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沉没保险人拒付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4:06:50 305 人看过

一、船舶沉没保险人拒付是否合法

发生船舶沉没事故时,如果投保人没有提交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拒付是合理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百五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要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二、船舶碰撞的分类

(一)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

依船舶在碰撞时是否直接接触,有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之分。直接碰撞是指两船或多船的某部分在物理上的实际接触,同时占据一定空间的物理状态。间接碰撞是指两船或多船并未实际接触,但因一船或多船的过失致使其他船舶遭受损害的事故。区分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的意义在于:多数国家均首先将船舶碰撞限定为直接碰撞,然后再扩及于间接碰撞,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比照直接碰撞的规定处理。

(二)过错碰撞与非过错碰撞

船舶碰撞依碰撞船舶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过错碰撞与非过错碰撞。过错碰撞是因一船或多船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的船舶碰撞,包括故意碰撞、单方过失碰撞和多方过失碰撞。非过错碰撞是指船舶碰撞的损害事实不能归责于任何一船舶的故意或过失,一般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所致。区分过错碰撞与非过错碰撞的意义在于确定船舶侵害方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在过错碰撞中,由过错方单独或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在非过错碰撞中,由受害方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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