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5:55 250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通知的要求,以下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分级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予公布如下:

广东省

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广州、深圳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6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案件,3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所辖的基本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3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3.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2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4.肇庆、汕尾、阳江、韶关、潮州、揭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市所辖基层法院以及铁路运输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为100万元以下的案件,7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5.高于上列标准50%以内的案件,经中级法院批准,基层法院可以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高于上列所定标准50%以上的案件,中级法院不得交由基层法院作第一审案件受理。

二、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在第一条第1、2、3、4项规定的最高限额至1亿元以下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依第一条之规定虽属基层法院管辖,但中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含涉外的涉港、澳、台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为1亿元(含本数)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虽不满1亿元,但高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法院交办的案件。

四、知识产权案件,除专利纠纷案件按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外,其它案件均由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

江苏省

一、民事案件: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2.南京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3.其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4.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

5.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

6.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

7.劳动争议案件(含省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外,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一审案件受理。

低于上述标准,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属于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应当作为一审案件受理的,在受理前必须报请省法院批准。

二、经济纠纷案件: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6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4.其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上述数额均含本数。

山东省

一、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民事案件;

2.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7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三)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民事案件,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二、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一)高级人民法院

1.受理争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2.受理争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济南、青岛受理争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2.烟台、威海、潍坊、淄博受理争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3.德州、聊城、泰安、济宁、枣庄、菏泽、临沂、日照、莱芜、东营、滨州、铁路受理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4.海事法院受理第一审海事纠纷和海商纠纷案件,不受争议金额限制。

(三)基层人民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分别在其所属中级法院管辖争议金额最低限额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判决相关文章
  • 高级人民法院应依照哪些规定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
    2023-08-12
    433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标准要求
    级别管辖标准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最多,因为基层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的数量最多。级别管辖的条件是什么?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重大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
    2023-07-08
    7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二、对于本通知第一项标准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四、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可以
    2023-06-11
    379人看过
  • 破产案件管辖法院级别
    (一)级别管辖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主要考虑企业在哪一级工商部门注册。县、县级市或区一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一、公司清算纠纷应该怎么向法院起诉?公司解散之后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清算案件。二、变更抚养权的案子由哪个法院管辖判断管辖法院需要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
    2023-03-07
    234人看过
  • 铁路法院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区别
    铁路法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铁路法院是受理铁路交通纠纷,而人民法院是受理民间刑事等各方面的案件。铁路法院就是铁路的法院,以前铁道部是独立王国,有内设公检法,这个法院就是时代产物,铁路法院负责处理铁路上的案件和地方的行政复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有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范围2012年7月2日,最高法院根据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变化,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对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规定:第一条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2023-07-15
    183人看过
  • 商标侵权诉讼的级别管辖法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综上,商标民事纠纷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过批准在较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一、商标权侵权的形式1、假冒或仿冒行为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
    2023-04-05
    323人看过
  • 我国法院的诉讼级别管辖是什么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023-06-14
    37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4〕37号请示及鲁高法函〔1995〕74号请示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二、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三、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该下级人民法院不得再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11
    455人看过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规定
    一、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
    2023-04-12
    158人看过
  • 何为级别管辖中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目前,我国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的现象,这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上的无序和混乱,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严肃
    2023-04-25
    383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二00四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全省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集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就有关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一、地域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第一审知识产
    2023-06-05
    227人看过
  • 不同级别法院在民事诉讼阶段的级别和管辖范围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管辖法院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023-08-06
    393人看过
  • [法律]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打官司要选择级别合适的法院,这在法律上又称为级别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的规定是:一、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
    2023-06-1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离婚判决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的级别归哪个级别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那么这就是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了。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XX院各部门指的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
    • 高级人民法院都有哪些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是: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 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 我国各级别法院管辖的标准是哪些?北京或者江苏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南京、苏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扬州、南通、泰州、镇江、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连云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及高院执行标准的通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诉讼标的额2800万元,应当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市三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及高院执行案件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报送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对本市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和高级法院执行案件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