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各法条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7:00:31 373 人看过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1)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的条文,而其中一部法律是普通法,另一部法律是特别法。

(2)一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中的不同条文,而该法律中的相关条文明确指出适用特殊情况处理。

(3)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中的不同条文,相关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特殊规定处理,通常也应适用特别法。

2、重法优于轻法

(1)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中的不同条文,相关条文明确规定按处罚较重的条文处理。

(2)一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中的不同条文,相关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按处罚较重的条文处理,但适用处罚较轻的条文明显背离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时,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各种违法税之间的区别在哪
    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对偷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偷税款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税务机关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偷税的刑事责任。偷税的具体行为表现为: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列收入,多列支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漏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缴或少缴税款的5倍以下罚款。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欠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欠税款外,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抗税抗税是以暴
    2023-06-14
    18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一、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期限37日(提请批捕最长时限30日;批捕的时限7日,期限届满如不批准逮捕就要放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侦查期限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3-02-23
    408人看过
  • 行贿罪与行贿论处的法律区别
    以行贿论处和行贿罪的区别:1、以行贿论处是犯罪属于行贿事实,但是没有达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2、不构成行贿罪则以行贿论处。而行贿罪就是构成犯罪事实,达到立案的标准则为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对单位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般来说,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界限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二是给予财物的对象不同。单位行贿罪是单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对单位行贿罪则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
    2023-08-03
    107人看过
  •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什么区别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会回答:前者是调查事实,后者是陈述法律。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一些法官在开庭期间打断了当事人的发言,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等辩论结束再说”,这打断了正常的陈述。事实和法律密切相关,相互依存。没有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也没有不涉及案件事实的法律。它们就像一张白纸的正面和背面,可以区分,但不能分开。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提及的法律问题往往与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密切相关。此外,在理论上,法官应该熟悉法律,当事人告诉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没有问题,因此没有必要设计专门陈述法律问题的阶段。那么,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之间有什么区别呢?答案是:法官有不同的角色。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审讯;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言论自由,法官只充当裁判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明事实。法官进行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和询问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询问证人的最终目的是指向法官。
    2023-05-07
    234人看过
  • 各险种的区别
    医疗机构
    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如果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如果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如果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划分,寿险可以分为优选类寿险和非优选类寿险,根据投保人是否吸烟等因素进行界定,2011年国内寿险市场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精心优选。作为寿险之一的万能险,又是怎样的呢?万能险,全称是万能型储蓄类寿险产品。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也就是说,除了支付某一个最低金额的第一期保险费以后,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支付任何金额的保险费,并且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死亡给付金额,只要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以后各期的成本和费用就可以了。而且,万能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
    2023-06-07
    260人看过
  • 论述仲裁与司法诉讼的主要区别
    诉讼与仲裁区别: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二是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三是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四是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
    2023-03-11
    285人看过
  • 刑法193条224条的内容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的欺诈性犯罪,但是两者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且都包含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是侧重点是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2)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之中;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之中。(3)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是钱款;而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对象是银行或者是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刑法193条224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或者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及证明文件的;或者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等方法来诈骗银行或者其
    2023-08-04
    287人看过
  •  232条和234条分别是刑法中的哪两条?
    根据刑法第232条和第234条,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不同的刑罚。故意杀人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致人轻伤,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致人轻伤,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致人重伤,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2条和第234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人,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致人轻伤,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 法 2 3 2 条 、 2 3 4 条 中 故 意 杀 人 罪 和 故 意 伤 害 罪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信息,故意伤害罪是
    2023-10-08
    123人看过
  • 评逆防卫论及“刑法第20条反对论”
    疑人,消费者之于商家等等,都有一定的偏护规定,健康社会很难对此非议。如果角色不平等就是人权不平等,那么人权推论下去是很滑稽的。我们必须看到,有些角色不平等是不合理的,例如农民和城市人的不平等,这是社会机制安排的角色(自然角色),带有历史宿命性;但是,有的角色是自择的(自主角色),不法侵害者就是一个自主角色,相反防卫者是消极自主的。二者在刑法上的不平等,完全是因为积极的自主和消极的自主决定的。换个方式考虑,角色的改变可以测度人权是否平等——那就是任何人改变角色后,法律赋予角色的法律权利是否同样有效。但是,侵害者在遭受过当防卫的时候,除非他理性行事(参见后面“给遭遇过当防卫者的正确提示”)则并没有改变不法侵害者的角色,这个身份未有效消除,逆防卫就是角色错误。急迫侵害情景下,自主角色遭遇的不平等只能归咎于自主的不理性。4.刑法讲求安定价值只有刑法相对安定,人权保障才会安定。在已经二难的情况下,给
    2023-06-12
    59人看过
  • 法律跟条例的区别
    一、法律跟条例的区别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位法,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法律和法规的区别1、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一般高于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在实际的审判和操作中应当以法律为准。3、空间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某一地方生效,其他省市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的空间效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4、调整范围不同,法律的调整范围可以涉及
    2023-04-05
    439人看过
  • 刑法191条洗钱罪论处
    一、刑法191条洗钱罪论处《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法191条规
    2023-04-24
    477人看过
  • 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方法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2、性质不同借条: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借用关系,强调的是借字。欠条:欠条证明的是双方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强调的是欠”,一个结果。3、产生原因不同借条:借条是一份简易的借款/借用合同,它只能因借产生。做为重要证据,本身就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法律效力比较强。欠条:欠条是一种经济结算结果,它可以因借贷产生,因买卖产生,因劳务产生,因赔偿产生很多原因都能产生欠条,所以它不能证明单纯是借贷关系。4、书写内容不同借条:一般包括如
    2023-02-14
    153人看过
  • 如何区分普通法与特别法及法律适用的条件
    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区分通常采用三个标准:1、以法律适用的地域为标准。适用于本国一切地域的法律为普通法,适用于特定地域的为特别法。2、以法律适用的主体为标准。适用于一切民事主体的规定为普通法,适用于特殊主体的为特别法。3、以法律规定的事项为标准。关于一般事项的法律为普通法,关于特别事项的法律为特别法。只有在特别法所规定的法律效果排斥普通法规定的法律效果才能产生法律适用的问题,且特别法与普通法应是同一效力层次阶位的法律。一、民法典中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什么意思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定义是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比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专门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为一般法,二者规定不一致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应优先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
    2023-06-26
    489人看过
  • 刑法管制与缓刑的区别
    虽然管制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因此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它更符合现代教育刑的要求,更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如何处理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煿苤菩蹋牐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未明确规定。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即选择有
    2023-07-25
    2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n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3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之间的关系,等同于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关系,是一种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刑法总论通过对具体犯罪的科学抽象和概括,提炼出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使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具体犯罪的实质,对具体犯罪问题获得更高层面的认识。(2)刑法总论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抽象、概括于具体犯罪,因此对指导刑法
    •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9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区别在于: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庭调查的顺序不是对法官的限制,而是提供了一个指导。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顺序最有利于查清事实。法官要主导这个阶段。
    • 论行为与之区别论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t交通肇事罪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道路交通肇事罪。t交通肇事行为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而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3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死亡宣告和撤销民法总论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是有溯及力的,但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法律对溯及力作了限制: (1)在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即使再婚后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婚姻关系也不当然恢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仍然有效,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 (2)在财产关系方面。因宣告死亡而继承、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