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醉酒)驾驶实务辩护的主要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1:22:59 437 人看过

1、立足辩护职能,仔细审查案卷证据

(1)书证、物证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危险(醉酒)驾驶的书证主要包括行为人驾驶信息资料(驾驶证、行驶证、驾驶行为记录等)、户籍证明资料等,针对驾驶信息,律师应当着重审查当事人有无机动车驾驶资格(包括实际驾驶的车型是否对应驾驶证规定的车型),机动车号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为营运性车辆,以往驾驶行为如何,特别是关注有无酒驾前科(是法定的从重情节),如在案证据显示当事人有酒驾前科,律师应同时审查是否附有相应的处罚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以及该记录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针对户籍证明,应审查当事人是否达到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还要关注当事人身体状况,因为存在身体严重健康问题的,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针对其他的书证,要仔细审查证据本身的真实性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

(2)鉴定意见中的真实性、同一性审查

危险(醉酒)驾驶案通常要经过两次酒精(乙醇)含量鉴定,前一次为呼气酒精测试,后二次则为血液乙醇含量鉴定,即抽血化验。虽然在实务中,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一般不作为最后认定的结论,但在特殊情况下,现行法律亦有明文规定,如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或者在抽取血样前又喝酒的,就会以呼气酒精检验结果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考虑到酒精含量浓度是认定行为人是否醉酒驾驶的关键性证据,因此对于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同一性要格外重视。一要审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是否合法,审查有无超出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鉴定人有无相应职称,有无违法回避规定等;二要审查鉴定程序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符合一般程序性要求前提下,还需审查是否符合血液鉴定该类专业的检验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如抽血消毒用具的成分(有无酒精成分);三要审查检材情况。在实务中,鉴定检材的真实性和同一性是鉴定意见转化为定案根据的前提条件。律师要高度重视审查检材(即血样)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有无完整记录,应当指出的是,此时需要结合医院抽血记录、抽血录像等证据,看检材来源是否与上述证据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主要应当审查现场提取血液是否与实际检材同一,有无受到污染等;四要审查鉴定文书形式是否完整、齐备。有无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能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视听资料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

目前在大部分地区,办案机关都对于危险(醉酒)驾驶的查获、取证等全过程都作了录音录像,这有利于各方了解全案案发过程及重要环节的取证行为。律师应当着重审查相关试听资料是否为原件,是否系全程、全面、全部,特别是对于三个方面要认真查看:一是查获时的录音录像,审查当事人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有无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情节,办案机关有无出示执法证件和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无配合执法以及配合程度(有无抗拒检查);二是取证行为的录音录像,审查呼气检测仪器是否更换过吹气管,检测结果是否当场告知当事人,医院抽血是否及时,抽血过程有无全程、完整摄录,提取血液后有无及时封存并签署上相关人员的姓名,办案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有无超过必要的行为权限,强制措施是否合理;三是行驶路段的卡口照片或录像,当事人若途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属法定的从重情节,故办案机关都应当提供卡口的照片或录像,即要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若发现缺失该份证据,而办案机关又认为当事人有途径上述路段的情节的,律师应当提出不予以认定的意见。

(4)言词证据中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审查,律师要着重审查讯问时间、地点、讯问人员是否合法,供述是否一致、连贯,是否自愿供述,相关辩解有无如实记录,是否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作案的起因、动机如何等。对于有证人证言,要着重审查该证言内容是否真实,如是否系知情人所作,是否系通过直接感官得知的信息,有无通过推测而得出的结论,即证人推测性、猜测性证言,是否有有利于当事人的情形等。有多份证人证言的,要比较各证言之间的差异,就重要情节,还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评判。

对于办案机关或办案人员出具的抓获经过、情况说明等,一般从性质上也认为属证人证言,该项证据中,通常会对查获过程有详细的描述,律师要重点审查叙述经过是否合情合理,有无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对于一些有特殊情节的要更加关注。如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审查是否系当事人主动报警或他人报警后没有离开现场等待处理的情节,现场当事人有无配合执法的情节,现场查获的行为人、车辆是否就系当事人和当事人驾驶的车辆等。

2、做到兼听则明,认真倾听当事人和家属的意见

作为刑辩律师,在查阅证据的同时,应当主动、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危险(醉酒)驾驶案办案周期短,律师要及时会见,将相关法律第一时间解释给当事人听,同时应依法核实证据,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予以解答。实务中,当事人比较关心的是能否判缓刑或者从轻减轻处理等问题,律师要依照现行规定予以释明,讲明可能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需要指出的是,在适当情况下,比如当事人具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条件时,律师可以着重就刑事速裁程序进行解答,告知该制度的意义和实际价值,并建议当事人选择适用。同时,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罪悔罪,有损失的建议赔偿损失。

在会见当事人家属时,律师要阐明危险(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告知对方该类案件的基本处理流程,安抚家属心情,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建议家属帮助当事人予以理赔,积极参与和解,争取受害方予以谅解,进而在当事人量刑时可获得从轻处理。

3、突出办案时效,及时沟通办案人员,提出法律意见

律师应当对于案件中的有关当事人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以及在证据方面存在的疑问,及时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律师要主动和侦查、检察机关进行交流,争取在上述两个环节就能获得答复或给与解决,如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的,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而不拉长羁押周期,减少当事人的痛苦。对于证据存在疑问的,如可能涉及非法证据的,要及时提出排除适用的建议,并充分说理,增强办案机关的认可度。对于量刑建议,律师可以主动建议办案机关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并协助办案机关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在审判阶段,要将全案中可能从轻、减轻的情节与法官作充分沟通,通过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等方式进行充分阐述,获得最有益当事人的判决。

司法实践中,鉴于严格办案责任要求的存在,无罪的概率非常小,那作为律师,要力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必须考虑的就是如何从轻减轻,那么,在实务中就需要注意以上的方方面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危险驾驶罪辩护书的辩护原则是什么?
    (一)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危险驾驶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以危害不特定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为构罪基础。应当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如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mg/100ml的醉酒标准的。并列举了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
    2023-06-27
    460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是酒后还是醉酒
    关于非法驾驶罪,我们主要讨论的是醉驾行为。所谓醉驾,即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驾车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之上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事处罚:其中包括(II)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违背。这一行为极易使驾驶员的反应速度变慢,判断力受损,从而进一步增大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在立法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醉驾行为的判定通常会以驾驶员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报告为绝对权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
    2024-08-14
    122人看过
  • 醉酒驾驶对生命安全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2023-07-07
    125人看过
  • 飚车、醉酒驾驶能否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对危害后果主要持故意的心理态度,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飚车、醉酒驾驶虽然都是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但行为人声音的故意并不能代表其对结果的故意。飚车、醉酒驾驶在客观上有可能造成多人死伤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后果果,但是,这样的情况,能否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还要考察其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就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2023-04-22
    292人看过
  • 将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酒驾驶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在道路之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若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者,将对其进行拘留及罚款的严厉惩罚:(二对于饮酒后驾车的行为的处罚,通常是对行为人口头宣布拘留及罚款,拘留时间通常不少于一个月并且最多不超过六个月。而具体量刑情节则需由法院个性化地全面考量,包括醉酒程度、所驾机动车辆类型、行驶道路选择、行驶速率、是否导致严重后果等诸多因素,结合这些事实来判决犯罪性质及刑罚。必须引起重视的是,醉酒驾车的评估依据是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当该数值高于或等于每升80毫克时即判定为醉酒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
    2024-08-18
    445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量刑以及酒驾撞人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量刑是处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酒驾、超额载员、超速行驶都是属于危险驾驶的表现,酒驾撞人的处罚依据情节的不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等。一、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量刑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量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期是1-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酒驾撞人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
    2023-06-05
    187人看过
  • 最新危险驾驶罪辩护思路
    现行“刑法”上没有危险驾驶这个罪名,只有交通肇事罪,量刑按情节分别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相应通知,根据现有判例,总结醉酒驾车行为的辩护思路如下:首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此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符合该罪构成要件的,原则上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辩护要点: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危险驾驶罪中极个别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辩护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目前为止尚无最高院等机关的相应指导意见。第二:醉驾的情况十分复杂,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差别很大。辩护时应具体考虑如下情节:行为人醉酒程度,所驾驶机动车的状况,道路状况,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的距离程度,有无照成剐蹭、碰撞等一般事故及事故的严重性程度,是否
    2023-05-01
    162人看过
  • 危险驾驶辩护内容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辩护内容是什么?危险驾驶辩护规定如下: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人民陪审员:根据法律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2011)深福法刑初字第14XX号案被告人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学习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判例及福田区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仔细查阅了本案的两本卷宗(诉讼文书卷和诉讼证据卷),研究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福检公二刑诉[2011]8XX号起诉书,多次与被告人交谈,比较清楚地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后又出席法庭,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及对被告人的发问,参与了法庭调查、对控方证据进行了质证,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辩护人现依法提出辩护意见,以供法庭参考。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极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1、被告人主观要件是一时疏忽、过于自信被告人是有正当职业、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年人,一向本分守法,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因为饮酒而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
    2023-06-03
    106人看过
  • 醉酒驾车类危险驾驶的认识误区
    一、醉酒驾车类危险驾驶的认识误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核定标准,就构成酒驾或醉驾条件。生活中,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人的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大量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所以说,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断定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就不要开车。很多人认为,危险驾驶犯罪的设立就是为了打击酒后驾车,因此除喝酒之外,服用补品、药品、保健液等引起
    2023-04-26
    472人看过
  • 醉酒驾车的危害主要如下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一、醉酒驾驶认定的标准有哪些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
    2023-03-25
    96人看过
  • 危险驾驶案专业辩护律师
    首先:对于醉酒驾驶的,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辩护要点: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危险驾驶罪中极个别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辩护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目前为止尚无最高院等机关的相应指导意见。第二:辩护时应具体考虑如下情节:行为人醉酒程度,所驾驶机动车的状况,道路状况,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的距离程度,有无照成剐蹭、碰撞等一般事故及事故的严重性程度,是否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有无逃逸情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等。第三:危险驾驶罪依法只能判处拘役的轻罪,依法不能逮捕。辩护要点: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与公安、检察部门协商解决,努力争取取保候审。不具体取保候审条件的,努力争取监视居住。一、醉驾入刑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03-13
    131人看过
  • 危险醉酒驾驶罪多少含量
    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的相关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或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时,其所实施的驾驶行为就被判定为醉酒驾驶。按照此项标准,凡涉及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法律条文以危险驾驶罪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4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024-08-03
    394人看过
  • 危险驾驶醉酒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醉酒行为人犯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而生理性醉酒则不属于精神病。生理性醉酒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后驾驶电瓶车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电瓶车不属于机动车,危险驾驶罪其中之一的情形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我国《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2023-08-12
    177人看过
  • 喝几瓶啤酒算醉酒驾驶,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吗?
    一、喝几瓶啤酒算醉酒驾驶喝几瓶啤酒算醉酒驾驶应当是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来判断的。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的就是属于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吗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
    2024-01-27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2022年危险驾驶醉辩护词的辩护理由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1、危险驾驶醉辩护词的辩护理由是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2、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 新交交法醉酒驾驶法醉酒驾驶的危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2018年新交通法醉酒驾驶的处理意见如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危险犯的醉酒驾驶车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
      其一,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罪名,对严重的醉酒、超速、吸食兴奋剂驾车等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并缩小“交通肇事罪”适用的范围; 其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1]进行相应调整,增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凡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者,应受到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施杰说,他办理孙伟铭案子过程中,觉得有必要对醉酒等危险驾车行为要有相关的法律予以约束。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是《道路交通
    • 危险驾驶能不能醉酒驾驶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8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醉酒驾驶危险方法的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8
      醉酒驾驶以危险方法处罚请参考以下几点:1,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规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较低,且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律师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