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2:12:15 393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下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没生效吗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合同没生效。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二、民法典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

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非是承担侵权责任,而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只需要对因缔约过失责任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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