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关于庭前会议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30:08 213 人看过

新刑诉法关于庭前会议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解释对庭前会议的相关问题作了明确。

1、明确了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参加主体。对于召集庭前会议,是否要通知被告人参加,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并非正式的审判程序,被告人不参加,并不影响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人参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庭前会议所要解决的问题而定,不宜作出一刀切的规定。鉴此,《解释》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3、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功能。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调取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在召开庭前会议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开展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庭前会议后开庭时间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庭前会议后开庭时间延期的规定是什么?庭前会议后开庭时间延期的规定是当事人员临时的提出回避的申请,这就会导致开庭时间延后。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二、民事诉讼法院开庭时间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2023-04-16
    445人看过
  •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71题: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答案】BD【考点】庭前会议【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据此可知,只能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并没有主动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六项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
    2023-06-12
    431人看过
  • 新刑诉法51条是关于什么的?
    一、新刑诉法51条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和执行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于六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办结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2023-04-03
    65人看过
  • 关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法律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
    2023-03-24
    460人看过
  • 关于盗墓判刑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2、关于从犯,《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判处多少年,法官有裁量权。一、盗掘古墓葬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内涵认定一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其一,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
    2023-03-20
    489人看过
  • 新刑诉法关于袭警罪怎么判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严重危害行为应当依法立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此次刑法修正妨害公务罪,将袭警行为独立成罪,除了因为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的确不同于其他一般公务行为之外,最大的原因还是考虑到袭警行为的特别危害性,导致如何处罚需要区别开来,不再是“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是增加了加重处罚的条款,即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妨害公务罪,最高还是三年有期徒刑不变。一、袭警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3-02-20
    166人看过
  • 2021年刑诉法关于撤诉有哪些最新规定?
    刑诉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有: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等。刑诉法关于补侦条款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
    2023-07-07
    353人看过
  • 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定
    建议对民事庭前会议程序进行规范,其具体运行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八个节点。庭前会议是进行证据交换的有效方式,承担着证据交换、明确和固定争点、处理相关程序问题、促使当事人撤诉、调解和和解的功能。然而,司法实务中,一些民事庭前会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阻碍了该制度价值功能的实现。为此,笔者建议对民事庭前会议程序进行规范,其具体运行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八个节点:一是审查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诉讼主体资格或代表、代理资格,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追加诉讼主体。二是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对原告在庭前会议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其起诉状中主张一致的,记录在案;对原告在庭前会议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其起诉状中主张不一致的,令其明确;对原告提出的明显不当的诉讼请求,释明变更;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予以固定。三是明确被告或第三人反驳意见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及第三人提出反驳意见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确的
    2023-05-01
    283人看过
  • 关于假释的刑诉法条文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
    2023-06-03
    304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所谓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等。凡以上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相吻合。按市场经济原则,一切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行,而在关联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各种各样的关联关系,有利益上的
    2023-06-26
    410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正常活动和秩序。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既包括专门用于审理案件的正规固定场所,如审判庭等,也包括非正规的临时审理案件的场所,如巡回法庭在案发地临时开庭的场所;既包括设在室内的开庭场所,也包括设在室外的开庭场所,如公审所使用的场所。开庭审理的案件,即包括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也包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判组织既可以是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可以是独任庭进行独任审理。法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诉讼案件、进行诉讼活动的场所。法庭具有极大的尊严性、严肃性。法庭秩序是指为了保障法庭开庭审理诉讼案件的各种活动得以正常顺利进行,要求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共同遵守和维护的秩序。法庭秩序是审理诉讼案件的活动正常进行,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实现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法律保障,严重干扰法庭秩序,是一种藐视国家权力,粗暴践踏法律的行为,不仅破坏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诉讼参与人的
    2023-03-07
    196人看过
  • 合议庭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7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7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一审案件,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制审判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二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第三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第四条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
    2023-08-17
    385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补充侦查的其他规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
    2023-04-02
    60人看过
  • 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
    一、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自诉案件中反诉的规定。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3)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4)反诉所控告的必须是与自诉案件有关犯罪行为;(5)反诉之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反诉案件可以同原来已经提起的自诉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反诉案件,适用法律对自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所有规定。二、什么是反诉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
    2023-06-03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刑诉法》规定庭前会议属于什么会议方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22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庭前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亮点之一是设立了庭前会议程序。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对庭前会议作出以下明确规定。一、明确了庭前会议的适用事件范围。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审判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违法证据的;(2)证据资料多,事件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况。二、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参加主体。对于召集庭前会议
    • 新刑诉法庭前会议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2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 法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多,案件重大复杂; (3)重大社会影响; (4)其他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况。
    • 《刑诉法》怎么规定每年庭前会议是结束还是不结束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5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明确规定了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多、案件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第二,明确庭前会议的参与者。对召集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人参加,有不同的认识。据研究,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不是正式的审判程序。被告不参加,不影响其诉讼
    • 新刑事诉讼法中是否有关于鉴定人强制出庭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鉴定人是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没有强制出庭的规定。
    • 关于漏罪、新罪新刑法是怎么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关于漏罪、新罪的法律规定是: 1、《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2、《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