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确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50:14 444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按如下方法处理: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具体标准执行;

2、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可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不明确的处理方式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房屋的买卖合同之中也是会产生孳息的,并且不同时期产生的孳息归属不同。当事人应该多加注意。孳息还会有一个孳息率的概念,是指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孳息率一般是以年来计算,当事人应该注意房屋产生的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4.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5.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13
    4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经沟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对标的物的内容进行确定。一、修改合同的方式有哪些修改合同的方式有两种,具体如下:1、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需修改需要修改的条款,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即可;2、签订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以主合同为附件。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已履行完可补签合同吗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不能再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2023-03-17
    43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的定金已付,买家不买了应该要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的定金已付,买家不买了应该要如何处理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定金该要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应当返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方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
    2024-01-11
    311人看过
  • 处理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技巧
    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1、处理这种情况的原则是,协议不明确或者没有协议引起的纠纷,应当认定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必须尽可能签订内容详细的书面合同。双方对合同约定不明确都有责任。归因于哪一方的责任是不合理的。2、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权利消灭。3、因此,在付款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卖方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付款期限,催告买方逾期不付款的,可以解除买卖关系,没收定金。双方根据自身利益,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2023-07-05
    1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是否具有约定权?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方式是: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土地纠纷是否可以设置专属管辖土地侵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是什么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是: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
    2023-03-28
    3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但是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则不需要进行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确定,也可以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毁约,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但同时也保护有序的交易秩序以及守约方的权益,违约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双方达成合意的解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法律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方式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
    2023-07-07
    364人看过
  • 不明合同约定房屋买卖,应对策略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按下列方式处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等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的可以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2023-07-12
    25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明显违约怎么处理
    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违约的,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
    2023-07-29
    19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中未明确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1、房屋的顺位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够买卖,土地权的买卖主要指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同样也适用于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其他的也是一样。想要强调的是,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包括以上一系列不动产权利的买卖,当然也包括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
    2023-02-27
    499人看过
  • 合同价格约定不明该如何确定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一、变更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023-03-05
    383人看过
  • 试用买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试用买卖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并由买受人决定购买标的物的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在试用买卖中,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间内对标的物先行试用后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有关试用的内容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试用方式、试用地点、试用期间等等,不具有试用内容的买卖合同只能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不是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买卖尚不确定,对双方不具有买或卖的法律约束力,须待买受人试用或检验之后对标的物之认可,始生买卖合同之效力。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如买受人基于试用的目的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当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于买受人;有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
    2023-06-15
    453人看过
  •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内容不明确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例如是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请求对方随时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时间去准备。一、采购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采购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以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为准。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补充协议所确定的时间为准。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二、借条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
    2023-06-21
    5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配偶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的,男方想出售房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购买自己持有的份额,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第三百零五条【按
    2023-06-14
    192人看过
  • 房屋合同买卖不成立如何处理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合同违反法律或者侵犯他人权利导致无效,那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处置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附:《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
    2023-02-19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买卖房屋违约应该如何样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7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
    • 违约约定的房屋买卖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
      1、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 2、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
    • 买卖双方应该如何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3
      房屋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如下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4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合同目的”,应理解为买方明示或默示地告知卖方的目的,而不是卖方不知的买方的特定目的。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5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