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会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的形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一般情况下,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160人看过
-
召开董事会会议时董事长、董事的责任
136人看过
-
公司法第111条董事会召开
139人看过
-
董事会年度召开频率
34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召开要什么条件
455人看过
-
召开有效董事会会议的技巧
183人看过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
董事会换届时新一届董事会产生的法律程序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由董事会确定下一届董事会人数规模并提名下一届新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作为提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选举时不能把整个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作为一个议案表决,只能一个个候选人分开表决的,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数过半数同意的为当选。选举产生全部董事以后,可马上再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由董事长提名聘任总经理。
-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负责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是谁参加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1/2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
-
-
法律依据中董事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3公司召开董事会的条件包括有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等。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
中规定会的召开由董事会召集,是否要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和表决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