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搬迁,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是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类的耕地;二是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是蔬菜生产基地;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五是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能搞养殖吗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了严格控制对耕地的占用,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建简易棚舍养牛高规模化养殖,属于农业设施的范畴。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农业设施用地的管理,特别是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提出了要求。该通知明确,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畜禽养殖,但如果规模化的畜禽养殖不可避免地涉及设施建设问题,而设施建设不能占用基本农田。
因此,如果想要搞养殖,可以利用荒山荒地,以及未利用地来发展畜牧养殖,基本农田是严格受到国家保护的,所以不能占用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规定
389人看过
-
国家标准二级水源保护区
277人看过
-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出台
423人看过
-
是否有计划将护理不良事件归档保存?
351人看过
-
托管班是否有计划重新开放?
244人看过
-
新版北京城市规划:雄安新区将纳入规划内容
471人看过
粮食安全指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为维持生存和健康所必需的足够食品。 保障粮食安全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转变政府职能要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营造公平合理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秩序。围绕着农业问题所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必须尽管结束,发... 更多>
-
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要求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4-04-15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
国家标准二级水源保护区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建设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命令拆除或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时,应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4-03-30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具体如下: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3、禁止停靠船舶;4、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5、禁止设置油库;6、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7、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
根据水资源法划划建法什么实施本治县实行水资源保护制度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自治县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的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自治县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自治县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乌江流域及中、小型水库的管理,合理利用水面资源,发展渔业规模化生产及特色水产养殖。
-
计划外怀孕情况是否受法律保护?计划外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按现行法规,生育实行计划,要生育须先向相关部门申报,领取准生证后方可生育。否则是违法的。计划外怀孕应及时终止,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