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6:45:43 428 人看过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从债务款项的用途、夫妻是否对外有共同意思表示等方面来确认,一般来说,下列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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