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法律常识问题解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12:44 105 人看过

一、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

(一)宪法的内容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一般法律的内容只规定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依照特定的程序进行。而一般法律都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我国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

1、公民享有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各项政治自由;

3、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

5、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以及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

7、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9、华侨的正当权益受国家保护。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公民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除以上五方面基本义务外,公民还有劳动、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四、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五、法律对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作了哪些规定?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六、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吗?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三包规定十大法律常识问答
    1、截止2004年11月1日,国家强制实施三包的商品有哪些?答:(1)移动电话、固定电话;(2)电脑及其外设;(3)家用视听商品:家用DVD、VCD、等;(4)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共18类;(5)农业机械产品。2、商品三包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答:7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退、换、修;15日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换、修;1年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可以免费修理。3、三包商品保修的保证期为多长时间?答:不得少于30天,即修理后应保证30天不会出现同种问题,否则有权要求免费维修。4、三包商品保修期是否应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答:应当扣除修理及待修时间,即保修期修理、待修所用时间应在手机保修期中予以相应延长。5、三包商品因性能故障修过两次能否换机
    2023-06-07
    221人看过
  • 问答:关于国家征地款处理办法的问题解答
    骗取家拆迁款涉嫌诈骗罪、贪污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行政区域村官挪用国家征地款怎么处理行政区域村官挪用国家征地款处理如下: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金额不予退还的,处十
    2023-07-07
    451人看过
  • 家庭暴力常识性法律有哪些问题
    在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特征包括:1、主体特征。即家庭暴力特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2、形式特征。即家庭暴力并不仅局限于身体暴力,也包含精神暴力;3、行为特征。即家庭暴力属于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争执、互殴等行为;4、其他特征。一、父母打孩子打出淤青违法吗父母打孩子并不一定属于家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存在上述情况是属于家庭暴力。二、出轨被打断肋骨是否属于家暴1、婚内出轨被打断肋骨算家暴。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
    2023-03-14
    245人看过
  • 法律援助基本常识问题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什么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省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需要予以公证
    2023-04-25
    233人看过
  • 公证员保险制度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1、对当事人赔付要等保险赔款到位才赔?公证责任保险是补偿性质的,即公证机构依法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后,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补偿。所以,公证机构应按正常程序(与是否有保险无关)依法如判决书向当事人先行支付赔偿款,保险赔偿到位后,财务上冲抵先行己付赔偿款。因此,保险赔付中不包括公证机构延迟履行而产生的罚金。极个别公证机构确实无能力先行向当事人赔偿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有特殊要求的,报所在省级公协。2、在法院诉讼中形成的和解是否需要事先报批?需要。在法院诉讼中形成的和解和非诉和解一样,都属和解,都必须事先报公证保险赔偿处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达成。3、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可否赔付?什么标准?可以赔付。标准以所在省级司法厅律师收费标准为限,所在省没有标准的,以司法部最近期律师收费标准为限。4、保险赔付一般需要多长时间?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自公证机构提供完整、合格索赔资料后,20个工作日后可自行查
    2023-04-24
    170人看过
  • 婚恋法律问题律师解答
    法律综合知识
    1.恋爱期间,男方家被拆迁,多一个户头可以多得一套房子,其父母要求我们先办理结婚登记,但未举行婚礼,也没有同居生活,现在因性格不和,想分手,请问多得的这套房子女方可以分得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所称多得的房子本来就属于男方父母的原有的房屋拆迁兑换而来,且所有权人仅登记为男方的,应当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单独赠与,故而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不能主张分割。同理,如果属于男方父母原有房屋拆迁兑换所得,但所有权人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故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如果并非男方父母原有房屋拆迁兑换所得,而是国家或者单位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无偿给予男方的,可以视为婚后所得,故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概言之,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关键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反之不可主张分割,但夫妻双方另约定的除外。2.离婚时,男方彩
    2022-10-26
    220人看过
  • 法定地址填写常见问题解答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律上没有法定地址的称谓,使用住所的概念。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住所分意定住所、法定住所和拟制住所。住所的确定,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有利于确定权利义务,解决纠纷。如婚姻登记、失踪、继承开始、债务履行地、票据权利的行使、审判管辖、书状送达、国籍的取得和恢复,以及国际私法上关于法律的适用等问题,都需要以住所为标准来解决。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一般与自然人相同。企业注册地址是指什么企业注册地一般是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公司需要的资料包括: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3、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书;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的话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签字并提供房主身份证和复印件;5、各类申请表,比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
    2023-07-06
    290人看过
  • 专家解答亲子鉴定常见问题
    王旭东,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原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访问科学家。现就职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从事法医遗传学的科研、鉴定及教学工作。王旭东副教授从事亲权鉴定工作十余年,工作经验丰富,鉴定结果准确可靠。多次参加司法鉴定相关培训与测试,成绩优异。参加多项国家、省部级研究课题,发表论文20余篇。咨询电话:023-62220777QQ:1255222999http://www.xzdna.comhttp://www.xzdna.org鉴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学办公大楼南一楼,市区服务: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2号(河运校站)问:什么是亲权鉴定?答:亲权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其中判断争议父母与子女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称为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是通过分析DNA来确定是否存在
    2023-06-11
    374人看过
  • 重组问题知识解答
    1、什么是"破产免债"?破产免债,即将企业欠银行的钱,用政策核销掉。由于目前我国银行与国家的产权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因而这笔债务实质上仍由国家负担。但这种方法有可能助长一些企业赖帐的心理,因而这一做法在实践中也不具普遍性。2、什么是"贷款改投资"?贷款改投资,即将转变为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的国有资产存量、转变为国家欠银行的钱。但这一做法也有局限性,因为一些企业欠债过多,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不少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因此,这一方法必须区别企业的具体情况,不能无限度推广。3、什么是"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前一种办法只适应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则无法利用这种办法,而后者受制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情况,目前作用有限。4、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目前引入实践
    2023-06-05
    86人看过
  • 大家常遇到的社保问题解答
    社保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或许会碰到一些难题,本文总结出5个常见的问题。社保为什么不能中断首先,以北京为例,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只有连续上满5年的社保才能在北京买车摇号和买房,这里的社保只包括五险。只要中间断一天,五年就要重新计算了其次,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女交满20年、男交满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可是最不划算的是,交了却不够年限。这里要解释一下的是:养老和医疗都是可以累积的,断了也能续上。社保中断了怎么办1、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
    2023-06-09
    354人看过
  • 我国外资并购常识问答
    我国的外资并购的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问:在我国,哪个机关负责外资并购的审批?答:外资并购的审批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称“省级审批机关”)问:哪些机关负责外资并购的登记管理?答:外资并购的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问:哪些机构负责外资并购的外汇管理?答:外资并购的外汇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申请文件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2023-04-21
    165人看过
  • 宪法知识七问
    宪法知识
    1、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2、我国的国体是什么??答: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3、我国的政体是什么??答: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全国的和地方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并通过国家的权力机关,组成全部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我国的法律有哪些表现形式??答:我国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⑥行政规章;⑦特别行
    2023-04-24
    275人看过
  • 土地法律知识问答
    问:什么叫土地登记?答:新《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是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薄册的一种法律行为。问:土地登记的内容有几项?答: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三种形式应当分别登记、发证,登记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土地权属来源、界址、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等级和价格等。问: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有哪些?答:土地登记程序是指国家依照规定进行土地登记的运作步骤。登记工作的步骤一般是:申请——调查——审批——注册——发证。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与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基本一致,即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审核——变更注册——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等五个阶段。由
    2023-02-19
    104人看过
  •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汇总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
    2022-04-16
    356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交通常识问答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法律的问题希望大家帮我解答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能是借钱的理由r是否办业务与你无关r把钱还给就可以r如果还不了就麻烦
    • 法律问题!求法律帮助解答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不负责的。这是个常识性的技术问题。你多滤了。
    • 法律问题,需专家解答,很急,气炸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一登记为准,但是如果房屋的买卖在大儿子夫妇之前,则按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房产是赠与儿子一方的,与儿媳无关。当然,儿媳如果有过激、严重的虐待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儿媳的刑事、
    • 手写国家监察法能否违宪,希望解答。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你提出的国家监察法是否违宪这一问题,我做出了如下回答。如果这个草案在毫无变动的情况下正式通过,正式成为法律之后,那么这个《国家监察法》违宪是毫无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