一直不处理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另一方是可以对车辆以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出院后是可以保存住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三、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再找对方签赔偿协议。如果此时对方还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023-02-25
    2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事故发生地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按照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死者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公交车撞死人该怎样赔偿公交车撞死人按照下列标准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2023-03-05
    178人看过
  • 非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一、非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非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确定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6.营养
    2023-04-21
    174人看过
  • 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
    下列地方一般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等地。一、什么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2、在限速40公里以下(含)的公路路段,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3、外地(设区的市行政管辖区域以外地区)机动车因道路不熟悉驶入禁止通行道路,未造成后果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4、集装箱运输车
    2023-06-23
    30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划分交通事故的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的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以及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经依法审查后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是如果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一、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流程交管部门做出事故认定的时间期限分为三种情况: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交管部门或交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这种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交警应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06-25
    317人看过
  • 处理交通事故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一、其他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2023-06-27
    373人看过
  • 执行公事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当事人需要及时报案处理,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予以立案。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进行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并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3、对于具体的赔偿,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4、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交通事故伤者总是说不好怎么办如果对方迟迟不处理,可以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处理程序如下: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
    2023-03-09
    411人看过
  •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一般伤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金钱额度,实际上我们国家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这样的一种具体的赔偿钱数,它都是需要根据当时的一个具体的损失,只不过说这样的一种损失的话,都是由交强险来赔付的。交通事故一般伤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金钱额度,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了交通事故撞伤应当赔偿多少钱,一般情况下应当据实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2023-06-22
    4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小汽车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受害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呢?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发票、住院费发票等收款凭证认定,但受害人因参加社会保险而报销的医疗费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自身伤情、住院时间、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认定,最长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住院期间:130元/天×住院天数;出院后医生医嘱确实需要护理人员护理的:按120元/计算,护理期结合受害人伤情、医疗机构医嘱、
    2023-06-04
    153人看过
  • 一般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出来?
    一、一般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
    2023-06-20
    226人看过
  •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补偿标准是: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相关费用的,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已经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但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023-02-18
    438人看过
  • 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处罚的依据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第六十一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四)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五)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二千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2023-06-25
    222人看过
  •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何为逃逸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一)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二)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三)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一、交通事故逃逸扣车多久没有固定的期限限制。提车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事故处理完毕,赔偿到位;二是交纳足够的押金;三是请法人担保。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
    2023-03-31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2
      一般是十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天内提出书面调停申请。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交公司与公共汽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9
      属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中第十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
    • 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和依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事故是在广东中山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无经过血液酒精检测?
    • 公司公司聚餐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公司发起组织的员工聚餐,虽然聚餐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进行的,但是公司行为,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延续,因此可以认为是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此时员工遭遇了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伤。 2.但如果是员工出于其他各种原因自己组织的聚餐,则不能构成工伤,此时公司无需为员工受伤进行工伤赔偿。
    •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高速公路处罚的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
      (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