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12:35 489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一、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三、外省土地到是否自动延期

土地到期后不会自动延期。土地使用权根据用途,出让最高年限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续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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