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权丧失后是否还能重新获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0:11:49 199 人看过

遗弃被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导致丧失受遗赠权的,一般不可以恢复。

只有继承权有恢复的可能,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丧失继承权后还可以重新取得吗
    1、丧失继承权后是可能会重新取得的。2、可以重新取得的情形有:(一)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三)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律师补充: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
    2023-05-06
    143人看过
  • 病历遗失是否能够重新获取?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当事人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当事人的医疗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工伤事故发生后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病历不真实能做鉴定吗病历不真实能做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2023-07-04
    437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后还可以获得吗
    继承权丧失后根据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重新获得,可以重新获得的情况有: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有悔改表现的。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有悔改表现的。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有悔改表现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权丧失的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第三,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
    2023-07-27
    287人看过
  • 遗弃老人丧失继承权后还能获取吗?
    一、遗弃老人丧失继承权后还能获得吗?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行为,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不管是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还是其他的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负担相应的责任。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有何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法律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
    2023-06-20
    89人看过
  • 接受遗赠就能合法获得遗产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接受遗赠就能合法获得遗产。一、什么是受遗赠人又称“遗赠受领人”。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关于受遗赠人的范围,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有的国家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按照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受遗赠人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公民或者尚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受遗赠人如果与遗赠人同时死亡或者被推定为同时死亡的,该项遗赠无效。如果受遗赠人死在遗赠人之后,遗产分割之前,遗赠财产转由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胎儿也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赠人将
    2023-03-03
    365人看过
  • 专利权失效后如何重新获得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专利权恢复能做多少次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故其主张不属于正当理由。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
    2023-07-16
    177人看过
  • 杀害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吗
    一、杀害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吗?杀害受遗赠人的行为会失去继承权的,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2023-04-29
    350人看过
  • 继承权丧失后,是否还有可能继承遗产?
    丧失了继承权就不能继承遗产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丧失继承权的后果(一)丧失继承权的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而继承遗产;(二)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三)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
    2023-07-02
    177人看过
  • 遗书受益人能否获得遗书
    遗书的接受者即遗嘱受益人有权获取逝者所留下的遗嘱文件。然而,书面遗嘱的成立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立遗嘱人的表达意愿需明确真实且毫无保留;其次,在拟定遗嘱内容的过程中,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恐吓;第三点,立遗嘱人须在思维清晰、精神状态稳定的状态下做出遗嘱决定。若当事人在生前所书写的诸多遗嘱存在矛盾之处,则应当以最终形成并签署的那份遗嘱作为效力最高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4-08-08
    105人看过
  • 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遗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
    2023-04-10
    498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是否能够获得补贴支持?
    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伤残的有补贴。构成伤残的可以办理伤残证,享受相应的补贴。不是因公致残的员工、医院诊断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员工,在治疗结束后,没有能力再进行原来工作,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进行不同处理,一至四级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五至十级的在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有脊椎炎病史,但脊椎关节间隙、生理弯曲存在,脊椎功能轻度影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2、颈椎或胸椎或腰椎脊椎炎,目前病情稳定者。3、稳定型颈椎滑脱外固定后,目前病情稳定者。4、椎管狭窄造成肢体功能轻度影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5、单手指关节强直尚能完成握拳动作。6、一侧腕关节功能部分丧失。7、单足或单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有自主移动能力者。8、单髋或单膝关节强直,有自主移动能力者。说明(1)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划分为0~5级。
    2023-07-01
    239人看过
  • 受遗赠获得物权属于哪种物权变动
    当事人因受遗赠而获得的物权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遗赠人如何接受遗赠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特别提示: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遗赠,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做出接受的表示。至于怎么样叫做接受的表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都应视为做出了接受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
    2023-07-30
    412人看过
  • 气瓶能否重新获得验收?
    气瓶脱审还能再验。气瓶要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年检,汽车气瓶如首次检验,营运车辆2年,非营运车辆3年,再次检验以检验机构标贴检验日期为准。具体证件如下:1、机动车行驶证;2、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气瓶合格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气瓶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目前,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推进下,本市“百万气瓶电子标签标识”(2006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已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在推进过程中,发现部分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安全管理系统”有关气瓶信息管理的要求不甚了解,易造成气瓶信息数据备份不当,或使气瓶信息数据丢失;有少数气瓶充装单位仍未按规定要求配置计算机,还有的对用于气瓶安全监管的服务器或PC机,没有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从而对“气瓶安全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为
    2023-07-03
    446人看过
  • 对孩子不好的后妈,能否重新获得抚养权?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后妈对孩子不好是否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后妈虐待孩子,那么就有机会夺回抚养权。如:1、自己思想品德好、后妈对离婚存在过错;2、后妈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3、后妈虐待孩子的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适合跟子女一起生活。不给看孩子可以要回抚养权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不让看孩子是不会剥夺其抚养权的。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而另一方要协助其行使抚养权的义务。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但不会剥夺该方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
    2023-07-01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丧失受遗赠权后,能否重新获取该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4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若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该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然而,若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不严重,或者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同时,若受遗赠人具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
    • 遗赠权丧失后可以再次获得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6
      遗弃被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导致丧失受遗赠权的,一般不可以恢复。 只有继承权有恢复的可能,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遗弃继承人导致受遗赠权丧失可否在遗赠得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遗赠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受遗赠权。即使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继承人表示原谅这种行为,并且重新给予受遗赠权利的,受遗赠权依然不能获得。因为“宽宥”不适用于受遗赠人,只适用于法定、遗嘱继承人。
    • 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是怎么回事?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5
      对于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受遗赠的国家、单位、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撤销的,遗赠即不发生效力。 2.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从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未作出接受的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权,从而引起受遗赠权的丧失。
    • 遗赠权是否就会丧失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7
      《民法典》第1125条第3款规定,受遗赠人有本条第1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赠与虽然是单方法律行为,受赠人没有积极的作为义务,但是根据合同法原理,如果受赠人实施了某些不利于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行为,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遗赠同样如此,根据本款规定,如果受遗赠人实施了第1款的行为,受遗赠人将丧失受遗赠权。 需要注意的是,丧失受遗赠权属于绝对丧失,受遗赠人一旦实施了第1款规定的行为,即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